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章 可笑!(1/2)
韩非主张“法不阿贵”——法律面前,没有贵族平民之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强调“审合刑名”——你说你干了啥,就得拿出证据来对上号,不然就是欺君!
提倡“严刑重罚”、“以刑止刑”——乱世用重典,杀一人而万人惧,才是真仁政!
更要“以法为教,以法为本”——百姓不用学诗书礼乐,只须懂法守法,国家自安。
最终达成那种境界——“君无为,法无不为”。
君王不必亲力亲为,法令自行运转;臣子不敢妄动,百姓自觉守法。上下皆“无为”,天下却大治。
听到这里,嬴政缓缓点头,唇角掠过一丝满意。
他知道李斯心里那点弯弯绕——对韩非,既有敬,也有忌。
毕竟,韩非之才,冠绝诸子;文采斐然,思辨如刀。若非他是韩国公子,不能为秦所用……或许今日坐在这讲席上的,就不该是李斯。
可李斯虽有私心,却从未误国。他的算计,始终围绕着强秦二字打转。这点,嬴政认。
但若涉及储君教育,敢藏私?敢留一手?
那就算过往功绩滔天,他也只能沦为陪衬。
而现在看来,李斯终究拎得清。
哪怕提及韩非时心头微颤,仍一字未漏,原原本本,尽数道出。
……
此刻,天幕之下,李斯怔住了。
他忽然意识到一件事——一直以来,他自诩法家正统,实务远胜韩非,权位更在其上。
可有一样东西,他一直没能补上——一本属于自己的、能传之后世、定义思想的着作。
就像《法经》之于李悝,《韩非子》之于韩非。
没有这本书,他就只是执行者,而非开创者。
论才干,他不输韩非。
论经验,他甩其十条街。
可世人记住的,往往是那个写下思想的人。
但韩非有《韩非子》——那一部字字如刀、句句见血,将他一生法家权谋、治国铁律尽数熔铸其中的煌煌巨着。而他李斯呢?至今空手而立,没有一部足以扛鼎的《李斯子》。
若此事传扬出去,世人会怎么想?
难道他李斯,竟连那个早死的师弟都比不上?
后世学法之人提起法家大宗,会不会只知有韩非,不识李斯?
即便承认他有些许建树,怕也是轻飘飘一句:“不过依附始皇而成事耳。”——可笑!可怒!
念及此处,李斯眉峰陡然一压,眼中寒光乍现。
对如今的他而言,最不能忍的,不是政敌攻讦,不是朝堂倾轧,而是被人拿来与韩非比较,还落了下风。尤其还是被那个躺在棺材里多年、从未真正执掌过权柄的师弟压上一头!
不行!绝无可能!
他必须着书立说,写一部《李斯子》,以雷霆之笔,将自己的治国理念、权术精髓、法治纲纪,全数刻入竹简,铭于青史!让天下人睁大眼睛看清楚——谁才是法家真正的巅峰!
况且,纵使他向来不屑儒生酸语,可那《左传》中一句“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倒真如金石掷地,响彻心间。
三不朽!
立德者,为万世楷模,道义所归;
立功者,定乾坤社稷,扭转山河;
立言者,传思想薪火,光照千秋。
三者若有其一,便可名垂久远,不随肉身腐朽而湮灭。
韩非如何?人早已化骨成灰,既无庙堂之位,也无实政之施,谈何立德?论何立功?但他凭着一部《韩非子》,硬生生在思想长河中凿出一道深渊,万流归宗,后世皆称“法家集大成者”。
这便是立言之不朽!
哪怕尸骨无存,其魂仍立于朝堂之上,指点江山!
可他李斯呢?
他的不朽,在哪?
立德?儒家那一套仁义礼智信,他嗤之以鼻。他是法家!法家的道德,岂由孔孟说了算?该由谁定?当然是由当世执牛耳者来定!
当今法家第一人是谁?
还能有别人?
正是他李斯!
所以,法之所向,即道之所在;令之所出,即德之根基。他一手制定秦律,匡正百官,肃清朝野,这便是法家之德!此德巍巍如泰山,镇压诸子百家!
立德——他当之无愧!
再说立功!
这一项,他敢拍着胸膛说:普天之下,无人能出其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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