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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脑袋剁下来(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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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林里的规矩,赵铭把清理干净的肠子挂在旁边的树杈上。

算是敬给山神爷的供品,感谢山神庇佑他们死里逃生,又赐予猎物。

眼下最棘手的问题,是熊肉的携带与保存。

熊瞎子体型庞大,可刚冬眠结束瘦骨嶙峋。

剥去皮、剁下熊掌、拆出大骨后,剩余的好肉也就二百来斤出头。

带着这么多肉赶路,既笨重又影响后续猎杀狼群,可丢在这里又实在可惜。

“要不这样,”唐高雄歇够了,智商渐渐回归,开口提议,“咱们把熊掌剁下来单独收好,剩下的熊肉找个地方埋进雪窝子,等猎完狼,绕回这儿再取。无非就是在老林子里多住一晚,不算啥代价。”赵铭和刘啸化一听,顿时豁然开朗。

进山出山的路线本就是勺子形状,主路相同,但从猞猁地盘到狼群狩猎场,再到出山,无需走回头路,折返取肉完全可行。

两人瞬间没了刚才的压抑,重新变得乐呵呵的,开始相互调侃。

刘啸化笑唐高雄刚才腿软得像踩了棉花,唐高雄则怼他开枪时手都没抖,倒像是练过无数回。

死里逃生的阴霾,渐渐在玩笑中消散。

他们又仔细打量着熊瞎子的皮毛,虽说不如隆冬时节的厚实油亮,但也还算周正。

远胜于积雪消融后、野牲口皮毛稀疏疤癞时的品相。

春季野牲口因营养不足,皮毛质量最差,价格也最低,这张熊皮带回屯子,仍能卖个好价钱。

商议定了,三人就找了处背阳的洼地,把熊肉砍成大块,仔细埋进雪窝子深处。

又在旁边插了两根粗壮的树枝做标记,确保后续折返时能一眼找到。

为了避免野牲口闻到气味前来觊觎,他们还特意换了个地方安营扎寨。

刚才休息和处理猎物的地方,留着浓烈的人类和血腥味,离藏肉处太近,二百来斤熊肉很可能会被其他猛兽叼走。

忙活完这一切,已是下午四五点钟,天渐渐擦黑。

三人索性决定不再赶路,就在新找的地方挖雪窝子过夜。

烤火时,赵铭算了笔账:这熊肉虽说瘦、没油水,可拉出山送到供销社,少说也能卖到两块多一斤,二百来斤就是五百多块钱。

要知道,郑万山排长每月工资也就三四十块,这笔钱相当于他一年多的收入,绝不能白白遗失在老林子里。

唐高雄把之前剁下来的熊瞎子脑袋抱了过来,非要和熊肉一起埋进雪堆。

赵铭和刘啸化没反对,心里却满是疑惑,猜不透他留着熊头的用意,可也没多问。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心思,既然他想留着,便随他。

至于那只猞猁,三人一致决定随身带着。

猞猁比熊肉金贵得多,皮毛和肉都值钱,随身保管更稳妥,能避免遗失或被野牲口破坏。

晚饭,三人割了块新鲜的熊肉,切成大块架在篝火上炙烤。

赵铭刷上自己特制的大酱,滋滋的油花溅起,浓郁的肉香混着酱香弥漫开来。

两人吃得满口生津,都直呼这是老林子里的美味天花板,再没比这更过瘾的吃食了。

唐高雄啃着熊肉,突然想起旁边的猞猁,嚷嚷着要割块猞猁肉烤来尝尝。

赵铭却一口回绝:“别瞎造!猞猁肉是蒜瓣肉,跟普通野味不一样,烤着吃纯属浪费。带回家好好整治,要么红烧,要么清炖,才能吃出真正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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