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枪膛里的余温(1/1)
晨光透过祠堂的破窗,照在那把插在土里的步枪上,枪身的锈迹在阳光下泛着暗红的光。陈默蹲下身,手指抚过枪托上的“归”字,突然发现那字的刻痕里,竟嵌着点黑色的东西。
“这是……火药渣?”他用指甲抠出一点,放在鼻尖闻了闻,有股淡淡的硫磺味。老鬼凑过来一看,突然“咦”了一声:“这枪膛好像没堵死。”
两人合力把步枪拔出来,陈默扳开枪栓,借着光往里看——枪膛里果然干干净净,甚至能看见发亮的膛线,不像长期没保养的样子。更奇怪的是,枪机拉动时竟发出清脆的“咔嗒”声,完全不像把埋了多年的老枪。
“张队当年没把它当摆设。”老鬼摸着下巴,“这是天天擦着的架势啊。”
陈默突然想起什么,转身往衣冠冢后面跑。那里有棵老榕树,树干上有个不起眼的树洞,小时候他总看见张队往里面塞东西。他伸手往里一掏,指尖触到个硬纸包,拽出来一看,里面裹着五发用油纸包好的子弹,还有块磨得发亮的鹿皮。
“果然在这儿!”陈默眼睛一亮,鹿皮上还留着张队的指痕,边缘都磨出毛边了。
老鬼拿过一颗子弹,对着光看:“是达姆弹!当年张队从鬼子手里缴获的,说这玩意儿打在噬魂藤上,能让它根须烂三天。”
墙根的裂缝还在冒烟,刚才没清理干净的红丝根须在土里蠕动,像是在试探。陈默把子弹压进枪膛,拉动枪机,动作一气呵成,竟比用现代步枪还顺手。
“试试?”老鬼往后退了退,眼里闪着兴奋的光。
陈默瞄准裂缝里最粗的那根红丝,深吸一口气。阳光正好落在准星上,枪托抵在肩窝,传来熟悉的沉重感,像张队当年教他打枪时那样。“砰!”枪声在祠堂里炸开,震得梁上的灰尘簌簌往下掉。
子弹钻进土里,没几秒,裂缝里就传来“滋滋”的声响,红丝根须疯狂扭动,冒出黑烟,很快就蔫成了黑灰。
“好枪!”老鬼拍着手叫好,“比镇上武装部那几把新枪还利索!”
陈默却盯着枪膛发呆,刚才击发的瞬间,他分明感觉到枪身传来一丝极淡的温度,不像铁制的枪身该有的冰凉。他把鹿皮铺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拆解步枪,在枪机的缝隙里,竟发现了半张揉烂的纸。
纸上的字迹模糊不清,只能辨认出几个字:“……北境雪大,归乡路滑,笛骨做哨,可辨归途……”
“是张队的字!”陈默的手有些发抖,“他当年准备了退路!笛骨做哨……难道是指那支裂笛?”
两人冲到衣冠冢旁,那株骨芽已经长得有手指高,叶瓣上的红点更亮了。陈默小心地拔出裂笛,对着阳光一看,笛孔里果然塞着点东西——是块小小的笛膜,上面用红笔写着个“北”字。
“北境……”老鬼突然想起什么,“张队老家不就在北境吗?他总说等打完仗,就带着弟兄们回那儿种麦子。”
陈默把裂笛凑到嘴边,试着吹了一下。笛声不亮,却带着股奇特的穿透力,像北风刮过雪原,祠堂外突然传来“嘎”的一声,是只灰雁从天上掠过,往北边飞去。
“这笛声能引方向!”陈默又惊又喜,“张队是想让我们带着骨芽,顺着笛声往北走,去他老家!”
墙根的黑灰里,突然钻出条细小的红丝,不再带着凶气,反而像条引路的线,往祠堂外延伸。陈默拎起步枪,把裂笛别在腰间,骨芽被他小心地放进怀里,贴着心口的位置。
“走!”他眼里闪着光,像当年跟着张队第一次执行任务时那样,“去北境!让骨芽在张队的老家扎根,让这把枪在雪地里再响一次!”
老鬼扛起剩下的子弹,咧嘴笑了:“早该走了!在这破祠堂守着,骨头都快发霉了。”
两人走出祠堂时,阳光正好越过山头,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裂笛在腰间轻轻晃动,步枪的枪膛里还留着余温,怀里的骨芽轻轻颤动,像在应和着远方的风。
北境的雪,张队的乡,还有那些埋在缅北的魂,这次,真的要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