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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继承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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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梦琪拿了把斧头,砍了她妈妈四十五下。她看了看自己的所作所为,又转身砍了她妹妹四十五下。这是目前我对这个案子所知道的全部信息,如果砍杀的数字属实,再结合陈雅偏执地让火机与烟盒对齐的行为,我怀疑他们全家都有一些强迫症。

案发时郑梦琪三十岁,和母亲沈丽、妹妹郑羽琪住在一起。在夏季的某个雨夜,郑梦琪突然发狂般杀害了亲生母亲,然后杀死了目击者郑羽琪,再用斧头把二人分尸,处理好现场后她回到卧室睡了一觉,第二天早上她如往常一般起床做早饭,吃饱喝足后,10点钟自己拨打了110报警电话,10点10分于家中被捕。

被捕后她没有请律师,也没有任何为自己辩护的其他举动,认罪很快,口供与案发现场的所有痕迹吻合,作案动机有些不合理,当时检方很负责任地为其申请了精神鉴定,她精神确实有些问题,焦虑、抑郁、容易紧张等等,但没有到可以不用负刑事责任的地步。

她的配合赢得了公检法的好感,大家都认为这是一个可怜的女人,综合考量之下,给她判了死缓。

“你的表姐家里为什么会有斧头这种工具?”我拿出记事本把这一条记下来,“如果这是提前准备好的工具,她应该不会只是死缓。”

“她家不住在城里,在农村住的自建房,冬天有时候需要砍柴来烧火取暖。”

“郑梦琪的爸爸呢?也就是你的……”

“我的姑父,他很早就走了,不是死了那种走,就是走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就很像……人间蒸发!对,就是这个感觉。”

“没人报案?”

“当然有啦,我们全家满世界找,警察也在找,就是找不到,最后也就不了了之。”

我在本子上记下这个疑点,接着问:“具体的动机是什么?你说是为了钱?”

“我在事后去探望过她,其实也不完全是为了钱。我相信你也觉得有点奇怪的是,她那年已经三十岁了,她的妹妹郑羽琪23岁,其实按理说她们到了早该独自生活的年纪,可还是和妈妈一起住在乡下。”

“23岁还好,刚毕业还没找到工作的话,和家里人一起住很正常。”

“不正常,她如果要找工作可以上城里,乡下地方能做什么呢?但她就一直住在那里,完全没有想要独自生活的想法。郑梦琪告诉我,案发当天她想找妈妈要一笔钱出去散散心,她妈妈开始翻旧账,说上一次她把妹妹带出去旅游后,妹妹就学坏了,所以这次不可能再给她钱让她往外跑。”

“学坏了?”

“嗯,她妈妈的意思是郑梦琪带坏了妹妹。”

“我知道,我的意思是哪方面学坏了?”

“那我就不知道了。”陈雅用拳头托着下巴,“表姐没跟我说,她只说妈妈,也就是我姑妈,对她态度非常恶劣,拒绝给钱不说,还嘲笑她的身材,说她是大肥猪。”

“你表姐很胖?”

“一米五,240多斤,应该算胖的吧?”

“算吧。”

“她说她从小就被妈妈和妹妹笑话身材,实在难以忍受。那天她妈妈指责她的声音尤其大,而且很刺耳,她忍受不了,就用擀面杖在她妈的后脑勺来了一下,妹妹看到了也开始尖叫,她觉得太吵了,所以也在她妹妹的后脑勺来了一下。”

“擀面杖?”

“是的,她说那天她在家打算包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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