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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3章 审阅死刑案卷(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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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律当斩……”司马柬重复这四个字,手指在案卷上轻轻敲击。

殿内一片寂静,远处传来梆子声——已是子时了。

良久,司马柬提笔在勾决册上写下:“斩。”但在这字旁边,又用小字批注:“查办贪腐主簿,追还老农家产,抚恤其家属。乡绅侵占之田,归还本主。”

他对裴楷道:“法不容情,纵有冤屈,亦不可杀人泄愤。然冤屈需申,贪腐需惩。此人虽死,其冤要平,其家要恤。你明白朕的意思吗?”

裴楷深深一躬:“臣明白。依法惩凶,依理申冤,两者不可偏废。”

“正是。”司马柬揉了揉眉心,继续审阅。

有一个案子他看了很久——是一个疯癫者无故杀人。案卷记载此人时疯时醒,疯时六亲不认,醒时如常人。此次是在疯癫状态下持刀杀邻人。当地官府判斩,三司复核时,大理寺提出异议:疯癫者不识人事,可否减等?

司马柬查阅《晋律》,律文对疯癫犯罪确有“识则罚,不识则赦”的原则,但具体如何判定“识与不识”,并无细则。他又翻看历年判例,发现有的判斩,有的判囚禁,标准不一。

“裴楷,太医署对此类疯癫之症,可有说法?”

“回陛下,太医令曾言,此类疯癫有不同病因,有的可治,有的不可治。但疯癫时是否完全‘不识’,难以断定。”

司马柬沉思良久,最终批道:“暂不勾决。发回重审,令当地延医诊治,若能治愈且不再犯,可减等囚禁;若不可治,再议。在此期间,严加看管,不得再伤人。”

他解释道:“疯癫是病,非本心为恶。若可治,当给生机;若不可治,为防再伤他人,也需处置。但直接处死,过于严苛。”

裴楷点头:“陛下仁心。”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案卷一本一本减少。烛火摇曳,在御案上投下晃动的光影。司马柬的神情始终专注,但裴楷注意到,每勾决一个人,皇帝的眉头都会微微蹙起;每改判一个,都会长出一口气。

有一个案子是父子争执,子失手推父,父头撞桌角而死。按律,子孙杀尊长,罪加一等。但案卷记载,父常年酗酒,动辄打骂妻儿,子是长期忍受后的一次爆发。邻居整次都同情儿子。

司马柬反复看了父子关系部分,最终批:“情有可原,但法不可违。改判绞监候(死缓),三年后若无他过,可减等流放。”

他对裴楷说:“孝道固重,然父不慈,子难孝。此人非蓄意弑父,是长期压抑下的失手。给他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吧。”

寅时初,八十七件案卷全部审阅完毕。司马柬放下朱笔,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脖颈。勾决册上,朱笔勾了七十人,墨笔改判十七人。改判的理由各异:证据不足、情有可原、疯癫、将功折罪、边地特殊……每一笔改判,旁边都有简短的批注。

裴楷整理案卷时,心中感慨。这一夜,他亲眼见证了何为“帝心所系”——那不是简单的批阅,而是对每一条人命的慎重,对每一份证据的推敲,对每一次量刑的权衡。皇帝看的不仅是案卷上的文字,更是文字背后的那个人,那个家庭,那段恩怨。

“将这些送回刑部。”司马柬声音带着疲惫,“勾决的,按制行刑前,需再核实身份,防止错杀。改判的,按批注执行,不得有误。”

“臣遵旨。”

裴楷抱着案卷退出两仪殿时,东方天际已泛鱼肚白。新的一天就要开始了,但对那九十三条人命中的某些人来说,这一夜的审阅,决定了他们是死是生。

殿内,司马柬没有立即就寝。他走到窗前,推开窗户。寒风涌入,吹散了殿内烛火的烟气。远处,洛阳城的轮廓在晨曦中渐渐清晰。

他想起许多年前,自己第一次审阅死刑案卷时,老师杜预说的话:“人命关天,一念可决生死。为君者执此笔,当如执千钧。”

这些年,他从未忘记这句话。每一次勾决,都慎之又慎;每一次改判,都反复权衡。因为他知道,御案上的朱笔,落下去是血,提起来是命。

晨光渐亮,司马柬关上窗户。该歇息了,今日还有朝会,还有无数的政务。但这一夜审阅带来的沉重,不会很快消散。

他最后看了一眼御案上那些批阅过的案卷。那里有七十个将死之人,也有十七个获得生机之人。而他,作为这个帝国的最高裁决者,只能在这两者间,依据律法、证据、情理,做出他认为最恰当的判断。

这便是为君者的重担——在生死之间权衡,在法与情之间抉择,在无数人的命运交汇处,落下那一笔。而这一笔,必须公正,必须慎重,必须对得起天地良心。

晨曦彻底照亮了两仪殿。司马柬吹熄最后一盏烛火,走向内室。而洛阳城,正在晨光中苏醒,开始了新的一天。昨夜那八十七件案卷中的生死抉择,将化为一道道命令,传向帝国的四面八方,最终改变许多人的命运。

而这,只是开元十年正月,无数个治理决策中的一个。但正是这一个个慎重权衡的决策,构筑了这个帝国司法的脊梁,也定义了一位明君对“人命关天”这四个字的理解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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