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6章 赏功而尊德(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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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是刘协的“后车之鉴”,所以他才会坚定地推行官爵分离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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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封官还是该赏爵,有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赏功而尊德”。
有功的,就该赏,只给钱,但不给官位。赏最好是一次性赏的,省得后来麻烦。但实际上这是不现实的,例如说诸葛亮攻取关中,这得赏多少钱合适?既然国家财政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那就只能按月“分期”发放,这就是爵禄。
而官位只应看一个人的能力和品德,品德足够了才能放在对应品级的官位上,这就是尊德,没德是不能尊的。所以只能因官设人,而不能因人设官。
一个立了大功的人,如果没才又没德,那他就不应该被委任官位;但事实上立功的人往往都是很有能力的,那就可以继续任用,例如诸葛亮。也就是说,诸葛亮每月会收到两份钱,一份是丞相的官俸,一份是国侯的爵禄。
在过去,刘协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是一个流亡皇帝的身份,政府制度不完善,官制也比较混乱,所以他也任命过一些冗官,赠官。
趁着这次封赏功臣,刘协将冗官一律革除,而原任冗官的功臣们都改授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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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赏赐爵位的同时,刘协还同时规定了爵位传承的递减规则,以便将来释放国家的财政压力。
不管什么等级的爵位,传到下一辈时需降低一级,国侯降为县侯,县侯降为乡侯,以此类推。他还在法令里明确说明:大汉永不设置世袭罔替的爵位,任何谋求世袭罔替爵位的人都是乱臣贼子。
亭侯过世时,国家会一次性付给其家庭一笔钱财,此后便不再发放爵?。
也就是说,哪怕是最高的县侯,过了几代人之后,也会回归平民身份。除非,这个家族里有人再次立下功勋,那就会给这个人重新核定爵位。
但刘协还规定了一种特殊情况:如果一个人到了“功高不赏”的地步——说具体点,就是他的功劳封国侯也不足以表彰,那么就把赏赐加在他的子孙身上。
如果他的功劳够封两次国侯,那么就让他的国侯爵位传承两世,从其孙辈开始才降为县侯;如果功劳超过国侯、但没有达到两倍国侯的程度,那就给他的嫡次子封给相应的爵位,以作补偿。
比如刘备,刘协就给他封了三世国侯,诸葛亮两世国侯,但耿纪只有一世国侯。
这样一来,就化解了“功高不赏”的问题,皇帝不用杀功臣,功臣也不会觉得君主不厚道。
除了侯爵,还有很多针对立功较少的人的优待措施,因为还有很多中下级军官和普通士兵,他们的功劳不足以封侯,但也需加以表彰。
针对这些人,汉国政府将采取发放一次性赏赐、免田赋、发生活补助、优先安排工作等措施予以优待。但这些措施也都是只限于当代人的。
这次封爵,刘协一共封了三个国侯、十几个县侯、近一百个乡侯和两百多个亭侯。他们的俸秩是一笔很大的开销,但因为汉国的铸币工厂产量越来越高,政府还是支付得起的。
由于汉国所铸的五铢钱大量流通到魏国和吴国,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汉国的财政收入也是剥削魏国和吴国得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