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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一群手艺突出的“田螺姑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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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这群人,虽然个个都是人才,但没有人才普遍的傲气,都是被社会毒打过而饱经风霜的模样。

尤其是里面最年轻的一个女孩儿,名唤何大娘(虽然叫大娘,但此大娘仅代表家中长女之意),才二八年华,却少年白发,面黄肌瘦,看起来比陆离还要年纪大许多。

据姜遇说,此女原是即墨人,跟陈十一是老乡。

即墨沦陷后,其被家人视为南渡的累赘,卖给了人贩子。后又被人贩子转手卖进大户人家,当上了预备役陪嫁丫鬟。再之后府里遇上金军兵匪,她便趁乱逃了出来,巧遇墨家一行人,被救了下来。

从此跟着众人,到如今也快两年了。虽不说日子过得有多好,但至少不受欺负、不挨打、不丢命了。

陆离没想到这何大娘小小年纪经历竟然如此丰富,不由也有些唏嘘。

普通老百姓在乱世的洪流中,真的太渺小了。能活着就算命大,还有更多、更倒霉的人,都被金人当成了猪狗宰杀呢!

既然知道了何大娘还是个待字闺中的少女,那自然是不能再跟一群男人睡一楼地板了,因此陆离索性让她洗干净了睡自己的床上。

她的床在木阁世界有近三米宽,铺上被褥,两个人随便打滚都影响不到对方——当然了,就陆离这张睡了十几年的小破床,真要在上面打滚,那“咯吱咯吱”的声音都能听得人烦躁。

“除了大娘,你没有闺名吗?”

“以前的小姐给我取名羊毫。”

“这什么破名字,还不如大娘。”陆离知道“羊毫”,还是喜欢看言情小说的同学告诉她的。

说男主为了表示自己对除了女主之外的所有女人都不感兴趣,就给所有的女仆按笔墨纸砚取名,令她好感动。

但陆离却很不以为然,好好的少女,给人取一个羊毫猪毫,这是根本没把仆人当人看。

事实上在宋朝的法律里,仆人也是良民。他们与主家是雇佣关系,并非主人的“财产”,享有自己的生命权、财产权和身体权。

当然了,实际生活中,仆人真跟有钱有势的主人发生了冲突,恐怕也不是一纸法律能护得过来的。毕竟大宋再开明,也只是一个封建王朝而已,并非现代。

“我给你取个新名字,你以后就叫甜甜吧。从前过的苦,以后都是甜,怎么样?或者你有更喜欢的名字?”

“没有,谢陆娘子赐名。”何羊毫,哦不,是何甜甜愉快地接受了自己的新名字。

其实对她来说,大娘也好,羊毫也好,甜甜也好,都只是一个代号,她本人根本没有精力在意。

她只要能太太平平活着,就感觉很好了。

被墨家巨子救了后,巨子有教无类,不因她是女子而嫌弃,让她也能拜入墨家门下,学习墨家学说,已感非常满足。

哪怕经常要跟着墨家巨子东躲西藏地奔波,她也不觉得辛苦。

能自由地活着,怎么会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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