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4章 拆台(2/2)
失忆的人,能记得什么?
陆昊又是不乐意的拍桌子瞪眼:“反了他狗日的了,捶他!我说的!你不敢我来。”
储妙没忍住皱眉,拉了拉他的胳膊:“喝多了你?高中时候架没打够?读大学了还想继续打?什么时候改改你这一点就炸的暴脾气?”
“开玩笑嘛,”被女友这么一提醒,陆昊淡定下来,“我都好久没打过架了,而且我暴脾气?庭哥和钊哥那才是真的暴躁老哥……”
“好了好了,”郑庭赫摆手,打断好哥们儿的废话,“喝酒就喝酒,说些有的没的……”
“他暴躁?”周寻满脸不可置信。
在她的印象中,郑庭赫只是跳脱和轻佻了一些,脾气可一点都不差,也没有作为富二代的一丁点架子。
见以周寻为首的三个小妖精不相信他的话,陆昊借着酒劲当即讲了一件往事。
当时陆昊和人起了冲突闹了矛盾,双方周末约在益高风波亭。
双方人一来,一盘道……
哟,你也认识那谁谁?
对嘛,我好哥们儿,把兄弟。
你瞧这事儿,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
大多数情况下,这样铁定是打不起来,很快就能化干戈为玉帛,度量大点的晚上说不定还能在一起喝个酒。
只是很不巧的,郑庭赫恰好来益高接叶瑶,听说了这档子事,二话不说丢下叶瑶就赶去了风波亭。
冲过去,几乎是飞起来一脚踹在了那个正准备和陆昊握手言和的哥们儿脸上。
一脚踹飞,他还很淡定的扭头看陆昊。
“快点打,打完我还要去瑶瑶家吃饭。”
听完陆昊详细的叙述当时经过,几个女生,乃至朱钱都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盯着郑庭赫。
“你这人是怎么考进锦大的?”良久,朱钱憋出了这么一句话,“抽烟、喝酒、打架、泡吧,有什么事是你高中时候不干的?”
这种年少轻狂的往事并不光彩,郑庭赫汗颜的说道:“后来学好了嘛,谁年轻时候不学坏?”
“锦省人,受袍哥文化的影响,本来就讲义气,江湖气息也重,再加上那时候流行古惑仔的盗版光碟,有点这些小毛病很正常。”陆昊也给好哥们儿帮腔。
据说郑庭赫的祖上,也就是他太爷爷,就是袍哥的一员,不过是清水袍哥,有自己固定的收入来源,不会为了生计而参与作奸犯科的事情。
也正因为如此,后来的两代人郑老太爷和郑九城,深受家风影响,身上都有一股子匪气和江湖气息,只是郑老太爷江湖气息重归江湖气息重,为人却很正直,和儿子郑九城完全不同。
郑九城的一些作风,和当初那些清水袍哥们瞧不起的浑水袍哥有几分相似。
袍哥是指曾经锦省的哥老会成员,也叫袍哥会。
锦省和庆城地区社会各方面都受到袍哥会的重要影响,乃至今天也能看到它的很多痕迹。
想当年,袍哥组织分布特别广,上到知识分子、军队、政府,下到农民、乞丐、苦力,应有尽有。
就连大名鼎鼎的锦北圣人张澜,曾经就是袍哥的一员。
可以这么说,了解袍哥会是了解锦省近代社会的必修课,也是窥探现代锦省的一个窗口。
当初袍哥们使用的切口,也就是江湖黑话,至今还保留在方言词汇中。
例如浑水袍哥的“点水”,就是指出卖同伴,现在用的人还不少。
而清水袍哥的切口,保留下来的就更多。
丢面子是“臊皮”,无法无天的人是“天棒”,按规矩办事是“落教”,拉帮结派叫“操社会”,AA制叫“打平伙”,胆小怕事是“拉稀摆带”等等,太多太多,不胜穷举。
袍哥人家,绝不拉稀摆带。
类似的话郑庭赫真的是从小听到大,更别说挨打的时候听老头子大骂“你娃今天不落教,该我大年初一给你封印”。
封印具体是哪两个字郑庭赫真不知道,只知道这个“给你封印”四个字大概“有打你一顿”,“收拾你一顿”的意思。
而袍哥会是反清复明的组织,郑老太爷和郑九城受老袍哥郑家老老太爷的影响,言必称满清,而不称清。
从小看电视只要出现清朝剧,郑老太爷就会说“驱除鞑虏”啥啥的,还说什么武昌起义成功后,成立的“大汉锦省军政府”公开提倡哥老会组织啥的。
话题偏得有些远,回到酒宴上,朱钱不是锦省人,听郑庭赫合陆昊聊了几句袍哥文化,感了三分兴趣。
“现在锦省还有袍哥不?”
“没得好几十年咯,”陆昊摆摆手,“都被改造成一颗红心,还敢有啥江湖组织?”
当今社会,怎么可能允许有如此大规模的江湖组织存在?
三江汇流,风云翻卷,哥老会的一切光辉与鲜血,都在哥老会最后一个大爷光荣投诚后,随着长江东逝,滚进了历史的尘埃里。
“诶,我记得你讲过,你太爷爷当年就是袍哥?”陆昊想起了这事儿,看向郑庭赫。
某人点头:“嗯,听我爷说的,我太爷爷是清水袍哥。”
“清水袍哥是什么?”虽然是锦省人,宁雨却也不懂这些,好奇的问道。
“好人。”某人言简意赅。
“你太爷爷是个啥样的人?”朱钱问道。
郑庭赫:……
“我生下来的时候他老人家都走了多少年了?你问我?”
他翻了个白眼,觉得朱钱这个问题很弱智。
“不过我爷爷和老头子跟我讲过同一件事,我印象挺深……朋友这个朋字,可知和解?”
“怎讲?”陆昊叼着烟,一脸好奇。
“朋字,两个立刀,代表要能够互为对方两肋插刀才叫朋友,而里面的四个点,表示朋友相逢相交,总是数不清的泪水……”
那个曾是清水袍哥的老人,是这样理解“朋”这个字,他告诉了儿子,儿子也告诉了孙子……一代传一代。
陆昊和朱钱沉思了好一阵,共同举杯,邀郑庭赫共饮。
“朋友喝一杯。”
三个男人碰杯,一饮而尽。
人生在世,与人相交,有人信奉朋友在精不在多,有三两知己即可,而有人更喜欢呼朋引伴,相交满天下。
郑庭赫就是后一种。
会被前者嘲讽“相交遍布天下,知己难寻一人”的后一种。
出则前呼后拥,入则高朋满座,上一世的郑大少爷,过的就是这样的生活。
三个男人饮完酒,深情对视,宁雨轻蹙黛眉,拉了拉郑庭赫。
“嗯?”某人扭头表示不解。
“汉字是象形字,所以朋友的朋不能这么拆开解释,这不是词根可以组合在一起就组成另一个词的英文,而且朋字哪有立刀旁……”
宁雨声音比较小,为的是尽量只让郑庭赫听见。
某人额头浮现出一抹黑线。
你很有学识见地啊姑娘!
以前同桌的时候怎么没发现你这么能说?不是都被哥们儿说的哑口无言满脸通红?
现在学会来拆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