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气运之子和愚蠢女配(2/2)
与丈夫的感情也出现了危机。
另一边,男主与女主的感情却是越来越好,很快就得到了女主高官爸爸的赏识,成为杨家的乘龙快婿。
或许是因为名字一样的缘故,温瓴情不自禁就将自己代入女配。
深深觉得女配就是个脑残。
还是个饥不择食的脑残。
这个时代,结婚后出轨那叫乱搞男女关系。一旦传出去,不止身败名裂、开除公职,还要被判刑的。
罪名就是“流氓罪”。
多难听!
她是流氓吗?
她多正气正直一个人,就算耍流氓,也只对叶明翰耍。
气死了!
温瓴气得咬牙切齿,看看新买的手机,又舍不得摔,只好狠狠拍了前排靠背一下。
只听啪的一声脆响,接着“哎哟”一声,一个男人的声音从耳畔响起,把温瓴从睡梦中惊醒。
叶明翰睡得懵懵怔怔,坐起来带着睡意问,“怎么了?是做噩梦了吗?”
手电咔的一声打开,光束打在背后的墙上。
温瓴睁开眼睛,就看见了眼前这片自带光晕的白花花的露体。
摸摸,热乎乎的,一个棱一个棱的。
就是说嘛,她要真耍流氓,也得找这种手感的。
一个小鸡仔一样的小男生,有啥搞头?
嘁!
温瓴抱住叶明翰,往他怀里扎了扎,胡乱编了个谎话,“嗯,梦见有女的来跟我抢你,我一气之下,就扇了那女的一耳光。”
叶明翰无语,唉声叹气躺下,伸出胳膊把老婆搂怀里拍了拍,“还好不是拿枪崩。”
温瓴扑哧一声笑了。
不过,鉴于她前世看过的穿越小说,同名必穿定律还是要防一下。
或许她穿的不是时代,而是一本书,尤其小说男女主都跟她刚认识的人名一致。
她现在,对自己的生活非常满意,对自己身边的这个男人尤其满意。
对扶贫没兴趣。
因为做了半晚上梦,温瓴早起没怎么有精神。
她打着哈欠,刷了牙洗了脸,对着镜子细细地涂抹嫩肤膏。
镜子里的美人儿皮肤吹弹可破、面色红润,眼睛黑亮、唇红齿白。
真美!
这么美的女人,怎么可能会做舔狗?!
叶明翰端着粥进来,摆到桌子上,又返回去拿热好的大包子和煮好的鸡蛋。
何姐抱着壮壮,给他洗了脸,围上兜兜,坐在温瓴身边。
温瓴递给壮壮一个肉包子。壮壮两只手捧着,像吃榛果的小松鼠,小嘴糯叽叽的啃。
吃完饭,叶明翰先走,温瓴收拾好书包,对何姐说:“一会儿壮壮要是闹得厉害,你就去电台那边找我。”
何姐一边喂壮壮喝粥,一边应着。
从壮壮出生到现在,唯一一次长时间离开他,还是笔试那天。
回家的时候,壮壮哭得嗓子都哑了。
可怜兮兮的样子好像全世界都抛弃了他。
一想起来,她还心疼得要命。
临出门前,温瓴想了想,还是骑了自行车。
这条上下班的路,还是一个人走更合适。
到电台放下自行车,她就去了录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