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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 为了一首新歌,值得。(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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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六点,隔房间传来了响动。

林澈放下吉他站起来,推开门:“妈,醒了?”

“醒了醒了,睡过头了。”老太太的声音有些模糊,带着刚睡醒的沙哑,“你弹琴了?我听着呢,挺好听的。”

林澈站在门口,忽然不出话来。

那一瞬间,他忽然明白了什么。

他转身走回客厅,拿起吉他,没有坐下,就站在那里,拨了那个他弹了一下午的和弦进行——C大调到G,再到A,再到F。

然后他开始唱。

他的声音不大,有点沙哑,像是从喉咙深处一个字一个字地掏出来的。杨帆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它没有任何花哨的技巧,甚至旋律也极其简单,像一首童谣,像一首很多人时候都听过的歌。

他唱的是:

“巷子口的路灯还亮着

你骑着自行车穿过黄昏

后座的我抱着你的腰

问你明天还加不加班”

“你总是‘不加班了’

却总是在缝纫机前坐到很晚

我做作业你在旁边陪着

针脚在布上的声音像一首歌”

“后来我长大了

去了很远的地方

每次打电话你都‘挺好的’

但我知道你什么都没”

他的声音开始有些发抖,但没有停。

“我写了一首歌唱给你听

你可能听不懂但我还是想唱

就像那年你坐在缝纫机前

针脚替我缝完了所有没出口的话”

最后一个和弦的余音在房间里慢慢散去。

杨帆看到林澈的手在发抖,琴弦的余震从指间传到琴身,嗡嗡地回应着。

隔房间里,安静了片刻。

然后,传来老太太的声音,带着一点鼻音:

“好听。”

“妈听懂了。”

林澈的眼泪终于了下来。

那天晚上,杨帆回到住处时已经快十点了。

他坐在书桌前,打开笔记本,在文档里记录了一些东西——关于这首歌,关于林澈和他母亲,关于那个下午。

他写完后,靠在椅背上,想了想。

然后他拿起手机,在生态群里发了一条消息:

“下周三晚上的聚会,林澈的新歌,叫《缝纫机》。”

群里安静了几秒。

沈薇:“我准备好了。”

苏静:“我准备好纸巾了。”

陈默(文创):“我准备好礼物了。”

陈默(安防):“我准备好吃喝了。”

周进:“我准备好来听了。”

然后是林澈的一条消息,很短,只有一句话:

“谢谢大家。周三见。”

“……”

周三下午五点,沈薇第一个到了林澈的工作室。

她手里拎着两瓶酒——一瓶红酒,是朋友从法国带回来的,一直没舍得喝;一瓶梅子酒,是她自己在家里泡的,用了半年的工夫。她把酒放在茶几上,环顾了一圈这个不大的空间。

排练室的灯还没全开,只有墙角的一盏地灯亮着,暖黄色的光照在木地板上。几把吉他靠在墙角,谱架上夹着几页手写的谱子。空气中有一股淡淡的松木味,混合着音箱散热后的微热气息。

隔房间的门半掩着,里面传来电视的声音——正在播一部老电视剧,好像是《渴望》的重播。

“来了?”林澈从厨房探出头,围裙上沾着水渍,手里还握着一把锅铲,“随便坐,我在熬汤。”

沈薇走到厨房门口看了一眼——灶台上放着一个砂锅,正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香味飘了满屋。案板上码着切好的葱姜蒜和青菜,旁边还有一盆泡着水的木耳。

“你还真会做饭?”沈薇有些意外。

“一个人住久了,不会也得会。”林澈把锅盖盖上,调了火,“我妈教过我几道菜,就会这几道,翻来覆去地做。”

沈薇笑了笑,没有多,转身回到客厅,把自己带来的梅子酒打开,倒了一杯尝了一口。酸甜适中,有一股淡淡的青梅香,酒味不重。

她满意地点了点头。

六点过十分,苏静到了。她带了一口新砂锅和两大袋食材——排骨、玉米、胡萝卜、莲藕,还有一盒她自己调的蘸料。

“我想着人多,光喝汤不够吃,就买了点菜。”她把袋子提进厨房,“林澈,你那个汤炖多久了?”

“两个多时了。”

“那差不多了,再炖肉就老了。”苏静系上围裙,开始处理排骨和玉米,“我来煮个莲藕排骨汤,配你的汤,一个清淡一个浓口,刚好搭配。”

林澈看着她麻利地洗菜切菜,有些发愣。

“愣着干嘛?”苏静头也不回,“把冰箱里的姜拿出来,拍一块。”

“哦,好。”

杨帆到的时候是六点半。他带了一箱啤酒和几盒凉菜——卤牛肉、拌木耳、蒜泥白肉,都是在楼下熟食店买的。

“我本来想露一手,”他把菜放在桌上,“但看了一眼自己的厨艺水平,决定还是不要给聚会添乱了。”

沈薇正在摆碗筷,闻言笑了:“杨老师,你这话得太对了。”

六点五十分,周进和陈默(文创)一起到了。周进带了一套手作餐具——六个碗和六只碟子,都是手工拉坯的,釉色是温润的青灰色,碗沿有一圈浅浅的纹路。

“学员送的,谢谢我给他们上课。”周进把碗碟一只只摆上桌,“我就想着刚好拿过来用,比一次性餐具好。”

陈默(文创)带了两瓶气泡水和一盒手工饼干:“我不会做饭,只能带这个了。”

最后到的是陈默(安防)。他扛了一个音响,气喘吁吁地爬上了楼:“我把工作室那套音响搬来了,比林澈那个好。”

林澈从厨房探出头看了一眼:“我靠,你真搬来了?那可是十五斤的家伙。”

“十五斤而已。”陈默(安防)把音响放在客厅角,接上电源,“为了一首新歌,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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