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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0章 先零内属(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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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零人从事游牧业,没有固定的住所,所以人口比较容易剥离,刘协也因此才可以使用逐步融合的办法接收他们。

刘协和苏则进行了多次沟通,决定在先零人的土地上建立西海郡。已经由汉朝政府直辖的土地和人口,按照内地的政策实施,暂时先设立一个海西县;而尚未完成吸纳的部分,按照藩属国的模式管理。

同时,汉朝已经接纳的先零牧民,将其部落结构打散,一部分留居原地,一部分迁居到邻近郡县,再迁汉人百姓到海西县居住。

先零人肯放弃自主权,其实也有他们社会制度上的原因。先零的君主并非大权独揽的君王,而是部落联盟推举出来的临时首领,职权非常有限。

如果他是一个作威作福的独裁者,是断然不会同意加入汉朝的。任何独裁者,对个人利益、家族利益的关心都要胜过对本民族利益的关心,因此都会拒绝文明。为了一己私利,他们会毫不犹豫地牺牲掉整个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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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协让王弈把汉朝接收先零羌的过程写成一篇文章,其中包括了刘协与朝臣商议、与苏则和先零酋长沟通的种种细节,写好后又誊抄了若干份,邮寄给苏则、牵招、李恢等镇抚边疆的大员,要求他们在处理少数民族主动内属的事件时,都参照此例进行。

在文章里,刘协毫不掩饰地说:我这个皇帝,并不贪图“四方来朝”的虚名,更不可能干那种为安抚少数民族而牺牲汉人利益的事情。只有在互惠互利的情况下,朝廷才可以接受少数民族内属。

在文章的最后,刘协要求他们在处理外族内属事件时,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必须献土。不带土地来投奔的,那不叫内属,而应该叫难民叩关。

内属的,可以当作百姓看待;逃难来的,只可适当资助,待其国内局势稳定后,除已嫁汉人生子的女人外,必须让他们全部离境。因客观原因一时无法驱离的难民,必须安置在专设的难民营里,并提供以工代赈式的工作,让他们自食其力。政府也可以借机完成一些基建工程。

第二,内属的人必须接受汉文化,其原有的语言和宗教必须放弃。

完成文化皈依的内属者,才可以视同汉朝百姓;而没有完成皈依的内属者,政府可以进行有限度的管理,并协助他们完成文化皈依,但在完成之前不可以任意进入汉境。

第三,内属的少数民族不可以聚族而居,必须打乱其原有的社会结构,与汉朝百姓混杂居住。

第四,内属到一半又后悔的,官府及时放弃,既不惩罚也不挽留。但已经完成内属的,没有后悔余地,再敢言及裂土自立者,视同谋逆,全部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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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协跟一众智力值90以上的谋士们反复讨论了接下来的策略,最终形成了几条共识:

1、现在不宜主动出击,而应该耐心地等待机会。主动出击只会导致魏、吴两国的联盟更加稳固。

2、如果不得不同时与魏、吴两国为敌,那么应该先拿吴国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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