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惊涛拍岸(2/2)
厦门,延平郡王府。
郑成功仔细阅读着来自潮州的最新密报,以及一份通过特殊渠道弄到的《通政公报》关于“重申法纪、严查胥吏”的社论文章(尚未刊登具体案情)。
“吴六奇 被降级留用……河泊所 一锅端……林时对 深挖不放……”郑成功手指轻叩桌面,“这位朱监国,手段狠辣,时机 也抓得准。拿疍户 这种最 底层、最 无助者开刀,易 得民心,难 招大 族明面 反对。借胥吏 之案,敲打 地方官,树立 其新设 巡访司之威。一石数鸟。”
陈永华道:“藩主,潮州乃我粮饷、兵源、情报 重要来源之一。此番朝廷铁腕 整肃,短期 看,或 使我私下 采购、募兵稍 受影响。然长远 看,亦 非全 是坏事。”
“哦?复甫有何高见?”
“潮州吏治败坏 已久,盘剥 过甚,民 不聊 生,实 亦损 我根基。朝廷此番整饬,若能 真除 一些积弊,使 商路稍 畅,民 生稍 苏,对 我等 在潮 之经营,未必 无利。且,”陈永华眼中闪过一丝精光,“朝廷 与潮州 本地官绅 之矛盾,因此 案而 显,或 可为我 所用。那些担心 被牵连、利益 受损 的大户、海商,此刻 正需 寻一 新 的靠山 与出路。我厦门、台湾,正是 其可 选之 地。”
郑成功微微颔首:“言之有理。告诉潮州的人,静观 其变,谨慎 行事。对朝廷巡访,明面 上不 要硬 顶,必 要时,可 丢出几个无关紧要 的卒子。重点 是,加紧 与那些惶惶不安 的大 户接触,许 以利 益,吸纳 其资金、船只、人手。至于那个林时对……不 要主动 招惹,但也 不必怕。他查他的吏治,我行 我的海 上。潮州 的天,光 靠南京一道 圣旨,还 换不 了!”
就在潮州案查办如火如荼、各方势力暗中角力之际,南京城内,关于此案的争论与影响,也在持续发酵。
武英殿侧殿。
朱常沅正在听取凌义渠关于潮州案最新进展的口头奏报,沐涵、李元胤、沈廷扬在侧。
“林时对雷厉风行,案情 已基本 查清,主犯 供认不讳,牵连 出县衙 书吏受贿、分赃 之事,目前 看尚未 直接涉及 府衙以上 官员。” 凌义渠总结道,“赃款 正在追缴,已 查封河泊所 大使、书吏等人家产,折银 约两千 余两。受害 疍户已 妥善安置,其父 亦开释 调治。民间 投书申诉 者日 增,多 为同类 胥吏勒索 事。”
“好!”沈廷扬赞道,“追赃 两千两,可 见其历年 盘剥之甚!此 款发 还,胜 过万千 言语!”
李元胤则问:“潮州 府县官场,反应 如何?”
“明面 上全力 配合,”凌义渠据实以报,“然靖安司 密报,私下 里怨 言不 少,认为 巡访司手 伸得 过长,易 搅乱地方。府尊 吴六奇表面 恭顺,实 则约束 属下,防 范甚 严。民间 亦有 新流言,意图 抹黑巡访,挑拨 官民关系。”
沐涵补充道:“厦门 方面,郑 氏并 无异动,然其 与潮州 部分海商 接触更 密。北 边亦 有探 子回报,清虏 似已 得知潮州 案,正 在分析 此案对 南明吏治、民心 之影响。”
朱常沅静静听着,缓缓道:“树欲静 而风 不止。此案进展 顺利,固 是好事,然 后续 之反弹、反扑,亦 需预 为防 范。凌卿,告 诉林时对,案 要办 成铁 案,但 节奏 要掌握 好。首恶 严惩,协从 可分 情节处置,追赃 要尽力,但 不 可滥 及无 辜。拟 定判决 时,与 潮州府、按察使司充分 沟通,务 求程序 完备,经 得起 推敲。结案 后,除 例行 题奏 外,将 详细案情、判决、赃款 发还 清单,整 理成 文,交 《通政公报》全文 刊载!”
