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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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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规不以为然:“子锐兄也说了,那只是贼兵,一帮乌合之众而已”

张角大摇其头:“不然,天平寨前后只出动了不过数百人,就击杀贼兵过半,而且自身不损一兵一卒。如此战绩,莫说是大宋土军、厢军,便是禁军也无此能耐啊嗯,若是西军西军虽强,以少击多,杀敌数百而毫发无损,也是不能。或许,金虏可以”

陈规无言以对。他与张角二人,一为宋朝旧官,一为宋国士子,是天平寨内地位较高,有一定代表性的人物。也是由此,他们才有机会了解到这是一场战力多么悬殊的战斗。那些贼兵战力再是不堪,可却被数百天平寨军如石击卵般轻易砸成齑粉。这样的战绩,确实过于吓人

实际上,陈规还真小瞧了这些太行山贼。这些人中有相当部分是积年老匪,更不乏亡命之徒。论排兵布阵,他们跟宋军没法比,但就胆气血勇而言,不要说是土军、厢军,就是禁军也都是拍马都赶不上。可以说,大宋昔日的正规官军中,除了已经覆灭的西军,一般的官兵,打这样的山地战,还真不一定干得过这些山贼。

这时,张角眯着眼睛,透过雨帘看了半天,忽然低声道:“元则兄可曾注意到,那个赵能手上握着的灰色油布包裹的棒形器物听说,便是此物将数千贼兵打得溃不成军,而本寨不伤一人。”

一说到这个,陈规也是一脸惊奇:“这我也是听说了,据说是叫火枪,可喷射烟、火、雷、铅子等夺命慑魂之物。只是,有道是子不语怪、力、乱、神,如此神怪近乎妖巫之事,多半是夸大其词,未必可信。不过将各种火作爆炸之物塞入一管孔之中,点火喷射袭人这倒是个好法子”

张角挽袖伸臂于雨中,悠然道:“有如此强军,如此利器,又有着诸多人力物力。我倒是很想看一看,咱们的这位殿下,能走到哪一步”

第一百零二章 强军初成下

雨势越发大了,而大校场的点将台上,教导营的结业授枪仪式依然在继续。

各营的都头已任命完毕,各队的队正任命,也已到尾声。

风雨之中,狄烈的声音依然是那样的清晰明朗:“学员燕七郎,练考评:良;此战毙敌三人;总成绩:良。现予以结业,任命为第一步兵营第四都乙队由于每都只有两队,所以用甲、训乙命名队正。燕七郎,上台接枪。”

燕七郎大声应到,然后以笔直如松的军姿,踏着水花大步上台。行礼,接枪。

狄烈呡得紧紧的嘴唇倏地一动,发问:“学员燕七郎,我记得你在训练悬崖跳水一项中,多次未能通过,甚至一度要被淘汰出局。现在你来告诉我,你最终克服内心的恐惧,战胜自我,是因为什么”

燕七郎,这个看上去还不到二十岁,身体有些偏瘦的少年。执枪于胸,身体绷得直直的,一任大雨浇面,目光直视前方,声音高亢有力:“回禀总教官,为了荣耀,军人的荣耀”

“俺的三哥是一名额头刺字的大头兵,他是在五年前,大宋征辽之役时,死在昔日辽国契丹狗的铁蹄之下。他为国而死,但他什么都没得到。没有抚恤、没有荫恩、没有安家费用、甚至连尸骨都没有留下来他是一个军人,他像一个战士一样,英勇战死于沙场。但他没有得到任何应有的荣耀,就像一条狗。无声无息,毫无价值”

“而现在,在天平寨,俺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军人。俺无须刺字,有五亩军田、有三餐米肉、有精良甲器。俺不用见官下跪、不用上缴田税。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将腰板挺直如杆。这一切,都是因为俺成为了一名军人。是军主手下精锐一员,俺决不会玷污这个荣耀。就像夜校里,女先生们所说的那样人世间。除死无大事。俺死都不怕,又何惧高崖”

这一次,不独是陈规。连张角都倒抽了一口气。他们甚至看到了许多围观的宗室旧官中敏感之人,脸上流露出恼怒、惊讶、惭愧及沉默等各种不同的表情。

“好一个狄烈,好一座夜校”陈规喃喃道,“这些人本是我大宋子民,他们是我大宋的农夫、商贾、军兵、匠人朝廷不可能面面俱到,将恩泽落实到任何一个具体的百姓身上所以,一旦有不公之事,他们难免会有不忿、怨怼。而咱们的这位殿下,恰恰就是钻了朝廷的这个空隙,利用一些无知庶民对朝廷的不满。更加以放大这种情绪。并且巧妙利用了一个夜校,让士兵们识字,同时灌输思想他所需要的思想。如此一来,天长日久,子民终将会对故国离心离德此人当真是一个王子。否则焉能想出这等釜底抽薪之计”

张角也是苦笑:“想当初,开办夜校,让这些大头兵识字念书,并请诸多女子教授之时,不知多少我辈中人暗地里耻笑不齿。却不曾想到,此物竟有如此大用嘿嘿。我张某人也算是长了一回见识”

在这里不得不说一下,狄烈的这个多少有点古怪的身份问题。狄烈说自己是大汉遗民、海外岛国的王子,这一点得到了朱皇后的承认,并在宗室子弟及官员士子们的面前加以肯定。所以,狄烈的这个殿下的身份算是坐实了。

但是,若是认为狄烈有了个王子的招牌,那些官员士子及普通百姓就会对他摇尾巴,一脸巴结或陪小心的样子,哪就叫离谱了。在这些大宋官员及士子百姓眼里,狄烈所说的这个叫:“台湾”的岛国,大概就如同大宋周边的那些小蕃国,如:真腊柬埔寨、渤泥马来西亚、麻逸菲律宾、暹罗泰国等等一样的存在,甚至比不上那些稍大一点的小国,像大理国、越李朝、朝鲜之类的国家。

那个刚刚被金国灭掉的大宋,是当时世界上最富足、文明程度最高的国家。这种富足与文明,毫无疑问会吸引周边许多蕃邦小国,以朝贡形式,仰慕天朝上国而来。

汴京城里头的百姓,别的不敢说,身为首都人想想现在的首都人民,哪怕是扫大街的,见过的国家元首还怕少了那种气场只怕比外省公务员还强,这些各蕃国的使者小王之类的,又怎么会少见了当时大宋国民的心态,就跟现在的欧美发达国家差不多,你就是阿拉伯王子来了,那也就是个有钱的劣等人而已,没什么了不起的。这就是大国心态,一个普通国民也敢向别国皇储呲牙。

无论是大宋的官员士子还是普通百姓,在他们的眼里,一个蕃邦小国的王子,不比本国一名下县的知县更来得尊贵。好在狄烈还捎带了个“大汉遗民”的尾巴,证明自家与宋人同出一源。否则只怕会被归为那些南洋猴子一类,更不招人待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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