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女生言情 > 大秦:开局青龙血脉,震惊祖龙 > 第31章 杀六剑奴,别有一番滋味的惊鲵

第31章 杀六剑奴,别有一番滋味的惊鲵(1/2)

目录

【恶龙东出,大泽伏,地泽阵剿。】

短短十一字说明一切。

嬴子夜东巡至大泽山时,以地泽二十四阵绞杀之!

嬴子夜看完之后,轻轻一捏。

顿时竹简化作烟尘。

他继续喝酒。

他身旁的田言见状,朱唇轻起,“殿下,需要绕道而行吗?”

嬴子夜笑了,“不必,就从大泽山东去。”

田言柳眉微凝。

她那精致的容颜上浮现出了担忧。

地泽二十四阵法可是当年猎杀白起的阵法,可怕至极。

霸王色霸气虽然强横,但是这次猎杀必定是六国余孽准备到了极致,高手如云。

公子的霸王色霸气恐怕没有太强的作用。

不过她转念一想,嬴子夜的引雷招式后就放下心来。

天下应该无人能挡那一招。

李斯在对面不知发生了什么。

他深深的望着田言,暗道:这位公子的护卫一直神秘不曾出手,到底是否与那苍狼王一般?

李斯颇为好奇。

酒过三巡,夕阳挂在西边,半个时辰后就会落下。

嬴子夜喝爽了。

刚回到县令府,刚准备去休息。

突然,县令来报。

“十九公子,六剑奴前来拜见。”

恩?

六剑奴?

来拜见我?

今天真是有意思,又是月神,又是罗网六剑奴的。

不过是时候了!

嬴子夜微微挑眉后,不禁心中发出一阵冷笑。

在他身后,田言凝起了柳眉,李斯面带疑惑。

他们二人有些不明白。

嬴子夜向县令摆了摆手。

“去,让他们进来。”

县令弯腰而退。

很快,六剑奴穿过了县令府的大门。

庞大无比的杀气令正在修炼霸气的卫庄为之皱眉。

当看到是六剑奴与掩日时,他面色冷了下去。

罗网!

收起鲨齿,他与赤练走向了府院。

县令正府。

“踏,踏,踏,踏……

脚步齐响,六剑奴,掩日一同踏入了正府之中,阴冷的气息瞬间而至席卷正府。

紧接着,七人单膝而跪。

“六剑奴(掩日),拜见公子殿下,丞相大人。”

嬴子夜喝了一口酒,他并没有令六剑奴与掩日立刻起身而是先令县令出去。

待县令出去后,他将目光看向了六剑奴与掩日。

七人皆是剑客刺客,身上的剑意都不错,单论个人实力,掩日最强。

但是六剑奴六位一体,一同出手两个掩日可能都要死。

他一扫七人问道,“是赵高令你们来见我的?”

六剑奴,掩日七人听得嬴子夜之问心头不禁一跳。

真刚作为六剑奴老大出声。

“是,赵高大人令我等将项氏叛逆抓来由公子处置!”

“护卫公子殿下安危。”

这一声令田言俏脸微滞。

她望着六剑奴一时之间没明白赵高是何意。

李斯在一旁却是眸子一闪精芒,作为大秦丞相,他一瞬间就想到赵高这是在示好十九公子。

他暗道一声。

“识时务者为俊杰!”

“赵高这臣到是会见风使舵!”

身后的田言这时也是明白了赵高之意。

这阴险的家伙事打算抛弃胡亥吗。

田言心中低语,随即看向了嬴子夜。

她等着嬴子夜的决定。

一旁的卫庄不知何时已经将衣袍下的手放在了鲨齿剑柄之上。

空气沉静。

县令府下,六剑奴,掩日见嬴子夜没出声,不禁纷纷皱眉不已。

如此低贱,还是第一次。

这家伙很可恶!

六剑奴目带杀机,不过知道嬴子夜的可怕,他们不曾抬头。

蓦然,嬴子夜开口了。

“卫庄,杀一个!”

话音刚落,卫庄咧笑已然出剑。

鲨齿横剑而出!

剑光好似雷霆一般一闪而过!

“嗤!”

赤血飞溅,一颗人头落地!

六剑奴的乱神因为跪着,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直接被鲨齿削首而亡。

首级滚地。

“咚!”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令所有人惊呆了。

“公子殿下!”

“锵……”

六剑奴瞬间惊起拔出越王八剑。

刹那间,剑势卷卷而起,五剑奴杀气腾腾的剑指卫庄,然而神色却凝重的望着嬴子夜,他们震惊又惊恐。

他们不明白嬴子夜为何突然下如此命令。

“公子殿下这是为何?”

掩日轻颤手臂而问,最终还是放了下去。

他不曾拔出掩日。

虽然未出掩日剑,但是此刻掩日却是凝起了十分的警惕。

太不对劲了。

在一旁的李斯惊呆了。

“公子殿下,这是?”

嬴子夜淡漠冷声,“六剑奴、掩日奉赵高之命意图行刺本公子,真是狼子野心。”

这一声令五剑奴,掩日面色骤变,一股寒气从脚底升起。

嬴子夜要杀他们,除掉赵高!!!!

丞相李斯惊恐。

他听到了什么!!!

明明六剑奴和掩日是来护卫公子殿下的,怎么突然在嬴子夜口中变成了刺杀他!!!

公子想除掉赵高!!!

为什么!!!

李斯在震惊之中非常不解。

而在他震撼之余,嬴子夜已经开口。

“卫庄,田言杀了他们!”

话音落下,嬴子夜身后的田言走了出来。

桃粉色惊鲵剑出。

卫庄一见不禁冷笑,“原来你是惊鲵,农家女管仲!”

越王八剑,卫庄还是认识的。

而掩日看到这里再也没有静了,掩日剑出,剑指田言。

“田言,你何时背叛了罗网!”

田言褪下男子装扮,瞬间,一道凹凸有致身穿紧致甲裙的田言大小姐现身。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