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杀鸡儆猴(2/2)
李昂跟著嘆了一口气,无奈道。
“我手头最多能拿出四十名士兵,跟拉里代谢赫的人马比起来,简直是杯水车薪。”
南边的拉里代谢赫国占据两个伯爵领,一口气恐怕能动员一两千名穆斯林士兵,跟李昂和贡萨洛完全不在一个数量级,说是大象踩死一只蚂蚁也不为过。
闻言,贡萨洛重重点了点头。“我已经派人快马加鞭赶往奥利亚纳和拉塞乌杜尔赫利,分別向男爵和向伯爵大人稟报此事。”他的手指重重敲在地图上拉里代的位置,“希望这次上帝能站在我们这一边!”
离开坎特布里特时,李昂的队伍足足比之前扩大了一倍。为了看守住这二十一名俘虏,他將守备队分成两队,分別一前一后將俘虏夹在中间。
队尾则是两辆装载货物的马车,上面大部分是粮食,其次则是缴获的战利品。另外,战死士兵的尸体也被安放在马车上面,毕竟没人愿意背著一具尸体赶路。
最难办的是羊群,队伍里没有专业的牧羊人,驱赶二十只山羊花费了他们不少功夫,总是走著走著就发现羊少了一只。
在接近太阳落山的时候,他们再次来到萨斯阿尔巴斯。
村子並没有太多变化,只是村民的表情里多了一丝惶恐和不安。塔齐亚斯算不上贪婪,对待治下的领民也还不错,村民平时不觉得有多好,但等到塔齐亚斯一死,就突然怀念起他来。
与其换一个陌生的领主来统治他们,不如跟著塔齐亚斯好。
只可惜人死不能復生,李昂来到村中央的领主大屋,开门的是村子里的老管家。
老管家鬚髮皆白,面容悲戚,眼睛红肿,显然是刚哭过。他见到李昂,先是愣了一下,隨即认出了这位在出征前与自家老爷交谈过的骑士,连忙躬身行礼。
“罗塞洛大人————愿主保佑您平安归来。”他的声音沙哑,但依旧没有忘记基本的礼数,对李昂的態度十分恭敬。
李昂语气沉重地拍了拍老管家的肩膀,“节哀。塔齐亚斯爵士英勇作战,以身殉职,他的灵魂必蒙主恩召。”
死者为大,哪怕塔齐亚斯生前再怎么惹人厌烦,死后也理应得到应有的尊重。况且,塔齐亚斯確实是在与山贼的战斗中阵亡,无论其生前如何,这份战死的荣誉是抹杀不了的。
李昂隨老管家走进略显昏暗的大厅。壁炉里的火併不旺,只勉强驱散著深秋的寒意,更映得室內一片冷清。空气中似乎还残留著塔齐亚斯生前惯用的某种薰香味道,混合著石墙的潮气,给人一种物是人非的萧索感。
屋子的男主人和女主人都不在,老管家这几天感到无比寂寞,在见到李昂后,积攒的情绪终於找到了一个宣泄口,忍不住多说了几句。
“大人,您知道的,塔齐亚斯是我从小看著他长大的,他无疑是个好孩子,具有一切骑士应具备的美德。他的父亲將振兴家族的重任传给了他,没想到————”
李昂看著眼前悲痛欲绝的老人,只能搜肠刮肚的想著一些宽慰的话来劝导,但明显用处並不大。
倾诉了一会儿,老管家的心情好了很多,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刚刚的行为有些不妥,连忙站起身来致歉。
“大人,实在抱歉,要不您留下来吃饭吧。”
屋子里面的气氛太压抑,李昂婉言谢绝了老管家的邀请,走出领主大屋,在村子里閒逛。现在接近天黑,肯定是无法继续赶路,只能先在萨斯阿尔巴斯待一晚。
萨斯阿尔巴斯村的西边有一座有砖木结构的哥德式风格小教堂,据村民说,塔齐亚斯的尸体就安放在这座小教堂里面。於是他果断选择避开教堂的方向,转而朝东边走去。
一路上,他发现看到的好几处人家都在用石磨磨碎葡萄。將其榨成汁然后装入木桶,不禁感到有些好奇。
“这是在做什么”
