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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黄雀在后(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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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勒闻言小心地捧起林鴞,检查它的翅膀和腿部。

“翅膀好像没伤到骨头,就是羽毛乱了,力气耗光了。腿上有点擦伤,不严重。养一养,餵点水和肉,应该能恢復。”

“那就好!”

林鴞的肉少並且很柴,除了当作猛禽卖掉以外,並没有其他多余的价值,如果这只林鴞要是翅膀折断或者死了,那他可就亏大了。

紧接著,他们继续往前走,沿著地面上的野兔留下的脚印,细细的搜寻附近藏起来的小兔子。

刚刚李昂在山坡上看的很清楚,兔子幼崽在发现威胁消失后並没有跑远,而是钻进了一片灌木丛之中,现在说不定就还在附近。

倒不是为了吃掉它,这么小一只兔子根本不够四个人分的,而是希望能养著,兔子可以產兔肉、兔毛、兔皮,而且生长繁殖速度极快,也不像战马和耕牛那样精贵,每天餵一点草就能活,是目前比较理想的家养牲畜。

不一会儿,经验老道的米勒扒开草丛,精准的抓到了这只野兔幼崽。

“这么小难怪脚印不大。”

李昂接过兔子的耳朵,將它提在半空中仔细观察。

这种兔子叫做欧洲野兔,又称棕色野兔,是所有兔子里面体型最大的,同时也是分布最广的,而它们的原產地就在伊比利亚半岛,只是后来慢慢扩散到了整个欧洲,所以被叫做欧洲野兔。

野兔幼崽看起来被嚇得不轻,它四肢蜷缩,小小的身体在李昂手中微微颤抖,像个毛茸茸的灰褐色绒球。

“这种兔子好养吗”

“相当好养活,老爷。”米勒拍著胸脯保证道,“带回去让兔子熟悉一下人气,慢慢的就养熟了,只是它们打洞的本领很强,所以要小心一点,免得它们跑了。

“嗯嗯。”

李昂点了点头,大概摸清楚了兔子的习性。

不过一个新的问题又接踵而至——该如何把兔子带回去

先前那只林鴞米勒被绳子捆住了翅膀,可以直接提在手里,但兔子没有翅膀,捆住手脚也不现实,因为他们只找到了一根绳子————

“老爷,咱们可以这样!”

米勒又一次拿出了他的看家本领,向大家展示猎人们携带兔子的方法腋下夹抱法简而言之,就是用左手抓住兔子的两只耳朵和脖颈,然后右手握住两条后腿,让兔子的肚皮朝外、背贴著自己的腰侧。

这样干有三个好处:兔子的后腿被控住,没有办法踢腿蹬人;兔头朝后,即使排泄也不会弄脏衣服。並且还可以空出一只右手用来干別的,要是走累了换只手兔子也不会掉。

其实李昂不知道的是,这种方法在英格兰王国的庄园手册中就早已出现,当地的人称之为“重兔搬运法”。因为成年欧洲野兔体型较大,能长到四五公斤重,搬运起来颇为费劲,故而得名。米勒这一手,算是伊比利亚山地猎人与不列顛农艺智慧的不谋而合。

兔子暂时安顿好后,眾人继续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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