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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迟来的昭雪(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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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六年四月初一,金陵城下了一场绵密的春雨。

雨水顺着大理寺的飞檐滴落,在青石板上溅起细小的水花,滴滴答答,像是时光的脚步声。

值房里,张子麟手中的笔悬在宣纸上方,墨汁在笔尖凝聚,将落未落。

案上摊开的,是那份即将送往京师的《为江宁府上元县民王有福鸣冤昭雪详文》。

二十页纸,字字千钧,写尽了一个父亲如何用生命陷害儿子,写尽了十年沉冤如何石破天惊。

但最后一段,他迟迟未能落笔。

那是关于王承祖的部分:一个已经死去十年的真凶,一个颠覆了“父慈子孝”人伦纲常的凶手,该如何定性?如何定罪?

按照《大明律》,杀人者死,诬告者反坐。

王承祖设计陷害亲子,致其冤死,罪当凌迟。

可人已经死了,尸骨都已朽烂,还能怎么惩处?

掘坟戮尸?那

是极刑,非谋逆大罪不用。

更重要的是,一旦这样定性,将引发怎样的伦理地震?

一个父亲,用如此极端的方式“清理门户”,这将动摇多少人对父子亲情的信念?

将让多少人在家庭纠纷中,想起这个可怕的先例?

窗外雨声淅沥,值房里烛火摇曳。

李清时推门进来,看见张子麟仍在沉思,轻声问:“还在犹豫最后那段?”

张子麟放下笔,揉了揉眉心:“清时,你说,我们这样做,是对还是错?”

“为冤者昭雪,何错之有?”

“不仅仅是昭雪。”张子麟指着详文,“我们要做的,是把一个父亲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让世人知道,父可以不慈,可以恶毒到用自己的死来害儿子。这会让多少人从此对亲情产生怀疑?会让多少家庭因此蒙上阴影?”

李清时沉默片刻,他走到窗前,望着窗外的雨幕。

“子麟,你还记得《书院投毒》案吗?”他忽然问。

“记得。”

“陈景睿毒杀恩师,我们揭穿他时,也曾犹豫——这会动摇士林对‘师生如父子’的信念。但最终我们还是揭穿了。”李清时转过身,“因为真相就是真相,不能因为真相残酷就掩盖。掩盖一个残酷的真相,会滋生更多更残酷的假象。”

他走到案前,看着那份详文:“王承祖这个案子,更是如此。如果我们因为‘为死者讳’、‘子为父隐’就轻轻放过,那以后会不会有更多父亲效仿?会不会有更多儿子蒙冤?我们要立的,不仅是一个个案的正直,更是一个标杆——告诉世人,哪怕凶手是父亲,哪怕死者是父亲,罪恶就是罪恶,不容粉饰。”

张子麟缓缓点头。

他知道李清时说得对。

但知道是一回事,落笔是另一回事。

那支笔,重如泰山。

“还有徐国公府。”李清时压低声音,“如果我们对王承祖轻轻放过,就等于变相承认,背后更大的黑手,也可以逍遥法外。这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

是啊,徐国公府。

那个隐藏在幕后的影子,用一块玉佩,用一份承诺,就驱使一个父亲为其做事,间接害死了儿子。

他才是这一切的根源。

但如果连王承祖都定不了重罪,又怎么去撼动徐国公府?

张子麟深吸一口气,重新提起笔。

笔尖落在宣纸上,墨迹晕开,一个字一个字,坚定而清晰:

“……综上所述,已故王承祖身患绝症,自知不久于人世,为达不可告人之目的,竟丧心病狂,设局陷害亲子。其行径之恶毒,手段之残忍,心思之缜密,实乃臣办案十载所未见。虽其人已死,无法施以刑戮,然其罪不容赦,当明正典刑,以儆效尤。臣恳请陛下下旨,削其生前功名(若有),公告其罪于天下,使世人皆知:父若不父,子虽隐之,法必惩之……”

写到这里,张子麟停顿了一下,继续写道:“……至于此案背后是否另有主使,臣已掌握部分线索。然兹事体大,牵涉甚广,恳请陛下允臣密奏……”

最后一笔落下,张子麟放下笔,长长吐出一口气。

烛火跳动着,将他的影子投在墙上,高大而孤独。

“写完了?”李清时问。

“写完了。”张子麟将详文小心叠好,装入锦囊,封上火漆,盖上自己的私印。

接下来,就是等待。

等待陈寺丞过目,等待大理寺用印,等待这份详文踏上前往京师的路途,等待它在那座紫禁城里引发的震动。

雨还在下,淅淅沥沥,像是天的眼泪。

四月初三,雨停了。

大理寺的正堂里,气氛凝重。

冯寺卿召集了所有在南京的寺丞、评事、主簿,正式通报王有福案的重审结果。

张子麟站在堂前,将那二十页详文的内容,一一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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