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一等情事(1/2)
艾什拿起晶石小刀,刀尖悬在匕首刃面上方,淡蓝微光在刃尖凝聚。
战士与骑士经年累月的练习,会让常用的武器记住招式,而通过特定材料,这些战技既能取下也能更换,只要身体素质达标,即便未曾刻意练习,也能催动武器里沉淀的招式。
”鲜血斩击“的根本,是血与刃的共鸣。
使用者先用刃割伤自己,让鲜血染上武器,再借卢恩符文引导,将血液化为实体利刃 —— 这战技本就诞生于缺兵少粮的战场,靠的不是武器多锋利,是用命搏杀的狠劲。
火焰跳动的光影里,仿佛又浮现出交界地血王朝的模样:血色的王座,爬满咒痕的城墙,还有那个曾眼里闪着光的君王。
噩兆之子,蒙格特的亲弟弟——鲜血君王,蒙格。
他从不喜欢黄金树那套规矩,却为了蒙葛特守住罗德尔,硬是压下自己的性子 —— 后来远走圣树夺米凯拉,哪是为了什么伴侣?他是想借米凯拉的神人之力,建一支能帮哥哥稳固王城的势力,是想在黄金树之外,给噩兆一族挣个立足的地方。
那个总把 “所有物种都该有地方活” 挂在嘴边的君王。他夺取了神人米凯拉,那孩子的魅惑是天生的,米凯拉的魅惑是天生的,连他自己都未必清楚,却像钩子一样勾住了蒙格。
从那天起,他再也不提王朝,再也不看那些跟着他的战士,满脑子只剩跟米凯拉结为伴侣。
艾什杀初代艾尔登之王回来时,血王朝已经烂了。他永远记得那天,自己的剑捅进蒙格心口时,对方最后一句话是:我看到了我们的美妙的王朝,蒙格温。
他不该那样活,不该被人当棋子用,更不该忘了自己是谁。
对吧,安帕赫。
“呼……” 艾什收回手,匕首已经握在掌心,符文隐去后,它依旧是那柄不起眼的战场旧刃,可只有他知道,这刃里藏着一个枭雄的起落,藏着一个没说完的梦想。
这边的沉寂没持续太久,艾什与皮尔斯的交易像一颗石子投进浑水,激起了连锁反应。
九头蛇借着各机构的力量,疯狂清剿血族据点;金并的地下势力则地毯式搜查郊区古堡,连血族藏在下水道的巢穴都没放过;更有不少觊觎超凡力量的个人势力、佣兵猎人闻风而动 —— 他们要么想借猎杀吸血鬼向艾什示好,要么想抢夺血族的尸体换好处,一时间,纽约的血族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某条暗巷里,戴着墨镜的日行者收起银质武士刀,看着满地逃窜的血族被佣兵们围杀,难得松了口气 —— 困扰他多年的麻烦,竟被一个突然出现的 “伯爵” 轻松解决,工作量一下减了大半。
还有不少势力悄悄联系柏克,想求一柄鲜血匕首,或是用猎杀到的血族獠牙、心脏作为 “投名状”。艾什没拒绝,又拿出几柄战场旧刃,刻上 “鲜血斩击” 战灰,大多通过柏克交给了九头蛇,只留了两三柄,给了那些送上珍稀材料的势力 —— 算是默许了他们的示好。
这场猎杀行动,直到金并的加密通讯传来,才暂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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