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章 我死后自会向老师请罪(1/2)
[第一幕 第三百四十一场]
人生本是轮回客,赤来孤去梦成空。路上行处似浮萍,终以为常谁匆匆。
草间零星河岸氓,不甘轻贱曾狂风。闯得冰落溅淤深,柳下无疾澈悔辙。
(一)
也不知是哪阵风刮来的念想,竟又想起了她,说来也怪,日子像被泡在温吞的水里,磨掉了所有尖锐的细节,连带着她的模样,也早成了揉在雾里的影子,模糊得很,记不清眉眼,记不清说话的腔调,甚至连当初是因何走近,又因何走散,都成了断了线的念头,抓一把,只剩满手的空茫。我总说,这世上哪有什么放不下的人,不过是心里留了块没填的缺口,不是爱,真的不是,若是爱,该有滚烫的情绪,该有牵肠挂肚的惦念,该有想起时翻江倒海的波澜,可我想起她时,什么激烈的感觉都没有,只有一丝淡淡的缺,像吃饭少了双筷子,喝水少了个杯沿,走路少了半步节奏,不痛,却总觉得哪里不对,这大抵就是遗憾吧,不是遗憾失去了她,是遗憾那年那月的时光,走着走着就空了一块,遗憾那些没说出口的话,没一起走的路,没看完的风景,最后都随她,埋进了时间的褶皱里。
我总试着跟自己说,都过去了,这么多年,身边的人来了又走,脚下的路走了又换,连我自己都变了模样,又何必揪着一个模糊的影子不放,可真要释怀,又好像做不到,倒不是执念,只是她就那样安安静静待在记忆里,成了一道轻浅的倩影,没有具象的模样,只有一点朦胧的美好,像清晨巷口的微光,像傍晚湖面的碎波,像深秋落在肩头的第一片叶,轻轻的,淡淡的,摸不到,抓不住,却真实存在。有时候坐在窗边,看楼下的人来人往,看风吹动窗帘,看杯子里的水汽慢慢散掉,突然就会想起,哦,原来我生命里,也曾有过这样一个人,陪我走过一段路,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开,没有争吵,没有纠缠,就那样,被时间慢慢藏了起来。
这份缺失,就像生在骨头上的一点小缝隙,不影响走路,不影响生活,却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轻轻硌一下,让你想起,原来心里还有这么一块地方,留着一个模糊的她。我从没想过要找回什么,也没想过要重逢,甚至觉得,就这样模糊着也好,至少所有的印象,都是美好的,没有后来的琐碎,没有生活的磨折,只有最初那点纯粹的温柔。终究是不能真正释怀的,可也算不上执念,她就那样,成了记忆里一道写意的风景,没有轮廓,没有色彩,只有一点淡淡的感觉,提醒着我,那年那月,我也曾有过一段,心里装着一个人的时光,只是后来,时间忘了,我没忘,却也只剩了这点遗憾的缺失,和一道模糊的倩影,在岁月里,轻轻晃。
(二)
我现在正坐在出租屋的地板上,屁股底下垫着从楼下捡的快递纸箱,外卖盒里的黄焖鸡还冒着点热气。窗户没关,晚风卷着楼下烧烤摊的孜然味飘进来,混着远处高架桥上车流的轰鸣。我盯着外卖里的鸡腿肉发呆——这是老板特意给挑的母鸡腿,嫩得能掐出汁,不像那些柴得像树皮的公鸡块。我就搞不懂,为啥满大街的馆子都爱标榜自己用的是“走地公鸡”,菜单上还堂而皇之地印着“牛鞭”“羊肾”“烤腰子”,仿佛吃了雄性动物的零件就能凭空长出二两力气。上次跟朋友去撸串,他点了一串烤羊鞭,咬得嘎嘣响,说“补”,我看着那玩意儿蜷成一团的样子,胃里直反酸。明明母羊的肉更嫩,牛欢喜也能滋补,为啥非得揪着雄性的那点玩意儿不放?就因为那些捕风捉影的壮阳传说?我把鸡腿肉扒拉到米饭上,拌着汤汁扒了一大口,心里又开始犯嘀咕。
其实我今天本来是想去逛商场的。地铁口发了张美妆店的优惠券,满五十减十,我揣着兜里的三十块钱就去了。一楼的香氛区像个打翻的香水瓶,我在柜台前站了三分钟,试了三个小样,导购员的眼神从热情变成敷衍,我赶紧把试香纸塞进口袋,转身就走。就像那些穿百褶裙的姑娘,在服装店的镜子前转一圈,拍张照就离开,什么也不买。后来我才想明白,这就是我们这些人的乐趣——用几乎为零的成本,换来片刻的“拥有感”。就像男生蹲在网吧里玩一下午免费试玩的游戏,我们逛一下午不花钱的街,本质上都是在偷取这个城市的快乐。而这个城市,本来就是偷来的。
