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墙(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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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胜被拘留后的日子,王芳的生活变得安静了。庇护所的院子里有一棵槐树,树下有一个滑梯,红色的塑料滑梯,滑面被太阳晒得发白。小女孩每天从上面滑下来,咯咯笑,爬上去,再滑下来,再笑。王芳坐在树下的长椅上,膝盖上放著一本书,她不认字,但她一页一页地翻。翻书的声音让她觉得自己在往前走。
沈牧之每周去一次庇护所。不是去看案子,是去看看她。看看她嘴角的伤好了没有,看看孩子的脸圆了没有。第四周,王芳嘴角的淤血完全褪了,脸上乾乾净净的。她剪了头髮,扎起来,露出脖子和耳朵。她比一个月前年轻了好几岁,像是从被子里翻出的一件旧衣服,抖了抖灰,发现顏色其实还挺好看的。
“沈律师,离婚的事怎么样了”
“法院正在安排调解。他同意离婚,同意放弃抚养权。只要求探视权。”
王芳的手指蜷了一下。“探视权。他还能看孩子”
“法律有规定。除非他对孩子有伤害行为,否则不能剥夺。”
“他会伤害她。”
“你有证据吗”
王芳低下头,看著自己怀里的孩子。小女孩正在啃一块饼乾,饼乾渣掉了一身。
“没有。”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探视可以在有监督的情况下进行。庇护所可以安排。他不能在单独空间接触孩子。”
王芳点了点头。她没有別的选择。
调解那天,沈牧之陪王芳去法院。张德胜被法警从看守所押过来,穿著橙色的號服,头髮剃了,脸上的横肉鬆了,眼睛还是黑的。他走到被调解席坐下,隔著铁柵栏看著王芳。那种眼神,沈牧之见过很多次——不是愤怒,是控制。你跑不掉的。
调解员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姓刘,说话很慢,鼻音很重。“男方,你同意离婚吗”
张德胜看著王芳,没有看调解员。“同意。”
“同意放弃抚养权”
“同意。”
“探视权,你要求什么方式比如每月几次,每次多长时间,在有监督还是无监督的情况下进行”
张德胜转过头,看著调解员。“我要求每月两次,每次半天,无监督。”
王芳的手攥紧了膝盖上的裙子。沈牧之开口了。“我方不同意无监督探视。被告有长期家庭暴力史,多次殴打原告及孩子。孩子对被告存在恐惧心理。无监督探视可能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禁止被申请人接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应当以保护受害人为优先。”
调解员在本子上记了几笔。
张德胜看著沈牧之。“你是她的律师”
“是。”
“你拿了多少钱帮她说谎。”
沈牧之没有回答。他不是来吵架的。
调解员看著张德胜。“被告,你有话说话,不要攻击对方律师。”
张德胜靠回椅背,看著天花板。“我同意有监督。但我要见她。”
王芳的身体抖了一下,沈牧之感觉到了。
调解员看著王芳。“女方,你同意有监督探视吗”
王芳沉默了很久。小女孩坐在她腿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伸手摸她的脸。
“同意。”
调解协议签了。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一千元。探视权行使方式为每月两次,每次半天,在庇护所指定场所,有社工在场监督。张德胜在协议上签字的时候,手没抖。王芳签字的时候,手也没抖。两个人的手都很稳。
调解员收起协议。“今天的调解到此结束。”
法警走过来,要带张德胜走。他站起来,走到铁柵栏边,看著王芳。
“你会后悔的。”
王芳没有看他。她把孩子抱起来,让孩子看著窗外。窗外是一棵银杏树,叶子黄了一半,阳光照在上面,像金子。
张德胜被带走了。沈牧之收拾好文件,走到王芳身边。
“走吧。”
三个人走出调解室。走廊很长,脚步声在两边墙壁之间来回弹。小女孩趴在王芳肩膀上,回过头,看著走廊尽头。那里什么都没有。门关著。
走出法院,阳光照在脸上,刺眼。王芳眯了眯眼睛,把孩子举高一点,让她也晒晒太阳。小女孩伸手去抓光。光从她指缝漏出去,抓不住。
“沈律师,他最后那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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