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武侠修真 > 变身绝美狐仙,给天骄心上留道疤 > 第215章 这一路,我带你回家

第215章 这一路,我带你回家(1/2)

目录

神都城外,雪下得紧。

风卷著雪片子,像刀子一样割在脸上。

一只百丈高的红狐在荒原上狂奔。

九条赤色的尾巴在身后张开,像九把烧红的铁扇。

尾巴扫过之处,那些从地缝里爬出来的绝灵怪连惨叫都没发出来,直接成了灰。

红狐的爪子扣进冻土里,每一次发力,都在地上留下四个深坑。

顾乡趴在红狐宽阔的背上。

他的手死死抓著红狐颈部的长毛。

那身大红的吉服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顏色,全是黑红的血痂。

风吹起他的头髮。

原本乌黑的髮丝,此刻已经全白了。

那是透支生机的代价。

七窍玲瓏心在他胸膛里跳动,声音很沉,很慢。

咚。

咚。

每跳一下,顾乡的脸色就灰败一分。

苏青感觉到了。

她不敢回头。

她怕一回头,这口气就泄了。

后方的天际,一团浓墨般的黑雾正滚滚而来。

那是鬼哭谷的方向。

那个占据了比丘肉身的怪物,正隔著万里虚空,死死盯著他们。

威压像山一样压在苏青的脊樑上。

红狐发出一声低吼,速度再提三分。

前方是一处峡谷。

两侧的山壁上,突然亮起了无数道血色的符文。

数百名身穿黑袍的修士从雪地里钻了出来。

他们手里拿著骨幡,脸上画著诡异的纹路。

是邪修。

被“凰”控制的傀儡。

“拦住他们!”

领头的邪修嘶吼一声,手中的骨幡一挥。

无数冤魂厉鬼从幡里衝出来,化作一道黑色的墙,挡住了去路。

苏青没有停。

甚至连减速都没有。

她那双赤金色的竖瞳里,只有冰冷的杀意。

“滚!”

一声狐鸣震碎了漫天风雪。

红狐张开嘴。

一团赤金色的火焰喷涌而出。

那不是普通的妖火。

那是燃烧了天狐本源精血的红莲业火。

火焰落在那道黑色的冤魂墙上。

没有爆炸声。

只有令人牙酸的滋滋声。

黑墙瞬间消融。

火焰去势不减,铺天盖地卷向峡谷两侧。

“啊——!”

惨叫声刚响起就断了。

数百名邪修,连同他们手里的骨幡,在这一瞬间化作了虚无。

百里峡谷,化为焦土。

雪还没落地,就被高温蒸发成了白雾。

红狐踩著滚烫的岩石,衝出了峡谷。

背上的顾乡动了动。

他费力地睁开眼,视线有些模糊。

他看见了漫天的火光。

也看见了苏青脖颈处渗出的血珠。

那是燃烧本源的反噬。

“娘子……”

顾乡的声音很轻,被风一吹就散了。

“如若不行,就放我下来……”

苏青的身子颤了一下。

她没有停下脚步,反而跑得更快了。

“闭嘴。”

苏青的声音传进顾乡的耳朵里。

带著一丝颤抖,更多的是决绝。

“顾乡,你听好了。”

“这辈子,你休想再丟下我。”

“就算是死,我也要拉著你一起下黄泉。”

“到时候在阎王爷面前,我也要告你个始乱终弃。”

顾乡咧了咧嘴,想笑。

可是嘴角扯动,流出来的全是血。

他把脸贴在红狐温热的皮毛上。

眼泪顺著眼角流下来,打湿了红狐的毛髮。

“好……”

“不丟下……”

落凤坡到了。

原本这里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梧桐林。

可现在,入目全是黑色。

浓稠的黑雾笼罩了整片山坡。

那棵巨大的梧桐神木,此刻光禿禿的,叶子全落光了。

树干上缠绕著无数条黑色的锁链。

锁链深深勒进树皮里,渗出金色的汁液。

那是神木的血。

每一滴汁液落下,都被黑雾贪婪地吞噬。

红狐停在黑雾边缘。

苏青能感觉到,这黑雾里藏著大恐怖。

那是“凰”留下的手段。

就在这时。

脚下的泥土突然翻涌起来。

一个顶著绿毛的大萝卜脑袋钻了出来。

是土灵。

之前顾乡答应在大婚后给他封神,但计划赶不上变化,因此他现在只能有限的调用权能。

这傢伙此刻显得狼狈不堪,身上那件地德真君的官袍破破烂烂,全是泥浆。

它看见红狐,绿豆大的眼睛里瞬间涌出了泪花。

“大姐!”

“您可算回来了!”

土灵连滚带爬地衝过来,抱住红狐的爪子就开始嚎。

“那帮杀千刀的怪物,把神木锁了!”

“小的拼了老命才护住地脉没断!”

苏青低头看了它一眼,带著笑意夸讚了一声。

“干得好。”

土灵浑身一激灵,立马收了哭声。

它从怀里掏出一块破损的印璽。

那是顾乡当初册封它时给的。

土灵深吸一口气,把印璽往地上一拍。

“开!”

轰隆隆!

大地开始震颤。

一条土黄色的光路,从红狐脚下延伸出去,直通黑雾深处的神木核心。

这是地脉之力。

土灵这是把自己的老底都掏出来了。

红狐没有犹豫,踏上光路,衝进黑雾。

滋滋滋!

黑雾像是有生命一样,疯狂侵蚀著土黄色的光路。

土灵趴在地上,七窍流血,死死按著印璽。

“大姐快走!”

“小的撑不住多久!”

红狐化作一道红色的闪电,在黑雾中穿梭。

眼看就要衝到神木下。

突然。

前方的黑雾剧烈翻滚。

一尊巨大的阴影在雾气中显化出来。

那阴影没有五官,只有一个模糊的人形轮廓。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