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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官商勾结(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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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敌者不会这么做。

第二条,袁崇焕杀毛文龙,程序上確有瑕疵,但毛文龙虚报兵额、冒领粮餉、跋扈不臣,按律当诛。

袁崇焕持尚方剑,便宜行事,事后方奏,虽专擅但非谋逆。

第三条,袁崇焕在辽东督师期间,军费差额六十八万两,米豆差额十六万石。

这笔钱粮去了哪里,袁崇焕本人是否知情,是否参与,现有证据无法证明。

但作为蓟辽督师,他对军费管理负有责任。

第四条,崇禎二年十月,后金破关入塞,袁崇焕驰援京师,广渠门一战击退敌军。

但蓟州防务空虚,后金得以长驱直入,袁崇焕作为蓟辽督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五条,袁崇焕之弟袁崇煜,在扬州经营盐业,与晋商有往来。

崇禎二年九月,袁崇煜最后一次出现在扬州,之后踪跡全无。

据查,袁崇煜的商號曾与范永斗有生意往来,涉及盐引、粮食等。

袁崇焕是否利用职权为其弟牟利,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但官商勾结之嫌,无法洗清。

陈志远在奏疏最后写道。

“臣查军费案,见官商勾结之弊,遍及朝野。”

“商人以利结官,官员以权谋私,上下其手,层层盘剥。”

“军费之漏,非止一镇;贪腐之弊,非止一人。”

“若不根治,今日抄八家晋商,明日还会有十家、百家。杀不尽,抄不完。唯有改制,方能治本。”

他把预算章程作为附件,一併呈上。

朱由检看完奏疏,沉默了很久。

他把奏疏发给內阁,让六部九卿议。

朝堂炸了。

第一天,通政司收到二十三份弹劾奏疏。

第二天,四十七份。

第三天,七十三份。

弹劾的內容五花八门。

有人说陈志远“为袁崇焕翻案,顛倒黑白,混淆是非”。

有人说他“借查案之名,行党爭之实,打击异己,罗织罪名”。

有人说他“诬衊朝廷,詆毁百官,以官商勾结四字污天下士人之清名”。

有人说他“所奏军费差额,查无实据,纯属臆测”。

有人说他“预算章程,乱祖宗成法,祸国殃民”。

刑部给事中李世祺的奏疏写得最狠。

“陈志远以袁崇焕一案,牵出军费,又牵出官商。其意不在袁崇焕,在藉此案污我朝堂。官商勾结四字,何其毒也!”

“我朝官员,俸禄微薄,谁无亲族谁无乡党谁无同年故旧”

“依陈志远之说,凡与商贾往来者,皆为勾结,凡为亲族谋利者,皆为贪腐。如此苛责,谁能自清”

李世祺这话,说到很多人心里去了。

大明朝的官员,俸禄確实微薄。

正一品官,年俸米一千石,折银不过几百两。

在京城,租个像样的宅子就要上百两,雇几个僕役又要几十两,穿衣吃饭应酬打点,哪样不要钱

不贪不占,日子根本过不下去。

所以大家都有来路。

冰敬炭敬,节敬常例,门生故旧的孝敬,亲戚朋友的帮衬。

这些钱,明面上不是贪,实际上谁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陈志远说官商勾结,也包括这些事。

可这些事,谁家没有

李世祺自己,他弟弟在南京开绸缎铺,和几个盐商有往来。

逢年过节,弟弟会送些银子来,说是“孝敬兄长”。

李世祺收了,用这些钱打点上下,维持体面。

这种事,朝中官员,十个里有九个都干过。

陈志远现在把这层窗户纸捅破了。

以后怎么办

都別收了日子怎么过

都別送了人情怎么处

这还让人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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