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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权责之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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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廷扬从财政角度考虑:“此案所涉,虽为胥吏小恶,然其盘剥 之对象,乃贫苦疍户、小本商贩,伤及 朝廷税基 与民心 根本。速断 此案,严惩 蠹吏,追赃 发还,可收立竿见影 之效,使 潮州商民 知朝廷有 法 有 天,于 吸引 投资、稳定 市舶,大有裨益。臣附议 李公之见,当 果断 处置,以 儆 效尤。”

陈邦彦则道:“臣曾南巡,知地方颟顸 之习。海阳知县之‘婉拒’,恐非孤例,乃许多地方官面对新事物、新权力 之本能反应。此案处置,分寸 拿捏,至关重要。过刚 易折,过柔 则废。臣以为,可明发 监国手谕,严申 巡访司职权,责令 潮州府、海阳县限期 配合查案。同时,可密谕 广东巡抚、按察使,关注 此事,适时 介入协调。既显示 朝廷支持新司之决心,又给地方有司留有台阶,避免 矛盾骤然激化。若其仍 阳奉阴违,再施以 重惩不迟。”

潮州籍官员陈子升最后小心翼翼道:“监国,诸位大人。潮州民风……确与内陆不同。疍户困苦 久矣,河泊所 之弊,亦非一日。此案爆发,恐已积怨 甚深。处置时,万勿 再激化 疍、民(岸上民)或疍、官矛盾。安抚 受害疍户,惩办 首恶,公示 结果,最为紧要。至于知府、知县……牵一发而动全身,潮州 大宗族、海商,耳目 众多,关系 盘根错节,仓促 罢黜地方大员,恐 引发 不可测之连锁反应。稳妥 渐进,或为上策。”

众人意见纷呈,有主张强硬立威的(凌义渠),有主张谨慎维稳的(王应华、陈子升),有主张折中果断的(李元胤、沈廷扬),也有主张软硬兼施、留有回旋余地的(陈邦彦)。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对地方官员的处理尺度、是否立即动用舆论武器(公报)、以及如何平衡“立威”与“维稳” 之间。

朱常沅静静听完所有人的发言,手指在诉状上轻轻划过那“投海”二字,闭目沉思片刻。当他再次睁开眼时,眼中已是一片清明决断。

“诸卿所言,皆从国事 出发,孤甚慰之。”他缓缓开口,“然此案,已非寻常 刑案,亦非单纯 之吏治 案件。此乃民心 案件,法度 案件,亦 是新政 能否取信于民、扎根于土 之关键案件!”

他站起身,走到殿中:“疍户少年,冒死 投书,非为一己 之冤,实乃万千 备受胥吏豪强 欺压、有冤 无处申、有苦 无处诉 之小民 缩影!其诉状末尾‘投海’二字,字字血泪,亦是对朝廷 最后之诘问 与期盼!若此案不能 迅疾昭雪,法纪 不能伸张,则通政巡访司 之设,《通政公报》 之刊,一切 新政,在百姓眼中,皆 成虚文、笑谈!民心 一失,万事 皆休!”

他目光灼灼,看向凌义渠:“凌卿,孤取你上策 之内核,辅以 陈卿(邦彦)软硬兼施 之手段!”

“第一,明发 严旨:申饬 海阳知县推诿 巡访、玩忽 职守,着 即革职,锁拿 进京,交 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 会审其是否有 受贿、徇私 情事!潮州知府 失察 属下、处置 不力,着 降 一级留任,罚俸 一年,戴罪 督办此案!涉案 河泊所所有 吏役、及县衙受贿 佐贰官,着 潮州巡访官林时对,会同 潮州府推官、海防同知,即刻 拿问,严审 究拟!所有 赃款,尽数 追缴,发还 受害疍户及被勒索商民!”

“第二,授权 与保障:加 林时对都察院 经历 衔,准 其便宜 行事。广东 巡抚、按察使,接旨 后需立即 行文潮州,责令 府县全力 配合,并 调拨标兵 一哨,听 林时对 调遣,护卫 查案、弹压 可能之骚乱!有 阻挠、袭击、销毁 证据 者,无论 何人,以 谋 逆 论,格杀 勿论!”

“第三,舆情 与安抚:此案审结 后,除 例行之题本 外,着 《通政公报》以 专版 形式,详实 刊载案情 始末、查处 经过、判决 结果、及赃款 发还清单!昭告 天下,朝廷 法纪 之严,为民 作主 之诚!另,着 户部、工部,会同 广东布政使司,拟定 疍户 安置、救济 条陈,可 包括拨 给无主 滩涂、提供 造船贷款、减免 一定年限渔课 等,从 根本上改善 其生计。此条陈亦可 于报端刊发,宣示 朝廷德意。”

“第四,权责 再明确:以 此案为例,着 刑部、都察院、通政巡访司,再 行细化 《巡访事宜章程》中关于巡访司 与地方有司 在案件 查办中权责 界限、协调 程序之条款。总 的原则是:巡访司 主 查 访 证,地方有司 主 审 判 执。但 遇地方 推诿、枉法,巡访司有权 直奏,并可 建议 或经 准 后 公开 案情,借助 舆论,迫使 其公正 处理。”

朱常沅一连串的命令,既极度强硬(罢知县、拿问所有涉案吏员、调兵护卫),又留有分寸(知府仅降级留用,未扩大化);既强力支持 巡访司(加衔、授权、调兵),又明确 了其与地方有司的权责分工;既追求快速 的司法正义,又着眼长远 的民生安抚 与制度完善;更不忘利用舆论工具(公报专版)扩大影响、宣示决心。可谓考虑周详,刚柔并济,政治手腕已臻成熟。

凌义渠、李元胤、沈廷扬等人眼中露出振奋之色。王应华、陈子升虽觉对知县处置稍重,然监国既已明示“民心”“法度”之大义,且未扩大打击,亦无话可说。

“凌卿,”朱常沅最后看向凌义渠,“此案,孤 就全权 交予你通政巡访司 督办!潮州 之事,即 是天下 之事!办好 此案,通政 之名 方实,巡访 之剑 方利!可能 办妥?”

凌义渠撩袍跪倒,声音斩钉截铁,在殿中回荡:“臣,凌义渠,领旨! 必竭 尽心力,督 饬林时 对,将 此案办 成铁 案,还 受害疍户 以公道,彰 朝廷法纪 之森严,立 通政巡访之威信!若有 差池,臣 甘当 重罪!”

“好!”朱常沅沉声道,“即刻拟旨,六百里加急发往广东、潮州!孤,就在这南京,等着潮州的佳音!”

永历十八年正月的这股寒流,因一份疍户少年的血泪诉状,骤然变得凌厉。监国朱常沅的强硬决策,如同一声惊雷,炸响在岭南潮州的上空,也清晰地传递给了所有关注此事的人——无论是南京的朝臣、地方的官吏、盘踞的豪强,还是隔海观望的郑成功,乃至北方的清廷。

通政巡访司,这把新铸的监察之剑,在设立不到两月后,便迎来了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出鞘”。剑锋所指,是潮州海阳县一个小小的河泊所,更是整个南明官场根深蒂固的胥吏之弊与颟顸之风。这一剑能否劈开黑幕,斩断污流,不仅关乎几个疍户的生死冤屈,更将深远地影响这个政权的民心向背与统治根基。波涛汹涌的潮州湾,一场牵动各方神经的较量,就此拉开序幕。而所有人都知道,这仅仅只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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