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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露也知道自己这个问题问的有多刁钻,事情过去这么久,谁还记得那么清楚,更何况这宅子辗转间经过了许多人手,就算世人能记住,大概也早已分不清谁才是它最初的主人了。
见对方沉默,想必也是不了解的,白露有些失落地收回视线,目光幽幽地落定在焦黑的看台上,她突然抬头:“对了,那你有听说过这场大火是怎么回事吗”
她总觉得这场大火有些蹊跷,好好的戏台却被付之一炬,白露想不明白,为何整栋宅院偏偏就是这里被烧得稀烂,而前面却完好无损还有,这一切为何要用一扇精美的屏风遮挡起来,要是他们不注意到这屏风,根本就不会知道这屏风背后的光景。
难道有人在掩盖什么
一座古戏台有什么值得掩盖的白露越发想不明白,她摇了摇有些混乱的头,正欲转身时,耳边响起一声巨响,刚抬起头便发现头顶上一截焦黑的横梁正摇摇欲坠,眼看就要掉落下来。
白露闪躲不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横梁朝她砸来。
就在她难逃一劫时,眼皮一沉,整个人就这么昏倒在地上。
白露再次醒来时,已经是次日清晨,她除了觉得头有些昏沉外,并没有其他异样。她刚坐起,便被床头的一件物什吸引住。
咦这是哪里来的
小巧的白玉骨扇上,雕刻着气势恢宏的戈壁风景图,就这上面的纹路来看,这东西应该是汉朝那会儿从西域那边流传过来的,扇子上的图形是一座经过千年风沙侵蚀而成的天然佛塔,也是楼兰古城最高的建筑,同时也是最漂亮的一座雅丹。
白露曾在史料上见过这种地形图,所以她并不陌生,甚至一眼就能识别出这白玉骨扇出自何处。
只是这么精巧的手活儿,简直巧夺天工,既没有破坏玉石的完整性,又没有影响到图案的不对称性,古时候的人还真是具有大智慧,拿现代科技来说,那些精密的仪器设备都未能制作出如此精致的白玉骨扇。
白露翻看着手里的骨扇,一时间爱不释手,她不知道一夜醒来为何床头会多出这件东西,难道是她自己放的可是为什么一点印象都没有,还是别人难道是王妈
听见敲门声,白露下意识地将骨扇放进抽屉里,抬头对外面应了一声,“进来”
甄筝端着一个小瓷盆,撩开帘子走了进来,“小姐,王妈早上出门买菜了,让我服侍你先起来,这是刚烧好的热水,已经兑过水,水温刚刚好,你要不要先洗把脸”
“小姐”耳边一阵安静,抬头见白露盯着某处一动不动,甄筝顺着她的视线看了去,“小姐”这次声音不由得提高了一分,可是白露依然恍若未闻,也不知过了多久,才恍惚着转过头看向她。
“这个是谁放进来的”先前只顾着把玩骨扇,竟不知卧室里何时多了这么大件儿物什,更让人奇怪的是,为何一夜之间平白无故多出这么多东西,而她居然毫不知情。
“这个我不清楚。”甄筝摇了摇头,随后又不确定地补充了一句,“这个不是一直都有的吗”甄筝依稀记得那东西好像就摆在卧室左侧的那旮旯里,紧贴着墙边儿。
“什么”
甄筝似乎回想起来什么,这次语气明显确定了很多,“嗯,这个似乎一开始是放在墙角的,不怎么显眼,这会儿倒是不知谁给它搬了出来,不过放在床边倒是挺好看的。”既美观又大方,还能做屏风遮挡,小姐若是在里头换衣服什么的也很方便。
“一开始就在的”白露不禁皱起眉头,脑海里一个模糊的画面一闪而过,似乎卧室里还真有这东西,大概先前她一直没怎么注意,这会儿突然放在眼皮子底下,竟觉得如此突兀。
