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小林书屋》(2/2)
可是眼前的磁带完全不同,苏晓仔细看过,竟然没有一首情歌!
完完全全,彻彻底底,跟爱情一个字都没关係
另类,简直太另类了!
看到这里苏晓也是好奇,要知道这个年代发行专辑的歌手很多,但是敢完全避开情歌的,这还是头一位。
她小心翼翼將磁带侧过来,这才看到这张专辑的歌手名字。
“林绿”
“不错的名字..
“”
也恰恰在这时候,家乡的第二段缓缓开始。
不止是苏晓,书城內不少人听到这首曲子也赶过来询问,注意到这盘磁带的人並不少。
很快,舒缓的节奏再次响起来,苏晓抿一口咖啡,沉醉在旧时光中。
【推开那扇锁了很久的门房子里无等待的人我就像是从远方来路过这里的客人高傲的大楼遮住了阳光踩著一面一面沉睡的墙沉睡的墙里曾经住著一家可爱的脸庞彩色的容易腻嚼不出味道回忆的黑白停留在年少像那些过时却经典的老故事片又一次看到那座时钟我就知道自己快到家了大风捲走叶子把灵魂丟给春天这是我最终要归回的家乡即使有再多践踏你的车辆我想永远守著你我的家乡却不知明天的船舶停靠在何方最终我会回来安静的陪在你的身旁那片土下將成为我永久不弃的地方】
林绿的歌声空灵澄澈,犹如天籟一般在整个书城响起。
说来也是奇怪,原本还闹哄哄,人来人往的书店,就在林绿歌声响起的一瞬间,竟然莫名其妙安静下来。
人们纷纷驻足,到处寻找这天籟的来源,有些人则乾脆闭上眼,完全沉溺在这空灵的声音里。
那是一种头皮发麻,全身颤慄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像是声音穿透了你的皮肤和骨骼,直接进入到你的灵魂里,而你的灵魂中似乎早就有了某种渴望,与之一一呼应。
这就是艺术,或者说艺术的价值,歌声表达出最真挚的情感,那是一种无比纯净的本真。我听完歌不少人才发现,原来我们是如此渴望,渴望有这样一座完美的“家乡”。
那是天堂,是彼岸,是现实里永远也到不了的地方,但是通过林绿的歌声却可以。
尤其让苏晓不敢相信的是,只是其中一首歌,竟然就有这么高的质量。
平心而论,这一首《家乡》虽然没有半个“爱”字,更是跟“情”字之类的完全不沾边,但是听来更是真挚,也更加真实。
那缓缓流淌著情绪縈绕在每个人周围,將之紧紧包裹,久久不能忘怀。
相比之下,那些港台来的情歌就要肤浅得多,这也是流行情歌最大的弊端,空洞乏味,谈不上意义,纯粹是为唱而唱。
那已经不是歌声,纯粹就是某种商业行为,苏晓一直是看不上的。
虽然她很年轻,但是因为审美却一直很高,她喜欢beyond和甲壳虫乐队,欣赏鲍勃迪伦,为皇后乐队感到惊嘆。
因为这些人虽然都是音乐人,但是却通过音乐表达出对生命的领悟,传递出不一样的意义,达到令人仰望的高度,这才是苏晓认为音乐人该走的路。
但是眼下很显然,港台完全就踏上另一条路,什么四大天王三大天后的,说来说去不就是你爱我我爱你的,一开始还好,可是时间长了谁不腻味
这种肤浅和浮躁全世界都知道,除了港台自己人。
然而这一次苏晓却有了新的发现,一个崭新的名字出现在她的视野里,只是看了一遍她就记住了这个名字林绿。
想到这里苏晓也不再犹豫,当即走过去对老板道,“老板,这个磁带我要两盒,不,三盒”
她想起了自己的好闺蜜,她们都是喜欢听歌的人,索性一口气买几盒回去。
要是换作平时肯定是不行的,以苏晓的习惯,她最多在书城里听一听,或者去其他同学那稍微蹭一蹭,真要自己掏钱的话,那是万万不能的。
这种类型在后世又有了个独特的称呼——白嫖党。
倒不是苏晓经济拮据习惯白嫖,而是她觉得以往的歌曲很少有值得自己花钱的。
她从来不在乎一张专辑贵不贵,就算它开出100块一张都可以,她在乎的问题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它到底值不值。
很明显,林绿这一张专辑很值。
儘管其他歌她都还没来得及听,但是这一首《家乡》就已经很值,哪怕磁带里其他歌都是凑数的垃圾,苏晓也认了。
听到她的话后,不料下一刻老板却摇摇头,“没有了。”
“没有了怎么会,明明刚才还有的啊!”
老板笑著道:“就在你刚才愣神的时候,我这里几十盘磁带都被卖光了,眼下就只剩下你手里那盒,你要不要”
“要的!这肯定要的”
苏晓回过神来,这才发现柜檯这里一下子多了好多等待结帐的人,这些人手里都拿著小林书屋的磁带,有些人还在问下一批货什么时候到。
趁著排队的功夫,苏晓这才看完所有曲目,除了以上的歌曲外,还有两首让她眼前一亮。
一首是《理想三旬》,另一首是《生如夏花》,儘管她都还没听,但已经能预感到这两首歌绝对不比家乡差。
很快苏晓付了钱,第一时间赶回宿舍,拿起磁带对姐妹道,“都来!一起听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