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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2 章 侯亮平,你否认民法典?(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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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亮平被江临舟的一封公函,弄得要学习办案逻辑,对江临舟怀疑更甚。

侯亮平系统调查了,江临舟从规划局副局长开始到现在,与江临舟有交往的女性资料。

侯亮平匆匆整理了江临舟在吕州与几位女性的相对亲密照片,就去找江临舟谈话。

京州市政府会谈室。

侯亮平將几张略显亲密的照片推到江临舟面前,语气严厉。

“江副市长,请你解释一下这些照片。

从你担任吕州规划局副局长至今,我们注意到一个模式。

与你关係亲密的女性,其关联企业往往在你主管的项目中获益。

这很难不让人怀疑是系统性的权力腐败。”

江临舟扫了一眼照片,不怒反笑,身体微微后仰。

“这里面有两位我们交往过。有问题吗

江临舟故意停顿,目光锐利。

“侯局长,有个问题我很好奇。”

“你是什么时候从反贪局转职到纪委,或者组织部了

如果我没记错,干部的个人生活作风问题,应该是纪委和组织的管辖范畴吧”

侯亮平一拍桌子。

“江临舟!不要偷换概念!

这不是简单的作风问题,这是『利用职权进行利益输送』!”

江临舟神色骤然转冷,同样一拍桌子,语气斩钉截铁。

“侯亮平局长!请你记住,干部,首先是国家公民!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確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我,江临舟,一个未婚的成年男性,是否享有『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的基本人权”

侯亮平被这番连珠炮似的法律和权限质问打得有些措手不及,强自镇定。

“江临舟!你不要混淆视听!这不是简单的恋爱自由问题!

这是『利用职权进行权色犯罪』!是严重的职务违法行为!”

江临舟轻笑一声,直直地盯著侯亮平。

“权色犯罪侯局长,请您明確告诉我,哪一条法律规定了副市长不能谈恋爱

还是说,你认为只要是我接触过的女性,其所在单位后来获得了合法合规的商业机会,就构成了“犯罪””

江临舟拿起一张照片,语气带著讽刺。

“这张照片能证明什么证明我们一起吃过饭,逛过公园

最多证明我们可能交往过,当时关係亲密了点。

能证明我利用规划局的权力或副市长的权力为她牟利吗

证据呢是我签字的违规审批文件还是银行异常的转帐记录

或者你拿出证据,证明我们之间的关係存在任何胁迫,或权色互换的明確约定

侯局长,你不会认为,仅凭几张公共场合的照片,就能拼凑出您想要的“证据链”吧”

江临舟拖长了语调,语重心长,却字字诛心。

“季检察长可是再三强调——证据要成链啦!

你这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链子在哪儿呢总不能拿你脑子里那根『疑链』来顶替吧”

江临舟將“疑链”二字咬得特別重,直接戳中侯亮平的痛处。

侯亮平脸色铁青,“我们正在调查!”

江临舟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著侯亮平,语气带著最后的告诫。

“侯亮平,你立功的想法,是不是太过於心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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