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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开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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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卿云推开自家窑洞的门,母亲正在做饭。

“你去镇上了”母亲回头看了他一眼问道。

“恩。去镇上买点东西。”周卿云將墨水和稿纸放在桌上,“妈,从今天开始,我要写新书了。可能会很忙。家里的事你要多操心了。”

母亲点点头:“写吧。妈支持你。”

简单的一句话,却让周卿云心里涌起无限的力量。

他走进自己的房间,在书桌前坐下。

打开新买的墨水,拧开钢笔,吸满。

铺开稿纸,在第一页的顶端,郑重地写下四个字:

人间烟火

然后是副標题:

第一部:农

再然后,是开头:

1960年的春天,来得特別晚。

黄土高原上,土地乾裂得像老人脸上的皱纹,一道接著一道,深不见底。

葛全德站在田埂上,已经站了一个上午。

他的目光从乾枯的麦苗,移到蔫巴巴的玉米,再移到远处光禿禿的山樑。

最后,他低下头,看著自己那双布满老茧的手……这双手,耕了一辈子地,种了一辈子粮,到头来,却连一家人的肚子都填不饱。

风从山樑上刮下来,带著沙土,打在脸上生疼。

葛全德抹了把脸,抹下一手黄土。

他转身,往家的方向走。

脚步很沉,每迈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

他知道,该做个决定了。

要么死守著这片土地,等著饿死。

要么离开,去陌生的地方,找一条活路。

葛全德选择了后者。

三天后,他带著妻子和三个孩子,背著简单的行李,踏上了逃荒的路。

临走前,他跪在祖坟前磕了三个头,说:“爹,娘,儿子不孝,守不住这片土地了。等孩儿在外面挣到钱,儿子一定会再回来。”

然后他站起来,头也不回地走了。

身后,是乾裂的土地,是荒芜的村庄,是再也回不去的故乡。

前方,是未知的城市,是迷茫的未来,是生死未卜的命运。

可葛全德不知道,他这一走,就是一辈子。

……

写到这里,周卿云停下笔。

他抬起头,看著窗外。

窗外,黄土高原在午后的阳光下,呈现出一种苍凉而壮美的金色。

这就是他要写的土地。

这就是他要写的人。

这就是他要写的时代。

一个新的故事,开始了……

愣神片刻后,周卿云坐在书桌前,钢笔继续在稿纸上沙沙作响。

他已经完全沉浸在写作的状態里,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写《人间烟火》。

而这种专注力,也是他能从陕北小山村考进復旦的关键。

平时在家,他有的时候確实有些懒散。

母亲总说他不如妹妹勤快,碗不常洗,地不常扫,柴火也劈得少。

但当他真的下定决心做一件事的时候,他的执行能力便会瞬间爆发。

就像现在,从上午十点开始写,到现在几个小时过去,他几乎没动过位置。

稿纸已经写了十多页,密密麻麻的字跡,每页三百字左右,算下来已经写了三千多字。

对於一个长篇小说的开头来说,这个速度不算快,但质量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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