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杀上反贪局(2/2)
“你直接上手,动用的是刑事调查手段,不仅不合规,而且范围也完全不一样。
力度过猛,容易误伤,更会破坏正常的干部管理秩序。
形成事实上的越权,我说得对吗,侯局长”
侯亮平被这番精准的程序辨析將住,一时语塞。
江临舟目光沉稳,语调平和但剖析入骨,一针见血。
“侯局长,我们不妨把程序说得再透彻一些。
你怀疑我,进行內部初步了解,这我可以理解。
但是,不同的调查手段,其性质和对外释放的信號是天差地別的。”
江临舟向前微倾,如同在棋盘上精准落子一般。
“你们稍微超线一点,也就是用你们反贪局的权限內部调取银行流水。
这动作相对隱蔽,不至於立刻引起满城风雨的流言蜚语。
但你侯大局长直接向税务部门发函核查我的个人税务缴纳情况,这性质就大不相同了。
税务局不是你们检察院的下属单位,一次正式的协查函,在他们系统內部就有记。
这几乎就是在向相关知情人释放,『我江临舟正在被反贪局立案侦查』的强烈信號!”
接著,江临舟的声音带著不容置疑的严肃。
“侯局长,你认为,在没有任何明確举报、未经正式立案的情况下。
启动这样的標准的刑事侦查前置手段,合规吗”
江临舟对程序、对调查手段的实际影响和“潜台词”了如指掌般的掌握,超过了侯亮平的预期。
侯亮平试图强行解释,“我们採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
江临舟没有他继续辩驳的机会,直接点明。
“侯局长你们的保密措施,就是直接发函税务局”
“没有不透风的墙,尤其是在体制內。
侯局长,你应该比我更清楚这一点。
我刚才提到,这类疑问的初步审核权在审计厅。
如果由审计厅出面进行常规的个人事项核查,一切都在干部监督的正常流程內,风平浪静。
但由反贪局直接进行税务核查,这就是惊涛骇浪了。
反贪局与审计厅的工作范围可不一样,造成的后果也截然不同。
这些是你侯局长没注意,还是有意忽视呢”
侯亮平一时无言以对,他深吸一口气,知道在程序上已经完全落了下风,试图从办案身份来反驳。
“江市长……你对这些流程的確非常了解。
但办案人员拥有自己的逻辑准则。”
“办案人员当然可以有自己的逻辑推定准则。
但也要依据一定的指向型证据,而不是侯大局长,你这种凭空猜想的有罪推定。”
希望侯局长的工作能既坚持原则,又注意方式方法,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和损失。
如果没其他事,我就不耽误您时间了。”
侯亮平站起身,面色复杂,艰难地挤出一句。
“好,感谢江市长指出反贪局工作不足。
希望下次再与江市长討论程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