李昂停下脚步,向一位正在自家门口忙碌的老农问道。老农抬起头,见是一位全副武装的骑士,显得有些惶恐,连忙放下手中的活计,在粗布衣服上擦了擦手。
“大、大人,”老农结结巴巴地回答,“这是在准备酿新酒。今年粮食减產,但葡萄的收成却反而不错,趁著天气还没完全冷下来,得赶紧把汁榨出来封存好,等到明年开春就能喝了。”
李昂点点头。加泰隆尼亚地区盛產葡萄酒,这几乎是大部分村庄的固定景象。只不过德格伦的葡萄树並不多,相应的產量也很小,所以並没有见村民用石磨榨汁。
“你们通常会留下多少自己喝多少用来交税或者售卖”李昂饶有兴致地追问。
老农搓著手,小心地回答:“回大人,大概————大概一半要交给老爷哦,是已故的塔齐亚斯老爷—作为实物税。剩下的,家里留一些,多的会等到开春后,有商队路过时换点盐、铁器或者布料。”
“愿你的酒酿得醇厚。”李昂对老农说道,然后继续向前走去,去走访另一户人家。
这户人家看上去应该是萨斯阿尔巴斯的农奴,房子是低矮的茅草屋,墙壁用泥土和石块垒成,屋顶铺著厚厚的茅草。一个面黄肌瘦的农妇正蹲在屋外用简陋的石臼捣著什么,旁边两个衣衫槛褸、光著脚丫的孩子怯生生地看著走近的骑士。
李昂简单的询问了几句,事后在农妇感激的目光中留下几枚铜幣,接著向东走去。
东边是村子的边缘,靠近一片橄欖林。夕阳的余暉给墨绿色的橄欖树叶镀上一层金边。几个农妇正在林间空地上晾晒亚麻布,白色的粗布在微风中轻轻飘动。更远处,可以看到羊群正在牧羊人的驱赶下返迴圈栏,响起一片“咩咩”的叫声。
李昂突然想起队伍里那群倔强的山羊,於是立马走上前向牧羊人討教赶羊的方法。
放羊的老头给他指了指羊群中一只体型较大、头上盘著螺旋角的老公羊:“瞧见那只领头羊没羊群都跟著它走。您得先制住领头的那只,或者想办法让它听话。比如餵点盐巴,或者它爱吃的嫩叶子,它就乖了。
“其次,不能光在后头赶,得有个人在前面引路,最好是让领头羊能看见、闻著熟悉的东西,比如另一只羊,或者沾了羊味的布条。它们习惯跟著走。”
“再就是一定要走慢点,因为羊一受惊就容易乱跑。可以拿根长棍子轻轻点地,时不时吆喝两声,让它们知道方向就行,別真打,打狠了更乱。”
老头说得头头是道,李昂听得认真,听完后又留了几枚铜幣。
总体来看,萨斯阿尔巴斯看起来比他的德格伦要富庶一些,產业也更多样。葡萄园、
橄欖林、亚麻田,还有畜牧业,样样俱全,所以在遭受天灾导致粮食减產后也依然能够正常运作,不像恩克雷村的领主一样只能被迫靠借贷度日。
夜晚,守备队在村子外面扎营,俘虏的山贼被集中在一起,每人分到了一碗稀薄的可怜的豌豆粥。
而之所以能得到这么一碗粥,还是李昂看在他们接下来要走很远的路的份上才施捨的,否则按照以往的规矩,新来的奴隶必须饿上两三天才能给食物。
分粥的事情由罗杰一手操办,在鞭子的威慑下,没人敢打歪主意。
每个人都老老实实地领了自己那份清汤寡水,缩到一边狼吞虎咽地喝下去。
李昂坐在营地中央的篝火旁,就著火光仔细检查著那把从坎特布里特缴获的木弩。弩身用的是上好的硬木,弩机结构还算精巧,只是保养不善,有些地方生了锈。
他拿出隨身携带的一小块油脂和磨石,小心地擦拭、润滑关键的部位。
第二天清晨,李昂向萨斯阿尔巴斯的老管家告辞,此时村民已经陆续下地劳作,村口只有几个小孩在门前玩耍,还有几条小狗似乎是刚出生不久的样子,在孩子身边蹦蹦跳跳。
李昂注视著其中一只,心底忽然升起一|念头————
半晌后,李昂悠哉游哉的骑在马上,怀里东麻布裹著一只小黑狗,踏上回家的道路。
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