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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为政篇: 有所不为,有所必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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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一:逐字逐句白话详细解释:

⒈“非其鬼而祭之,谄也。”

⑴:逐字解释:

①鬼: 这里主要指自己家族的祖先。在古代,“鬼”通常指已故的先人,祭祀祖先是一种基于血缘关系的责任和情感,是“孝”的延伸。

②非其鬼: 不是自己家族的祖先,即不该由你来祭祀的鬼神。

③祭: 祭祀,讨好。

④谄: 谄媚,巴结。

⑵:大白话解读:

孔子在这里批判的是一种 “动机不纯” 的行为。祭祀自己的祖先是发自内心的敬畏与怀念,是正当的礼。但如果你跑去祭祀别人的祖先,或者祭祀一些不相干的神灵,你的目的是什么呢?一定是想通过这种不正当的讨好方式,来换取某种好处(如升官发财、消灾避祸)。这种行为,丧失了祭祀应有的真诚与庄重,只剩下功利和巴结,所以孔子斥之为“谄”。

⑶:现实例子:

这就好比在今天,你不对自己的父母尽孝,却千方百计地去巴结、贿赂有权有势的领导,希望从中得到好处。这种行为的本质就是“谄媚”。

第二句:“见义不为,无勇也。”

⑴逐字解释:

①义: 指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事情,即道德上应该做的事。

②见义不为: 看到合乎道义、应该挺身而出的事情,却不去做。

③勇: 勇气,这里特指“道德勇气”。

⑵:大白话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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