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7章 耐人寻味(2/2)
“嫖娼。”
我回答的毫不犹豫,四驴子用脚尖碰了我一下,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想让我说约炮,这样说不定能糊弄过去。
但此情此景,说別的都是狡辩,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也没有任何聊天记录,说约炮,阎王爷都不信。
还不如说是嫖娼,大大方方承认,就说是在路边找的。
妈的,又他妈中计了。
警察询问那个女人,那女人竟然开始用手语比划,手语十分熟练。
聋哑人
我真想扇自己一巴掌,早知道是聋哑人,我还审问个鸡毛了,把狄仁杰整来,也是大眼瞪小眼。
这下完犊子了,嫖娼都是小事,最多拘留而已,可房间里有四个人,这属於聚眾淫乱。
我在监狱里面待过,三人及三人以上的集体淫乱活动就可以定聚眾淫乱罪,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当年南京工业大学的马教授因为交换伴侣的事,判了三年半,那起案子,判了二十多个人。
不过我心里倒也不慌,有黄老板在,多几个娘们也没事。
让我头疼的是另一件事。
完犊子了。
我心里只有这个想法。
这他妈上哪说理去。
四驴子想让警察调监控。
警察说他们会调查,让我们不要说话,禁止交流。
此时,唯一能让我觉得庆幸的是我们刚换的手机,里面没有多少东西,而且手机的系统对於罪犯来说很安全,警察也解不开。
半个小时后,我们都进了派出所,没有串供,我们三个人也知道怎么说,就是四驴子出门碰到了贩卖爱情的姑娘,然后约回了宾馆,至於其他的,一概不提。
如果给我定性聚眾淫乱,我都得感谢他八辈祖宗,就怕警察再去搜查那个房间,发现了枪,那就彻底说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