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2章 心手相连(中)(1/2)
英子摇头。
“我不进去了。麻烦您帮我把这个果篮转交给他。就说是……同学送的。”
护士愣了一下。
“你自己送呗,都到门口了。”
英子勉强笑了一下。
“我还有事。麻烦您了。”
那果篮拎在手里,轻飘飘的,压着却沉。沉的不是苹果橘子,是那层薄薄的、叫做“血缘”的纸。她想,递出去就完了,从此两清。
可递出去之前,手还是抖了一下。
护士看看她,又看看果篮,点点头。
“行。那我一会儿送过去。你叫什么?我帮你留个言。”
英子摇头。
“不用留名字。就说是同学就行。”
有些名字,提起来就是一道疤。她不想让这道疤,变成别人病床前的谈资。
那果篮不是探望,是给十八年的孽缘打封条——苹果是平,橘子是吉,合起来是:平平安安,再也别见。
护士笑了。
“你们同学感情真挺好的。现在这孩子生病,能有同学惦记着,不容易。”
英子没说话。嘴角动了一下,算是笑过。
她转身,往走廊那头走。
走出几步,她停下。
站在那儿,看着前面的走廊。很长,两边是病房,门开着或关着。有家属端着饭盒经过,有护士推着治疗车走过,车轮碾过地面,咕噜咕噜响。消毒水的味道混着饭菜味,有点呛。
她站了几秒。
然后转身,往回走。
那几步路,走得像是趟河。十八年的光阴在脚下流,凉飕飕的,漫过脚踝,漫过膝盖。她想抽身,腿却不听使唤——原来不是腿想走,是心还没死透。心不死透,人就还会犯贱。
走到护士站,护士正低头写东西,看见她回来,抬起头。
“怎么了?”
英子说:“几号床来着?我忘了。”
护士笑了:“12床。往前走左拐,第三个门。”
“谢谢。”
英子往前走。
走廊很长。白色羽绒服裹得紧,牛仔裤,白色板鞋,马尾扎得高高的。她脸上没什么表情,但手指攥着衣角,攥得有点紧。
12床的门虚掩着。
她站在门口,没动。
透过门缝,能看见里面。三张床,靠窗那张躺着一个男孩。很瘦,脸色白得发灰,嘴唇干裂,鼻子里插着氧气管,手腕上扎着留置针,连着输液袋。他睁着眼睛,盯着天花板。
英子的目光落在他脸上。
病床上那个男孩,是她血缘上的弟弟。可这血缘,于她不过是病历上的一行铅字,是护士站电脑里的一个床号。她看着他,像看一个陌生人——不,比陌生人还远。陌生人不欠她什么,而这个人,他存在的本身,就是一种讨债。
床边坐着一个女人。四十多岁,头发枯黄,胡乱扎着,穿一件灰棉袄,领口磨得毛了边。她手里拿着个苹果,正在削皮。
床的另一边站着一个男人。个子很高,一米八几,穿一件深蓝色的旧棉袄,扣子系歪了一颗。他两只手插在口袋里,盯着窗外。
英子看了几秒。
她转身要走。
门从里面推开了。
王招娣站在门口。她手里还握着那个削了一半的苹果,苹果皮拖在地上。
她看见英子,愣住了。
然后她的眼睛瞪圆了。
“你——”
英子没说话,转身就走。
“你给我站住!”
身后传来喊声。紧接着是脚步声,急促的,追上来。
一只手从后面伸过来,一把抓住英子的胳膊。生疼。
那只手,十八年前松开过她,如今却攥得死紧。松开的时候扔的是包袱,攥紧的时候抓的是药引。这人肉药引子,当年不值钱,如今千金难买。可她不值钱的时候没人要,千金难买的时候,她偏不给。
英子停下来,转过身。
王招娣站在她面前。她抓着英子的胳膊,攥得死紧,手在抖。
“你还有脸来?”
