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稚子无辜,当有片瓦(1/2)
他的目光扫过关於周小娥的安置部分:“……无偿划拨城郊向阳坡地三亩…確保其生存根基……其志可悯,其行可彰……”
看到这里,他胸中的怒火似乎被什么东西阻了一下,但隨即又被更大的不满淹没。
“周小娥的事,他做得还算地道!可这跟许大伟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王明远烦躁地拿起桌上的烟盒,抽出一支点上,深深吸了一口,辛辣的烟雾似乎暂时压下了翻腾的情绪。
他重新拿起报告,目光在陈朝阳恳请將刘文斌案作为“工作案例”而非典型的部分停留。
“……刘案则更宜作为『妥善处理歷史遗留婚姻问题、保障妇女权益』之工作案例,供內部研討……”
王明远夹著烟的手指在报告边缘无意识地敲击著,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作为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老革命,王明远对旧社会吃人的制度有著切齿的痛恨。
童养媳,正是这种制度下最悲惨的產物之一。
陈朝阳在周小娥问题上的处理,快、准、狠,给了这个苦命女人一条实实在在的生路,这確实……无可指摘。
甚至,隱隱符合他內心对“解放”二字的朴素理解——让被压迫的人站起来,有饭吃,有地种。
但是许大伟……
“报告!”机要秘书的声音在门外响起,打破了室內的沉寂。
“进来!”
“书记,华北局罗书记办公室电话记录。”秘书递上一张纸。
王明远立刻掐灭菸头,接过记录。
“明远同志:
昌平补充报告阅悉。
一、周小娥同志安置,体现妇女解放实质,甚妥。三亩地,扎下的是人心之根。妇联后续帮扶须跟上。
二、许大伟处置补充意见,陈朝阳同志所虑深远。功过分离,不枉不纵;
稚子无辜,当有片瓦。此亦为『新政仁恕』应有之义。保留其住房,明確归属受害母子,许本人留昌监督改造,方案可行。
三、同意分类处理建议。许案作为『进城忘本、欺上瞒下』思想蜕变之反面典型,剖析务必深刻,警示务必到位。
刘案宜侧重『歷史遗留问题处理及妇女权益保障』之工作方法总结。
此事处理,原则性与灵活性兼顾,陈朝阳同志有担当。
望你部予以支持,共同做好收尾工作,化教训为制度。
——罗
王明远逐字逐句地看著,脸上的怒容渐渐被一种复杂的情绪取代。
罗书记的批示,清晰、明確,完全支持了陈朝阳的补充意见,尤其点出了“功过分离,不枉不纵”、“稚子无辜,当有片瓦”、“扎下的是人心之根”这些关键点。
他放下电话记录,长长地、无声地吁出一口浊气。
罗书记站得更高,看得更远。
他王明远的震怒,是出於对败坏党风行为的本能痛恨和对新政权威的维护,是快刀斩乱麻的急切。
而罗书记和陈朝阳,则在疾风骤雨中,试图为冰冷的铁律注入一丝人性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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