不过,这好东西怎么先前没有发现呢,放在床头的确给卧室增色不少,白露突然有种捡了便宜的感觉,心里不觉窃喜起来。
这么一高兴,就彻底忘了要追究到底是谁将它搬出来的。
、第13章
大雨过后,空气里仿佛被喷了清新剂,呼在嗓子眼儿竟有种净化浊气的功效,白露觉得这样出来透透气很好,索性招来甄筝从屋里搬出桌椅,在庭院里的大树下纳起凉来。
晚春的天气还不算太热,日头也不怎么毒辣,可是再过个三五天,估计就没有现在这般清爽了。可是白露也不在意 ,宅院四周山水环绕,是个夏季避暑的好地方,这也是她当初看中的一点,自然不必担心酷暑来了她便没了去处。
王妈说去买菜了,可是这会儿人还没回来,白露有点担心,虽说过很多次买菜这样的小事完全可以交给下人去做,可是王妈就是不听,仿佛只要和白露沾了边儿的事,无论大小她都要亲力亲为,哪怕是买菜做饭这样的杂事她也不漏过。
王妈做饭的手艺很不错,烧得一桌好菜,倒是把白露的嘴给养刁了,估计也是因着这个原因,怕白露吃不惯,所以像煮饭烧菜这样的事儿她都还一直张罗着不愿撒手。如此看来,倒也是她的错了。
正准备稍人去看看,便听到宅院大门外传来一声汽车鸣笛,尖锐的鸣笛声使得整院儿的清净瞬间被打破,于古老又沉寂的大宅院来说,这个现代化的产物颇有点不请自来的感觉。
白露从藤椅上站起,朝大院正门扫了一眼,然而在看见门口那人的身影时,她蓦地一愣:这才是真正的不请自来。
来人身材高大,有种欧洲人天生的威猛和健硕在里头,他迈着沉稳的步子,似猛兽一般威慑同时又不失优雅,一步一步朝她缓缓走来。穿过树叶的阳光好巧不巧地打在他的肩头,那身考究的纯白阿尼玛在日光的闪耀下,衬得他犹如披着铠甲的战神从天而降般耀眼夺目。是的,白露还从没见过哪个男的可以将这种极致纯粹的白净演绎的这般张扬肆意,却又不失内敛。
“oh,y dear es ”英俊的男人在白露的跟前站定,深情呼唤地同时揭下了鼻梁上的墨镜,对着白露双手一伸,敞开胸怀,摆出一个大大的拥抱。
神情倨傲又多情。
对于白露沉默中无声流露的不欢迎,他并未失落,反而勾起嘴角微微一笑,有着欧洲人骨血里流动着的奔放和热辣的他,即便在不受待见的情况下也能热情地燃放他那该死的风流和罗曼蒂克。
更何况他还是个法国人。
“宫策,这里不欢迎你。”白露盯着对方良久,终于忍不住低沉地开口。外国人的情感表达里没有委婉一词,白露想她也不用拐弯抹角让自己不痛快,更何况对待眼前人她更是懒得迂回。
名叫宫策的男人仿似看不见白露眼底的冰冷,他不觉一丝尴尬地收回敞开的双臂,随手将墨镜挂在胸前的口袋,双手插在衣裤里,眯着眼看向白露,神情并未不悦。
“es,别闹了,我好不容易找到你,跟我回去吧。”
宫策是法国人,却是在英国留学时与白露相识,接着他就像是一个疯狂的艺术家找到了自己的缪斯女神一般,对白露一见倾心,再见误了终身。故事很俗套,一句话概括就是一个有才有貌有家世的白马王子对东方灰姑娘展开穷追猛打求爱攻势的滥俗爱情故事。而且故事接下来的进展大家也能预测到,东方女孩最终被王子的诚心打动,同意两人先相处试试。
如果说爱情是童话,那么童话的结局就是现实这个后妈错将有机苹果当毒苹果给了灰姑娘,然后王子和灰姑娘在一起过上了幸福又美好,美好又幸福的日子。
然而,我们低估了现实这个后妈强大的死作能力,事实上白露和宫策最终并没有在一起。
原因当然不是灰姑娘没有家世不够善良不能与王子比肩建立属于他们的王国,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