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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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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察有点插不上话,大家都是在说中文,他完全听不懂。

于骏刚想用英文跟他聊两句,就穿过他,看到洛莎和一帮打扮得差不多的女孩坐在一起,穿的都是粗布的纱裙,而在她们对面,则是一堆穿着整齐的工作套装的女孩。

这些人都是客服中心的员工,衣着大不一样,让于骏也觉得奇怪。

“穿粗布的都是,”谭铜顺着于骏的目光瞧去,解释道,“印度的种姓制度很厉害,两伙人都说不到一块儿去,而低种姓人在印度是很受歧视的。”

这个于骏倒是在书中看到过。在古时印度的将人分为四个不同等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婆罗门即僧侣,为第一种姓,地位最高,从事文化教育和祭祀;刹帝利即武士、王公、贵族等,为第二种姓,从事行政管理和打仗;吠舍即商人,为第三种姓,从事商业贸易;首陀罗即农民,为第四种姓,地位最低,从事农业和各种体力及手工业劳动等。

除四大种姓外,还有一种被排除在种姓外的人,即“不可接触者”或“贱民”,这些人大半就是现在住在贫民窟中的那些人。

于骏把这些说给谭铜听后,他说笑道:“在印度人口中,25的人口为婆罗门;贱民人口约占总人口的20多。低等级包括首陀罗、贱民人口总数则高达7亿多,占到全国人口的近七成。据估计,婆罗门占据了印度政府和司法部门中超过70的职位。”

自称民主社会,人权至上的印度,连种姓制度都没破除,而同样的美国,歧视也无处不在。

“理察,能把洛莎叫过来,我和她说说话吗”于骏问道。

吴妤看他想让当她的面泡妞,登时勃然,探出手掌就在桌下掐着他的腰肉,狠狠一拧。

“阿妤,要死人的”于骏疼得直接扑倒在了餐桌上,他要是把衣服脱了,里头伤痕累累啊。

理察当做什么都没看见,招手将洛莎叫过来,指着于骏说:“于先生想和你说话。”

洛莎怯生生的低垂着脑袋,不敢正眼去瞧于骏,在她这种人而言,要是瞧对眼了,可就是要嫁过门的,要说印度女孩,特别是低种姓人里,“保处”率特别高,往往是在新婚之夜才初尝禁果。

“像你这样美的女孩应该去参加选美才是,”于骏不顾吴妤的白眼,赞了一句,“没有这样的打算吗”

洛莎满脸通红,就像是个花花公子调戏的朴质少女一样。

“咳,于,洛莎这样的女孩,家里可支付不起选美的费用,而且印度的选美比较排斥低种姓人。”理察干咳了一声说,原不想洛莎太尴尬,谁知这一说,洛莎脸蛋都胀红了。

显然被人歧视的滋味很不好受,她虽说没办法,可还是心里不舒服。

“那要是我赞助呢”于骏微笑道。

吴妤伸手又想去掐他,被他早有防范,一把抓住,直接就塞到口袋里,用手紧紧按住。

这回轮到吴妤的脸胀得通红了,她真想抽出来,可就是抽不出来。

“你赞助我选美”洛莎终于鼓起勇起,抬起头说。

她不愿放弃这样的机会,她早就看出这个中国少年,不是一般人。

“当然,我想你去选个世界小姐什么的,一定能拿到很好的名次。”于骏微笑点头,“但首先你得要进行正规的礼仪、台步等各方面的训练,可能要吃很多苦,你能行吗”

洛莎刚想回答,理察不满的说:“于,洛莎是客服中心的员工,她要去选美的话,我这里怎么办”

于骏早就看出来了,别瞧理察对洛莎严厉,他也就未必没有想一亲芳泽的念头。

找不到员工洛莎的岗位能胜任的满大街都是吧

“我想象你除了洛莎之外能找到更合适的员工。”于骏笑道。

满脸的笑容并未能说服理察,他冷着脸说:“我的员工,由我来决定怎么做,用不着你管。”

虽说来到这孟买,就跟发配一样,但理察却是清楚,这里是业务能否提升的关键,要是做好了,他百尺竿头更近一步,并没什么难度。

于骏虽是埃里森的秘书说的贵宾,但理察还是要保证他的权威,何况他还想要留下洛莎找个机会单独玩玩呢。

“需要我给米勒或是埃里森打个电话吗我想单纯为一个普通的员工,不需要吧”于骏眯着眼在瞧理察,吴妤听他为个印度女孩要这样用人情,嘴都蹶上天了,可手还是抽不出来。

“你打吧。”理察不相信于骏真能在这个时间找到米勒或埃里森,那需要知道他们的私人手机才行。

于骏拨通埃里森的电话,当着理察的面把事情说了遍,就听得埃里森哈哈大笑:“你小子行啊,去孟买走一转也不忘猎美,行,把电话给理察,我和他说吧。”

理察接过电话脸都绿了,软件商店业务有相关的负责人,往上才是米勒,米勒的上头才是埃里森,他算是接到老板的老板的老板的电话了。

“小气什么呢,我只是不想珠玉蒙尘罢了,怎样的女孩就该有怎样的生活,怎么能由世袭的种姓制度来决定。我现在松开手,你别掐了。”于骏说着把按在吴妤手背上的手松开,她咬着嘴唇把手缩回来。

“你为什么之前不说”吴妤问道。要早知道于骏的理由她也不至于这样。

“说了你就不掐我了我哪知道呢。”于骏坏笑着掐了下她的脸蛋,看着理察赔着笑把电话递过来:“洛莎归你了,于先生。”

第二十四章 系统警告

洛莎的母亲长得并不漂亮,肌肤都是那种带着脏兮兮的黑色,矮小肥胖,蹲下去跟个陀螺似的,穿着廉价的印度丝衫,用丝巾遮着大半张脸。

洛莎的父亲却是明显代着跟改良过血统的模样,肌肤不算太黑,轮廓特别明显,应该是拥有高加索或是日尔曼种族的血统,不像别的印度成年男人那样留着小胡须,下巴剃得干干净净的,穿的衣服虽说很普通,但至少显得很干净。

都说女儿像爹,洛莎可真是坐实了这种说法,要是她长得像娘的话,她去选美还不得被打出来。洛莎在客服中心的工资并不高,孟买的物价也不算低,现在一家三口都还住在贫民窟里。听洛莎小声的说,原来是想半年后再搬出来的。

洛莎家大约有六平米左右,进门大约有两平米是做为大厅,而这也是唯一能让人能站立转身的地方,剩下的位置都堆积着各式各样的东西。

其中有一台看着已破旧不堪的缝纫机,据洛莎说那东西是她母亲拿来做工用的,住在这一带的普通人家还极少能拥有,这是她父亲在垃圾回收站无意中捡回来的。

而靠这台缝纫机,洛莎的母亲就让家里的生活比别的贫民窟的住户要好得多。

这就是有技术有专长和那些什么都不会的人的区别啊。

洛莎的父亲是在码头做临时搬运工,说白了,就是码头制人手搬运东西的时候,他就上去帮个手,一天挣些小钱,有时候一连几天都挣不到钱。

一家人的希望就在洛莎的身上,别的贫民可能根本就不会花钱让女儿上学,毕竟女儿长大是要嫁人的,学了也是白学。

而洛莎的父母却让她在学校里学到了高中才毕业,光是这笔开销就是不菲的费用。

现在洛莎才十九岁就能靠着客服中心的工资养家,却又让那些不肯让女儿念书的人嫉妒不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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