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摘柳,制雪鞋(1/2)
程野盯著林子边缘看了几秒。
一只北极狐从灌木丛后探出脑袋,在白雪映衬下,几乎难以发现。
它看了程野一眼,又看了看掛在门口的松鸡,犹豫片刻,转身消失在林子里。
“北风”追了两步,被程野叫住。
“別追。”
直播间里有人遗憾:
【就这么放走了】
【狐狸皮不是挺值钱吗】
【野哥:性价比不高,懒得动!】
程野没再多想,继续处理松鸡。
雪下了三天。
程野每天早上推门,都要用肩膀撞一下——积雪又把门堵上一截。
第一天到脚踝。
第二天小腿。
第三天,他推开门,雪没过了膝盖。
还在下。
感知自动弹出来,程野只扫了一眼就关掉。
八百米。
他现在能走的最远距离:八百米。
西边的蔓越莓丛在两公里外,北边的地衣更远。
全在圈外。
程野舔了下嘴角,又破了一处。
连著吃了半个月肉,嘴角燎泡越来越多,昨天刷牙吐出来的水是红的。
维生素不够了。
他站在门口没动,看著那片白茫茫的雪地。
屋角狼獾肉还剩三十多公斤,松鸡攒了六只,饿不死。但身体在抗议,不补充点別的,早晚出问题。
去还是不去
程野迈出第一步。
脚踩下去就知道今天会很难。
雪没到小腿肚。
想往前走,得先把腿拔出来,再迈,再陷。
每一步都像在泥潭里跋涉。
旁边“北风”蹦躂著跟上来,大脚掌天生就是雪鞋,踩在雪面上只陷一点点,几乎是浮著走的。
程野低头看了眼自己陷到小腿的腿,又看了眼它留下的浅浅雪印。
没说话。
继续往前挪。
【看野哥这腿,拔一下陷一下,我在屏幕前都累】
【这种深度的雪,走两公里相当於平时走十公里】
一公里。
將近一个小时。
程野靠在一棵云杉上,把帽子摘下来。热气从头顶蒸上去,在冷空气里变成白雾。
后背湿透了,但他没解衣服——湿衣服碰冷风,五分钟就能失温。
大腿酸胀,每一次拔腿都得咬牙。
平时这段路,二十分钟。
按这速度,到蔓越莓丛还要一个多小时,采完走回来又是两个多小时。
累成狗,还只能在两公里內打转。
雪还在下。
照这样,积雪只会越来越深,活动范围会压缩到小屋周边几百米。
困死在这里。
程野看著自己陷在雪里的腿,又抬头看了眼远处蹦躂的“北风”。
雪鞋!之前的雪鞋废了,得重新做。
但今天的任务还得完成。
又过了一个半小时,他到了西边沼泽地边缘。
蔓越莓丛从雪里探出枝条,掛著一串串暗红色的小果子。冻了一整个冬天,皱巴巴的,挤一下还有汁水。
程野摘了一颗放嘴里。
酸,涩,带一点甜。
他没停,一边嚼一边继续摘。半个小时,装满一个兽皮袋。
又往北走了一段,找到长地衣的岩石坡,揭下几大片卷好。
往回走。
来时两个多小时,回去还是两个多小时。
等程野踉蹌著进了小屋,天快黑了。
他没脱鞋,直接瘫在火塘边。
双腿酸得像灌了铅,脚掌的感觉已经从疼变成麻。
大腿內侧磨破了两处,他知道,但懒得检查。
就这么点路。
“北风”凑过来,脑袋蹭他的腿。
程野盯著它的爪子看了几秒。那只大脚掌,张开比他的手还大。
“明天,做雪鞋。”
第二天一早,程野开工。
“雪鞋原理简单。”他对著镜头比了个手势,
“增大面积,分散体重,浮在雪面上。因纽特人用海豹皮,印第安人用白蜡木。我用柳条。”
南边溪旁那片柳树丛,韧性最好。
程野砍了几根手臂粗的回来,架在火边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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