我小时候住的老城区,现在已经变成了CBD。原来的菜市场被推平,盖起了玻璃幕墙的写字楼,卖菜的阿婆搬去了三公里外的城中村,原来的巷口糖水铺变成了网红咖啡店,一杯美式卖三十八。我去年回去过一次,站在写字楼底下,看着穿着西装的人进进出出,手里拿着我这辈子都买不起的笔记本电脑。我突然就懂了,所谓的现代化城市,本质上就是一场传销。少数人站在金字塔尖,聚敛着多数人的血汗钱,用玻璃幕墙和霓虹灯堆砌出繁荣的假象,而我们这些被牺牲的大多数,只能在缝隙里捡点残羹冷炙。就像我现在住的出租屋,是房东用隔断板隔出来的,每月房租占了我工资的三分之二,我每天挤一个小时地铁去上班,对着电脑敲八个小时的字,下班回来只能坐在地板上吃外卖。这就是所谓的“市井繁荣”——我们用血汗养着这个城市,最后却连一扇属于自己的窗户都买不起。
前几天刷短视频,看到有人拍了城中村的乱葬岗。说是旧时代的产物,现在被圈在了楼盘的围墙里,荒草长得比人高,偶尔能看到露出的墓碑。我盯着屏幕里的荒草,突然想起我奶奶说过的话:“那些在城里打工的人,死了就扔在乱葬岗,连个牌位都没有。”现在的人好多了,至少能死在医院里,插满管子,躺在病床上,被家人围着哭。但我总觉得,这两种死亡都一样可悲。就像那些在写字楼里敲字的人,每天朝九晚五,拿着死工资,供着房贷车贷,最后要么在病床上插满管子死去,要么在退休后被遗忘在养老院里。我实在无法理解,他们是怎么忍受这样的生活的?每天挤地铁,吃外卖,对着老板赔笑脸,回到家躺在出租屋里刷短视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像温水里的青蛙,慢慢被煮熟。我宁可死在风暴里,宁可背着行囊在街头流浪,也不愿意这样麻木地活着。
去年我回了一趟老家。村口的老槐树被砍了,换成了太阳能路灯,原来的土坯房变成了二层小楼,我妈在厨房里炖着排骨,说“现在日子好了,不用再吃苦了”。我坐在院子里,看着墙上的“美丽乡村”标语,突然觉得一阵陌生。我妈说的“好日子”,是每天坐在院子里晒太阳,打麻将,等着子女寄钱回来。而我想要的,是背着行囊去西藏,去新疆,去看戈壁滩的日落,去听草原上的风声。我跟我妈说我不想上班,想出去流浪,她骂我“疯了”,说“你都三十岁了,该成家立业了”。我看着她脸上的皱纹,突然就明白了什么叫“断代撕裂”。我们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却活在两个不同的时代。她的根在这片土地上,而我的根在行囊里,在旅途中。我就像一棵浮萍,没有根,没有栖息的地方,只能随波逐流。
其实我也不是没有试过安逸的生活。去年我在一家公司做文案,朝九晚五,周末双休,月薪八千,交五险一金。我租了个带阳台的房子,买了沙发和地毯,每天下班回来煮点粥,看看书。但我只坚持了三个月。有一天晚上,我坐在沙发上,看着窗外的路灯,突然就哭了。我觉得自己像个被关在笼子里的鸟,每天重复着同样的生活,没有惊喜,没有意外,没有任何意义。我第二天就辞了职,背着行囊去了云南。在大理的街头,我卖过手工艺品,在丽江的酒吧里唱过歌,在香格里拉的草原上睡过帐篷。虽然每天都在为吃饭发愁,但我觉得那才是活着。我宁可面对风霜雪雨,宁可颠沛流离,也不愿意在温水里慢慢被煮熟。
我现在的状态很奇怪。医生说我有躁郁症,有时候会突然情绪低落,坐在地板上发呆一整天,有时候又会突然亢奋,熬夜写几千字的文章。我给自己贴了很多标签:人类至上的马克思主义降临派,反极端的实用主义者,马基雅维利主义的虚无多重人格,身患躁郁症的坐忘道,还沾点左倾浪漫主义病变。其实说白了,就是我既想改变这个世界,又觉得这个世界无可救药;既想追求真理,又觉得真理根本不存在;既想活着,又觉得活着没有意义。我有时候会看法医解剖的视频,看着手术刀划开皮肤,露出里面的器官,突然就觉得食欲大增。上次我在鬼屋待了四十分钟,出来后直奔烧烤摊,点了二十串烤串,吃得满嘴流油。我妈说我“变态”,但我觉得这才是真实的活着。只有面对死亡和恐惧,我才能感受到自己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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