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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他这离开是什么意思直听得我心里直发慌。
李志道:“是啊,一个要找儿子,一个要找什么表弟,就相约一起离开了。我们也劝不住。”
听到这样,我倒是又带起一丝希望,原来是相约出去找人去了,还有找表弟的,这找表弟的,岂不就是我表姐于是急忙又问道:“那么她们叫什么名字”
李志道:“找儿子的那个,叫孔莉晴,找表弟那个,叫陆琳。你们打听这个干什么”
找表弟的陆琳
还真是她嘛
我回李志道:“我叫余乐。”
我这一说,李志连着那几上女人,都一同吃惊起来。
“你叫余乐你就是陆琳的表弟余乐”
看来我的大名,在这些人中也挺熟悉的了,我表姐跟她们生活这么长时间,肯定经常说起我这失联的表弟,还一路刻我的名字,她们想不熟悉都难。
我道:“是的,我就是陆琳的表弟,我是跟着我表姐留下的记号,一路找上来的。”
那沈娟一拍大腿,大叹道:“可惜啊可惜那小陆她不听劝呀,跟那位找儿子的孔大姐,硬是凑和着一起走了,你看这这不闹笑话吗,你人找上来了,结果她却离开了这里。真是后悔都来不及”
这沈大姐,看来也是一个挺热心肠的人儿。
我观察这些人的说话与反应,应该不是做假,我表姐,确实已经离开了这里。
我也挺郁闷的,这女人,搞什么名堂,好好的呆在这里不好,非要出去找我现在好了,弄得又见不上面,这不瞎折腾吗。
我问道:“我表姐她们离开这里多久了”
李志回忆起来:“三天,算上这天,已经是第四天了。我们迁移到这里,决定安顿下来后,才第二天,搭好了两个房子,然后她俩就说呆不住了,要出去找人。我当时劝过她们,说这丛林危险,她两个女人走不了的,可她们没有听,最后执意走了。”
我点点头,原来是这样。
又问:“那她们往哪个方向走了呢”
李志道:“这个就挺难说了。当时她们问我意见,我就说,她们的亲人,就是小余你了,若是还活着的话,这时应该也进了丛林,因为外面那片盐碱化荒滩又长又深,根本就活不了人嘛。所以她们八成听从我的意见,会在丛林里寻找。她们走的时候,是向西边的方向的。”
向西
我与苏舞对望一眼,已经彼此领会,看来接下来,我们还得继续出发
但是不急于一时,好不容易遇到了人,我们得多打听点事儿,顺道在此弄顿饭吃。我表姐她们,现在离开已经有三天,我们一时半会是赶不上的,所以赶这片刻工夫没有意义。
我的名字算是介绍过了,苏舞站在我旁边,我一直关心我表姐的事,却是没有顾及到她,这时也才想起将她介绍出来。
一说出她的名字,对方一个二十岁出头,叫郭碧妍的女孩,便张大了眼睛看上了苏舞,指着道:“苏舞,你真是影星苏舞啊,刚才我看了半天,都不太敢认,我在船上可见过你的。我可是你的粉丝呢,你拍的电影我每一部都看”
看来这女人还真挺有名的,到哪都能有人认识,这不,连粉丝都闹出来了。
只是她这段时间在荒野与我一起生存,环境恶劣,形象改变了不少,身上已经没有那种胭脂水粉的装扮,一副素颜,虽然也很美丽,但有些疲倦与不修饰,这才让人一时不敢相认。
不容易啊。在一百章的时候才一千个收藏。听说别人都几万十几万的。不过我相信我的读者都是真读者,不像他们那么水么么哒
本章完
第100章 狼来了
从与这些人的谈话中,我大致了解了一下他们的经历。
他们两条船,一共七人,包括我表姐与那位找儿子的孔莉晴在内,六女一男。
两条船,是在海上飘流了两日之后才互相见上的。当时是我表姐、孔莉睛、吴青兰一条船。李志、沈娟、韦慧云、郭碧妍乘另一条船。
两条船汇合一处后,就互相照应,随波逐流,最后很幸运地都登了岸。
可登陆的地方,却是一片盐碱化的荒滩,饮食短缺。没奈何,在那地方呆了一天之后,因为没有足够的淡水,最后不得不往内陆迁移。
不料在迁徙过程中,又遇到了狼群袭击,双方战斗中,李志带领女人们,打死了其中两只小的。
这下就与这个狼群结下死仇了,此后每天一入夜,狼群就会跑营地来进行骚扰,几乎每晚必至。
李志他们开始还组织女人们进行阻击。但终究不堪这每天一次的折腾,于是决定继续迁移。这样,才花了好几天工夫,迁移到现在这个地点,重新落居下来。
原来,他们也跟我和苏舞一样,遇到狼了
那个叫韦慧云的女人,腿还给狼咬了一口,伤了好久,现在才有些痊愈了,但走路时还是有些跛。
这个,她刚才从屋子里走出来时,我倒是看到了,猜到她腿上有伤。
我向她们打听起我表姐的事,这是我眼下最关心的问题了。
询问我表姐有没有发生过什么意外,这段时间来精神状态怎么样。
听李志和这些女人们说,我表姐算是一个挺厉害的女人了,反正在她们这群女人中,属于女强人一枚。自己动手能力非常强,有那么点儿巾帼不让须眉的味道,打死的两只幼狼中,有一只就是她的战果。
她还向李志学习了不少的生存技能,如捕猎、采食野果野菜、找水源什么的,反正独立生存不会是太大的问题的,这也是她为什么敢离开这个队伍,出去找人的底气。
李志这个人,是个电气工程师,今天三十三岁,因为受公司安排,去美国主持一组电机的调试安装工作,这才有了这趟出差。
李志平时喜欢野外旅行,学过了不少的丛林生存经验,正是凭借这份技能,他才能带着六个女人,在这个丛林里生存下来。
照这么说,我还得感谢这位工程师的,这段时间来,我表姐应该也没少受他的照顾。
在荒山野外,一个男人的作用太大了,尤其是一个有野外经验的男人,那简直就是别人性命的倚靠。
要不是他,我表姐和这里的这些女人,恐怕真不一定能活到现在。
从这些女人对李志的态度,我也能感受得到,这些女人都很尊敬他。把他当成了这个队伍的领袖人物。
那个找儿子的孙莉晴,我也顺道打听了一下,以免日后遇是了认不出来。
原来这女人已经四十多岁了,个子不是很高,一米五不到,长着一头白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