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章 听证会开场(2/2)
他顿了顿:
情绪食疗,并无明确的医学和营养学定义。
林小姐声称她的汤能治愈情绪缓解压力,已涉嫌虚假宣传。
他看着林暖:
请问林小姐,您是否有能力对这些效果负责?
林暖想站起来反驳,但陈明按住她的手:
别急。
约翰逊继续说:
根据《广告法》第十七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林小姐的宣传,虽然不是医疗广告,但同样涉及表述,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
他顿了顿:
因此,我们认为,林小姐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我们的商标权,还涉嫌虚假宣传。
我们要求知识产权局,驳回林小姐的异议申请,维持我们的商标注册。
他说完,坐下。
会场里一片安静。
后排的旁听者小声议论:
他说得好有道理。
感动不等于疗效,故事不等于科学。
林暖好像确实没有科学依据啊。
弹幕也在刷:
这话虽然难听,但好像……有点道理。
曜食的律师太厉害了。
林暖怎么办?
林暖坐在椅子上,心里很不是滋味。
她知道,约翰逊说的话,看起来很有道理。
但她也知道,他说的不是全部真相。
她的汤,确实没有科学依据。
但她的汤,确实帮助了很多人。
这,难道不重要吗?
她看着陈明,眼里带着询问。
陈明对她点点头,示意她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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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王官员开口:
好的,申请方已经陈述完毕。
现在,请异议方发言。
陈明站起来。
他没有像约翰逊那样走到台前,只是站在座位旁。
他看着在场的所有人,缓缓开口:
尊敬的主持人,各位在场的朋友们。
我是陈明,代表林暖女士,出席今天的听证会。
他顿了顿:
刚才,约翰逊律师说了很多。
他说得很专业,很有逻辑,很有说服力。
但我想问一个问题。
他看着约翰逊:
一个名字,到底属于谁?
他顿了顿:
是属于先注册的人?
还是属于先使用的人?
是属于有钱有势的人?
还是属于真正创造它、赋予它意义的人?
他的声音不大,但很有力量。
会场里安静下来。
陈明继续说:
今天,我们不是来讨论科学不科学的。
我们是来讨论,一个名字,该归谁。
他顿了顿:
我们会用证据证明,林暖女士,才是这个名字的真正主人。
他弯腰,从桌上拿起一摞厚厚的纸。
纸很旧,有些泛黄,边角有些磨损。
他把这摞纸放在桌上,缓缓说道:
那我们就从一个名字、一块牌匾和一本手札开始说起。
会场里,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那摞纸上。
后排的旁听者伸长脖子,想看清楚那是什么。
弹幕也在刷:
那是什么?
好像是一本旧本子。
陈律师要放大招了吗?
林暖看着那摞纸,眼眶红了。
她知道那是什么。
那是她外婆的手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