英子看着她。
王招娣的脸涨红了,脖子上的青筋都暴起来。她嘴唇哆嗦着,声音尖得能刺破耳膜:
“你还有脸来?!我半年前带着孩子去求你,三十七八度的天,我跪在你家店门口,跪得膝盖都青了!你眼皮都不抬一下!配型成功了你不捐!你就是不捐!现在你来看什么?看我们死了没有?!”
旁边有人停下来,往这边看。
英子开口了。声音很平。
“松手。”
王招娣没松。她攥得更紧了。
这时候,病房门又开了。
一个年轻女人跑出来。二十三四岁,穿一件红色的棉袄,脸圆,眼睛细长,颧骨有点高,嘴唇薄。她跑到跟前,看见英子,眼睛瞪圆了。
“是你?!”
她冲上来,指着英子的鼻子:“你还有脸来?!你知不知道我弟等你的骨髓等了多久?医生说只有你能配得上,我们全家都去配了,就你一个配上了!你不捐!你就是不捐!你就是杀人凶手!”
道德绑架的人,最爱用大字。字越大,越能遮住自己心虚。杀人凶手?这帽子她戴不上——太小。顶多算个“见死不救”,救的还是个从未见过的“弟弟”。这弟弟的“弟”字,写成“第”也行——第几个陌生人?第几床病人?反正不是第一个。
老大往前逼一步,唾沫星子喷出来:“你知道我弟差点死吗?医生说再找不到骨髓就来不及了!我爸妈跪着求你,你不捐!你那是杀人!你知道吗?”
走廊里围过来好几个人。有家属,有路过的病人,都站在那儿看。
老二也从病房里出来了。二十一二岁,穿一件灰色的旧毛衣,头发扎得低,脸圆圆的,眼睛有点肿。她站在旁边,看看英子,看看老大,嘴唇动了动,没说话。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
吴继宗站在病房门口。他两只手插在口袋里,盯着英子,眼睛里有东西在翻涌。
病床上那个男孩——吴天赐,也往这边看。他侧着身子,眼睛大大的,盯着英子。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就是看着。那种眼神,说不清是恨还是什么。
英子开口了。她看着王招娣。
“我再说一遍,松手。”
王招娣没松。
那五根手指,像五条蚂蟥,吸着她的血还理直气壮。她一根一根掰开,像是在数这些年欠下的债——一、二、三、四、五。数完了才发现,不是她欠她们的,是她们欠她的。可欠的还不上,只能掰开,让血流回自己心里。
王招娣的手被她掰开,垂下去。
英子往后退了一步,拉开距离。
老大冲上来。
“你掰什么掰?我妈问你话呢!你来干什么?”
英子看着她。
“我来干什么,跟你有关系?”
老大愣了一下,然后脸涨红了。
“怎么没关系?那是我弟!你见死不救,你还有理了?”
见死不救”这罪名,前提是“有义务救”。她们以为她有什么义务?义务来自恩情,恩情来自养育。她们养过她吗?养过她的是另一个女人,此刻在幸福面馆里,等着她回家吃茄子烧肉。
英子笑了。笑得很轻,嘴角动了一下,眼睛里没一点笑意。
“我见死不救?你弟死了吗?”
老大被噎住了。
王招娣又冲上来。她指着英子的脸,手指快戳到她眼睛上:
“你不捐!你就是不捐!你知不知道他等你的骨髓等了多久?你知不知道他差点死?你还有脸笑?”
英子看着她。
“我不捐。我就是不捐。怎么了?”
“不”这个字,女人要学会说一辈子。小时候对陌生人说,长大了对追求者说,结婚了对自己说。
而英子要对血缘说“不”。这个字说出来,天不会塌,只是那个叫“良心”的东西,会疼一下。疼完了,就硬了。硬了,就谁也别想再捏出形状来。
王招娣的脸变色了。她浑身发抖,嘴唇哆嗦得说不出话。
然后她抬起手,一巴掌扇过来。
啪!
很响。
英子的脸被打偏了。
那巴掌扇过来的时候,扇的不是脸,是你应该——你应该感激,你应该认亲,你应该捐骨髓。我应该把你扔掉的,你应该自己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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