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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档案室的交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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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州市,市档案局。

这座平日里门可罗雀、安静得能听到灰尘落下声音的单位,今天却迎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风暴。

省纪委副书记张明,亲自带领着由省纪委、省检察院、省审计厅精锐力量组成的清查小组第一分队,

如同一把烧红的利刃,直插这座保存着吕州所有秘密的核心地带。

他不敢有丝毫的怠慢和阻拦,立刻像哈巴狗一样,亲自在前面引路,

将清查小组带到了存放着全市最核心、最机密档案的特级保密库。

“张……张书记,所有……所有关于‘月牙湖美食城项目’的原始档案,都在……都在这里了。”

档案局局长颤抖着,用钥匙打开了厚重的、需要两道密码和三把钥匙才能开启的合金库门。

一股陈旧的、纸张特有的霉味扑面而来。

库房内,一排排顶天立地的铁制档案架,如同沉默的士兵,静静地守护着那些尘封了十几年的秘密。

张明没有理会那个早已汗流浃背的局长,他一挥手,

沉声命令道:“立刻行动!找到编号为‘吕发改[2003]17号’的所有相关卷宗!

土地出让合同、项目规划图纸、历次会议纪要,一份都不能少!

全部就地封存,清点造册!”

“是!”

十几个身着纪委制服的工作人员,立刻如同猛虎下山一般冲进了库房。

他们戴上白手套,拿着专业的工具,开始在浩如烟海的档案中迅速地检索起来。

眼看着那一个个被贴上“月牙湖”标签的、充满了历史尘埃的牛皮纸档案袋,被一份份地找了出来。

眼看着那尘封了十几年的、关于赵家在汉东最原始的罪证,即将要被彻底揭开!

张明心中涌起了一股难以言喻的激动!

他知道,只要拿到了这些最原始的、无法辩驳的证据,他们就等于掐住了赵家的七寸!

然而,就在这个关键的时刻!

一个冰冷而又充满了傲慢的声音,却如同晴天霹雳一般,在库房门口突兀地响了起来!

**“请问,谁是这里的负责人?”**

**“根据《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商业秘密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你们现在的行为已经涉嫌严重侵犯我们当事人的合法商业机密!”**

**“我要求你们立刻停止这种非法的查封行为!”**

这声音来得如此突然,如此不合时宜,也如此地……掷地有声!

张明猛地转过身!

只见库房门口不知何时,出现了七八个身着剪裁精良的黑色西装、手提公文包、气质精悍的男男女女。

为首的是一个大约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

他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带着一种法律精英所特有的冷静与倨傲。

他的手中拿着一份打印精美的授权委托书。

在他的身后,跟着的是早已面如死灰的档案局局长。

以及几名闻讯赶来,却被这群不速之客的气场震慑得不敢上前的市纪委工作人员。

张明的瞳孔猛地一缩!

律师?!

他们怎么会来得这么快?!

从省委常委会做出决定,到他们兵分三路秘密抵达吕州,整个过程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而且,所有行动都是在绝对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的!

对方怎么可能如此精准地预判了他们的行动!

并且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组织了如此专业的律师团队前来阻挠?!

除非……

张明的脑海里瞬间闪过了一个让他感到不寒而栗的念头!

省委常委里面有内鬼!

而且是最高层级的内鬼!

“你们是什么人?!”

张明身旁的一名年轻纪委干部厉声喝道。

“这里是省纪委专项工作组办案现场,闲杂人等立刻退后!”

为首的那名金丝眼镜男闻言,只是轻蔑地笑了笑。

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缓缓举起了手中的授权委托书。

“我自我介绍一下。”

他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穿透力。

“我是京城‘君临’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金闻涛。”

“我以及我身后的团队,受吕州月牙湖美食城项目投资方——开曼群岛‘辉煌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全权委托。”

“从现在开始,正式介入此事。”

“君临”!

金闻涛!

当这两个名字从他口中说出来的时候。

在场所有稍微有些见识的纪检干部,都瞬间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可是传说中的“律政界不败神话”啊!

是国内最顶级、收费最昂贵、也最擅长处理政商关系复杂案件的顶级律所!

他们竟然被赵家请到了这里!

张明的心猛地沉了下去!

他知道今天遇到真正的硬茬了!

“金律师是吧?”

张明强行压下了心中的震惊。

他作为省纪委的副书记,久经沙场,自然不会被对方的名头轻易吓倒。

他上前一步,目光如炬地盯着金闻涛。

“我们是汉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奉省委的命令,前来对‘月牙湖项目’进行合法的党内审查!”

“请你们不要妨碍我们执行公务!”

“党内审查?”

金闻涛笑了。

那笑容里充满了一种智商上的优越感。

“张书记,我尊重你们纪委的权力。”

“但是,你们似乎搞错了一件事。”

他指了指那些已经被清查出来的档案袋。

“我们的当事人‘辉煌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在开曼群岛合法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

“它不是中共党员,也不受你们党纪的管辖。”

“而它与汉东省吕州市政府当年所签订的所有投资协议、土地出让合同,

都是受《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保护的合法商业行为!”

“这些档案里所涉及到的所有内容,都属于我们当事人的核心商业机密!”

“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律师有权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拒绝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与其当事人有关的保密信息!”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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