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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林森不知不觉中就成为了别人家的孩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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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齐的QQ昵称就是小白兔,QQ签名是,爱吃草莓布丁的小白兔~(?ˉ??ˉ??)

小白兔:“老虎哥哥,你刚才唱的那首歌怎么在网上搜不到啊?是你自己写的吗?”

不是我写的,我只是华语乐坛的搬运工。

——林:“是的,你觉得怎么样?”

小白兔:“我觉得好好听啊!老虎哥哥,你有没有想过把它录下呢?”

嗯?

林森刚想怎么说呢,自己就送上门来了。

——林:“想啊,只是我不懂编曲这些,也没有录过歌,不知道行不行得通。”

小白兔:“我知道一个地方,他们有专业的录音设备,和顶级的制作团队,可以让他们帮我们编曲,后期处理都可以交给他们,老虎哥哥只需要专心的唱就行了哦~”

——林:“行,那就这么定了,到时候我们顺便多录几首,嘿嘿~”

小白兔:“都是老虎哥哥自己写的吗?”

——林:“当然,我从来不唱别人写的歌。”

小白兔:“哇喔~,老虎哥哥好棒呀~”

恐怕除了林森,没有人知道冷面校花还有这么可爱的一面,但身体里住着一个近40岁灵魂的林森,也有点受不了...

小白兔:“老虎哥哥,那我们这周末就去怎么样?”

——林:“这周不行,我要回老家一趟,看看我爷爷和奶奶,下周吧。”

小白兔:“是我们小时候玩耍的地方吗?”

——林:“对的。”

小白兔:“老虎哥哥,我也想去,我也想去~”

——林:“好,那就一起去呗。”

——林:“不想明天变成大熊猫的话,就赶紧睡觉吧。”

小白兔:“好的~老虎哥哥晚安”

——林:“晚安。”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林森就被刺耳的闹钟吵醒,一看时间才6点15分,气得他直接把闹钟关掉,又呼呼大睡。

“林森!!再不起床你可就要迟到了!”

迷迷糊糊中的林森想着,迟到?我都当鬼了还要上早八吗?

不对!

我重生了,我要上学!

一看时间,6点45,7点上早读。

“卧槽!真的要迟到了!”

起床,穿衣服,洗漱,用了5分钟。

冲下楼梯,在桌上胡乱抓了一个包子往嘴里塞,刚准备出门,被王晓兰喊住,“钱,钱,钱不要了?!”

林森一把接过林母手里的两张百元大钞,嘴里含糊不清的喊道,

“谢谢妈,我得走了!”

话音落下,人早就窜出去老远了,带着围裙的林母连忙追了出去,嘴里喊道,“森啊,记得给人家姑娘买点东西啊!”

不过只看到林森的背影消失在拐角处,嘴里嘟囔着,“整天毛毛躁躁的,没个正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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