“臣遵旨!”凌义渠精神一振,监国这是要将此案做成“典范”,通过公报最大化 其震慑 与宣教 效果。
“此外,”朱常沅目光深远,“潮州 疍户安置 之事,户 部、工 部速 拟条陈,不 可迟 延。朕 要让 天下人看到,朝廷 不 仅惩 恶,亦 扬 善;不 仅除 弊,亦 兴 利。通政 巡访司之 设,非 为扰 民,实 为安 民;《通政公报》之 刊,非 为空 谈,实 为实 干。”
他顿了顿,对李元胤、沈廷扬道:“此案 之后,通政 巡访司在南直隶、江西、福建 等地,亦 可择 典 型案 件,如 法炮 制,扩 大战 果。度 田清 税,整 顿吏 治,两 者相 辅相 成。地 方胥 吏清 明,度 田之 政,方 能畅 通无 阻。”
“臣等明白!”
永历十八年二月下旬,潮州河泊所胥吏勒索殴伤疍户案,在经历了近一个月的紧张查办后,终于审结。海阳河泊所大使、副使 及行凶 皂隶三人,以“勒索财物、故 意伤 人、诬 告陷 害”等罪,被判斩 立决(报刑部复核)。其余涉案吏役、受贿书吏,依情节轻重,分别判处流 放、徒 刑、革 职、杖 责不等。追缴 赃款及罚 没家产,共计白银 三千 七百余两,铜钱 数百贯。除部分充公外,尽数 发还受害 疍户、船民、商贩,共计一百 二十七户。疍户 少年之父,无 罪开 释,并获 得赔 偿银 二十两、新 渔船一 艘。海阳知县 被革 职锁拿 进京,后经三法司会审,坐实受贿、徇私,被判流 放三 千里。潮州知府 吴六奇降 级留 任。
三月朔日,《大明通政公报》以整整两 个版 面,全文刊载了潮州 案详 细始 末、查 办经 过、判 决全 文、赃 款发 还清 单,以及户 部、工 部拟 定的《优 恤疍 户安 置条 陈( 节录 )》。文章笔法客观详实,数据确凿,并配有一篇不署名的短评《法 行于 贱, 国 之幸 也》, 论述“法 不阿 贵,绳 不挠 曲”之理,赞扬朝廷“为 民作 主,雷 厉风行”之举。
公报一出,天下轰动。南京茶楼酒肆,人人争相传阅,议论沸腾。士子感叹“法 纪重 光”,商民称颂“朝 廷有 为”,小民暗盼“何 时雨 露亦 沾身”。潮州本地,领到退赃银钱的百姓,有的跪 地向 北叩 头,有的放 鞭炮 庆贺。那疍户少年一家,更成为街头巷尾传 颂的对 象。当然,也有那心 中有 鬼的胥 吏豪 强,暗 自胆 寒,行 事收 敛不 少。
通政巡访司,经此一役,声 名鹊 起。其“通 政箱”在各地的投 书量,骤 然增 加。凌义渠、林时对等人,成为朝野瞩目的“铁 面”人物。监国朱常沅的威 信,尤其是在 民间 的声 望,随 之大 涨。
然而,潮州湾的海水,并未因此平静。知府吴六奇在府衙书房,对着刊载案情的公报,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厦门郑成功,看着这份详尽的报道,眼中神色莫名。北京洪承畴,则将这份公报与潮州案的密报并置案头,沉思良久,提笔写下“南 明朱常沅,善 用法、术、势,假 民心 以固 其位,不可 小觑。我 朝亦 当思 应对 之道……”
潮州一案,如同在沉寂的泥潭中投入巨石,激起了滔天浪花,也搅动了深藏水底的淤泥。它昭示着南明朝廷改革的决心,也预示着更激烈的反抗与更复杂的博弈,即将到来。通政巡访司的法 剑初 试,已见 锋芒,但这条 以法 度重 塑基 层、以公 开争 取民 心的荆 棘之 路,才刚刚开始。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而真正的暗 流与 礁 石,或许还在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