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网络互助(1/2)
说到这里,张自强突然想到了前世阿狸集团的互助保。
互助保是一个网络互助计划。发生100类重疾,如果投保人年龄在39岁以下,确诊以后拿出医院资料申请,申请通过,成员均摊,最多给30万;如果投保人年龄超过39岁,小于59岁,最多给10万。
张自强有个同事的亲戚的朋友,就是互助保的收益者,曾拿到过10万元的保障金,摆脱了因病致贫的厄运。
阿紫见张自强不说话,呆若木鸡,问道:“你想什么呢?”
张自强兴奋地说:“我突然想到一个拯救更多病人的办法。”
“说来听听!”
于是,张自强给阿紫介绍互助保的运行方式:“互助保是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网络互助计划。若有某成员遭遇重大疾病,那该成员可以享有30万或10万元不等的保障金,而这个保障金由加入互助保的所有成员分摊的。每月14日及28日为互助保的保障金及管理费分摊日。”
阿紫提出了参保人员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每次互相保的分摊金额是多少?”
互助保分摊金怎么算?互助保成员每次分摊的费用包括案件分摊金额以及管理费用,即每期分摊金额=(保障金+管理费)/分摊成员数。每次的分摊金额并不是固定的。所以阿紫的这个问题不好回答。
张自强说:“”预计每次分摊金额1元左右,一年不超过30元。换句话说30元封顶。超出部分由互助保公司承担。”
前世,张自强曾加入过阿狸集团的互相保。2019年互助保人均分摊29元。只不过后来由于互助保的分摊金额越来越高,所以他选择退出了。
阿紫说:“一人生病,众人均摊。分摊1元,享受10万或30万保障,听起来十分诱人。不过话说回来,商人逐利,这个管理费收取多少?”
根据华夏相关法律规定,慈善组织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互助保类似慈善组织。前世,发行方管理费的收取是赔付金额的百分之十。这个设计的运行机制就是赔付越多,发行方越挣钱,势必造成发行方明显的逐利行为,势必会造成费用的上升。2016年是网络互助的风口,炙手可热到“每天成立一家新平台”的状态。没有一个商业巨头愿意放弃这块高地,这也是保险业务在互联网平台能够焕发新生的一个途径。
张自强说:“管理费用是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左右。网络互助是公益性质,只要能正常运行即可,不以盈利为目的。”
阿紫又问:“成立一个网络互助公司想必需要投入许多钱吧?”
“至少需要上亿的资金吧!”由于张自强只是临时起意,所以他并不清楚成立网络互助公司具体需要多少资金。
根据华夏保险法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两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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