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1章 翰宠妙成天(34)(1/1)
钱乙由于对小儿科作了四十年的深入钻研,终于摸清了小儿病诊治的规律,积累了丰富的临证经验,着有《伤寒论指微》五卷,《婴孺论》百篇等书,但皆散失不传。现存《小儿药证直诀》,或叫《小儿药证真诀》是钱乙逝世后六年,由他的学生阎季忠将他的医学理论,医案和经验方,加以搜集,整理,于公元一一一九年编成的。此书共三卷,上卷言证,中卷为所治病例,下卷为方剂。
该书最早记载辨认麻疹法和记百日咳的证治;也是最早从皮疹的特征来鉴别天花、麻疹和水痘;记述多种初生疾病和小儿发育营养障碍疾患,以及多种着名有效的方剂;还创立了华夏最早的儿科病历。此书一为历代中医所重视,列为研究儿科必读之书。它不仅是华夏现存最早的第一部系统完整的儿科专着,而且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儿科专着。《四库全书目录提要》称钱乙的书为“幼科之鼻祖,后人得其绪论,往往有回生之功”。
孙思邈,京兆华原人。唐代医学家、道士,中医医德规范和大医精诚的制定人。
孙思邈自幼多病,故立志于学习医学知识。青年时期开始行医于乡里,其提倡并践行以“大医精诚”之医德对待患者,不管贫富老幼、怨亲善友,都一视同仁,无论风雨寒暑,饥渴疲劳,都求之必应,一心赴救,并取得良好的治疗效果,深为群众崇敬。孙思邈游学四川,后隐于终南山炼丹。与沙门道宣律师交厚,写了不少道家炼丹方面的着作。唐太宗、高宗曾多次招他任国学博士、谏议大夫等职,均谢绝,唯于六百七十三年时任承务郎,执掌尚药局,掌管合和御药及诊候方脉等事务。次年,因病辞退。
孙思邈在数十年的临床实践中,编着成《备急千金要方》和《千金翼方》,反映了唐初医学的发展水平。还主持完成了世界上第一部国家药典《唐新本草》。孙思邈将张仲景的六经辨证法改为按方剂主治及临床表现特点相结合的分类法,成为以方类证之指南;提倡的脏腑虚实、寒热辨证,对后世脏腑辨证影响深远;总结妇、儿科成就,提出应独立设科,对后世妇、儿科形成专科有促进作用;提倡保健灸,按摩、导引、散步,轻微劳动及食治、讲求卫生等结合,为老年病的防治也留下了宝贵经验。孙思邈被后人尊为“药王”,并将其故乡的五台山改为药王山,还为其建庙塑像,树碑立传。
孙思邈自谓“幼遭风冷,屡造医门,汤药之资,罄尽家产”,幼年嗜学如渴,知识广博,只是后来身患疾病,经常请医生治疗,花费了很多家财,于是,他便立志从医。
孙思邈天资聪明,七岁的时候就认识一千多字,每天能背诵上千字的文章,据《旧唐书》载,西魏大臣独孤信对孙思邈十分器重,称其为“圣童”。十八岁时立志究医,“颇觉有悟,是以亲邻中外有疾厄者,多所济益”。到了二十岁,就能侃侃而谈老子、庄子的学说,精通道家典籍,被人称为“圣童”,开始为乡邻治病。
北周静帝时,杨坚执掌朝政,召孙思邈任国子博士,孙思邈无意仕途功名,认为做高官太过世故,不能随意,坚决不接受,一心致力于医学。
隋开皇元年,见国事多端,孙思邈隐居太白山中。他一方面下功夫钻研医学着作,一方面亲自采集草药,研究药物学。认真研读《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神农本草经》等古代医书,同时广泛收集民间流传的药方,热心为人治病,积累了许多宝贵的临床经验。他从理论到实践,再由实践经验中提炼出新的医药学研究成果,以毕生精力撰成了医学着作《千金要方》和《千金翼方》。
唐太宗即位后,召孙思邈入京师长安,见到他七十多岁的人竟能容貌气色、身形步态皆如同少年一般,十分感叹,便道:“所以说,有道之人真是值得人尊敬呀!像羡门、广成子这样的人物原来世上竟是有的,怎么会是虚言呢?”太宗想授予孙思邈爵位,但被他拒绝了,仍回到乡间为民医病。
唐高宗显庆四年,孙思邈又被接到帝都,拜谏议大夫,这次他虽留住在长安,但仍不愿当官。碍于情面就推荐了自己的徒弟刘神威,说徒弟好学,年轻有为,高宗就应允后立即安排刘神威进了太医院。
上元元年,孙思邈年高有病,恳请返回故里。高宗特赐他良驹等物,还有已故的鄱阳公主的宅邸居住。当时的名士宋令文、孟诜、卢照邻等文学大家都十分尊敬孙思邈,以待师长的礼数来侍奉他。
孙思邈一生勤于着书,晚年一说隐居于故里京兆华原五台山专心立着,直至白首之年,未尝释卷;一说隐居于河南济源王屋山中,采药种药,为民治病。
孙思邈不仅精于内科,而且擅长妇科、儿科、外科、五官科。在中医学上首次主张治疗妇女儿童疾病要单独设科,并在着作中首先论述妇、儿医学,声明是“崇本之义”。他非常重视妇幼保健,着《妇人方》三卷,《少小婴孺方》二卷,置于《千金要方》之首。在他的影响之下,后代医学工作者普遍重视研究妇、儿科疾病的治疗技术。
孙思邈非常重视预防疾病,讲求预防为先的观点,坚持辨证施治的方法,认为人若善摄生,当可免于病。只要“良医导之以药石,救之以针剂”,“体形有可愈之疾,天地有可消之灾”。并提出“存不忘亡,安不忘危”,强调“每日必须调气、补泻、按摩、导引为佳,勿以康健便为常然。”他提倡讲求个人卫生,重视运动保健,提出了食疗、药疗、养生、养性、保健相结合的防病治病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