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开篇(1/2)
周卿云推开自家窑洞的门,母亲正在做饭。
“你去镇上了”母亲回头看了他一眼问道。
“恩。去镇上买点东西。”周卿云將墨水和稿纸放在桌上,“妈,从今天开始,我要写新书了。可能会很忙。家里的事你要多操心了。”
母亲点点头:“写吧。妈支持你。”
简单的一句话,却让周卿云心里涌起无限的力量。
他走进自己的房间,在书桌前坐下。
打开新买的墨水,拧开钢笔,吸满。
铺开稿纸,在第一页的顶端,郑重地写下四个字:
人间烟火
然后是副標题:
第一部:农
再然后,是开头:
1960年的春天,来得特別晚。
黄土高原上,土地乾裂得像老人脸上的皱纹,一道接著一道,深不见底。
葛全德站在田埂上,已经站了一个上午。
他的目光从乾枯的麦苗,移到蔫巴巴的玉米,再移到远处光禿禿的山樑。
最后,他低下头,看著自己那双布满老茧的手……这双手,耕了一辈子地,种了一辈子粮,到头来,却连一家人的肚子都填不饱。
风从山樑上刮下来,带著沙土,打在脸上生疼。
葛全德抹了把脸,抹下一手黄土。
他转身,往家的方向走。
脚步很沉,每迈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
他知道,该做个决定了。
要么死守著这片土地,等著饿死。
要么离开,去陌生的地方,找一条活路。
葛全德选择了后者。
三天后,他带著妻子和三个孩子,背著简单的行李,踏上了逃荒的路。
临走前,他跪在祖坟前磕了三个头,说:“爹,娘,儿子不孝,守不住这片土地了。等孩儿在外面挣到钱,儿子一定会再回来。”
然后他站起来,头也不回地走了。
身后,是乾裂的土地,是荒芜的村庄,是再也回不去的故乡。
前方,是未知的城市,是迷茫的未来,是生死未卜的命运。
可葛全德不知道,他这一走,就是一辈子。
……
写到这里,周卿云停下笔。
他抬起头,看著窗外。
窗外,黄土高原在午后的阳光下,呈现出一种苍凉而壮美的金色。
这就是他要写的土地。
这就是他要写的人。
这就是他要写的时代。
一个新的故事,开始了……
愣神片刻后,周卿云坐在书桌前,钢笔继续在稿纸上沙沙作响。
他已经完全沉浸在写作的状態里,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写《人间烟火》。
而这种专注力,也是他能从陕北小山村考进復旦的关键。
平时在家,他有的时候確实有些懒散。
母亲总说他不如妹妹勤快,碗不常洗,地不常扫,柴火也劈得少。
但当他真的下定决心做一件事的时候,他的执行能力便会瞬间爆发。
就像现在,从上午十点开始写,到现在几个小时过去,他几乎没动过位置。
稿纸已经写了十多页,密密麻麻的字跡,每页三百字左右,算下来已经写了三千多字。
对於一个长篇小说的开头来说,这个速度不算快,但质量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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