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僦屋文约,打开新世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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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我就租阮三郎住的那间就行。”
想起自己租房的目的,林深见鹿又连忙补充道。
闻言,妇人却有些为难,“那屋子还一堆东西呢,况且那阮三郎若是回来……”
“放心阿嫂,我不动那些东西,只住。”
怕对方反悔或是给自己换別的屋,林深见鹿立刻保证道。
“……那成。”
妇人显然也很想促成这笔交易,仔细打量了她一眼,確定眼前这姑娘不像歹人,於是道:“那咱们去擬个契”
“擬,现在就擬。”
果断答应下来,终於租下阮三郎屋子的林深见鹿心里偷偷鬆了口气,跟著妇人很快便来到了她家里。
妇人的家就在租院不远处,不大,没有院子,就一座民房。
堂屋中间摆著一张旧方桌,擦的乾乾净净,桌上搁著茶壶跟几个粗陶碗,还有一碟像是炒豆子的零嘴。
这还是她第一次进景区普通居民的家里,忍不住左瞧瞧右看看,觉得有点新鲜。
而妇人进屋后就直奔方桌后面的柜子,很快从抽屉里取出一张粗麻纸,拿起毛笔在上面歪歪扭扭写了几个字,写完递给林深见鹿,指著几个地方让她签字。
片刻之后。
待双方在上面签完字,林深见鹿將合同对准摄像头,给急的嗷嗷叫的弹幕看了一眼。
“僦屋文约
立僦屋文约人王氏,系本街住人,今有自置瓦屋一间,坐落水驛街北岸,愿赁与沈露安歇。
同商协定:共赁七日,当日一併交讫赁钱三百文,並无少欠。
约束:沈露止作住宿,不得损坏、遗弃、买卖屋內货物,亦不得私下转赁他人,屋內门窗壁堵,须当爱惜,不得损毁。
七日之內,若有损毁,照价赔偿,不敢措辞。
又:水浆、灯油並逐日扫除之类,並是沈露自备自用,不干王氏之事。
住满之日,沈露即將房屋交还王氏,打扫如旧,不得稽延。
若过期不搬,每日另贴赁钱一百文。
恐后无凭,立此文约为照。
立文约人:王氏
僦屋人:沈露
见人:无
邻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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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详细记录著房东跟租客信息、以及事无巨细的责任划分和对租客的约束。
弹幕先是一顿,旋即直接炸锅——
“我靠,写这么详细”
“我还以为俩人签个字走个过场就完事了……”
“好傢伙,连点个油灯都有规矩,每天得打扫乾净”
“关键人房东还不提供,想用得自己买。”
“有一说一,这份合同没啥大问题,跟现代租房合同区別不大,看看就行,別太当真。”
“所以小鹿姐真名叫沈露”
“你才知道啊”
“租金是七天三百文,邸店是一天六十文,算下来租房好像比住邸店划算的多誒”
“你这不废话吗你搁外边租房跟住酒店能一样吗”
看著这份详细到不能再详细的宋代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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