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夜总会女鬼(2/2)
张浩吓得捂住嘴,在心里喊道:卧槽!就是这个女人!梦里的那个女人!
女人看到刘半仙,突然跪了下来,哭着说:“先生,救救我……我死得好冤啊!”
刘半仙扶起她:“你说说看,能帮我尽量帮。”
女人叫林小红,两年前从老家来东莞打工,因为长得漂亮,被“夜色”的老板李光看中,连哄带骗的当了陪酒女。
林小红家里穷,弟弟要上学,妈妈得了重病,需要一笔钱。
她找李光借了五万块,李光答应了,却让她签了个“欠条”。
所谓欠条其实是卖身契,要是还不上钱,就得一辈子跟着他。
林小红没日没夜地陪酒,想早点把钱还上,然后离开夜总会找份正经的工作。
可李光总是找各种理由扣她的工资,让她还不上。
有一天晚上,李光把林小红叫到包厢,说:“钱不用还了,只要你今晚陪我三秒钟。”
林小红不愿意,想跑,却被李光抓住了,反抗中,她甩了李光一巴掌。
李光恼羞成怒,叫了几个小弟,把林小红按在地上打,林小红被打得吐血,最后没了呼吸。
林小红哭着说:“他们把我的尸体埋在了地板下,还在门框上放了个铁剪子镇着我的魂,让我永远出不去……”
刘半仙走到门口,摸了摸门框上方,果然摸到一个生锈的铁剪子,上面还缠着红绳。
他把铁剪子扔在地上,说:“现在你可以出去报仇了,但别伤害无辜。”
林小红站起身,脸上的悲伤变成了愤怒,她对着刘半仙鞠了一躬,然后飘出了宿舍,消失在走廊里。
张浩和李小方吓得腿都软了。
“师傅,这……这就解决了?”李小方问。
刘半仙收拾好东西,说:“她怨气没了,自然就会去投胎了,我们走吧。”
第二天,本地新闻就播报了李光的死讯。
据李光的几个朋友说,昨晚他们一起在包厢里喝酒。
喝的正尽兴,李光突然跟中了邪一样,跪在地上开始抽自己耳光。
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李光竟直接从三楼窗户跳了下去,当场死亡。
他的几个小弟也没好下场,有的在回家的路上被车撞了,有的突然得了重病,躺在医院里说胡话,嘴里一直喊着“对不起”。
没几天,警方收到匿名报案,说夜色夜总会员工宿舍里藏着一具女尸。
警察赶到后,果然在张浩宿舍里挖出了女尸,尸体已经腐烂了,身上还穿着件褪了色的红裙子,法医验尸后确定就是林小红。
再后来,那条老街拆迁了,夜总会也被拆了。
林小红被家人安葬后,张浩还特意去烧了很多纸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