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章 清远试点:轻量透明(2/2)
总包犹豫了一下:“管线迁改。”
“好。”林远在《风险灯台账》上写下“管线迁改—黄灯候选”,然后转向管线单位:“你们的窗口期和审批链谁负责?给出一个最保守的日期。”
管线单位负责人脸色一沉:“这涉及内部流程。”
林远点头:“不需要你把内部流程公开。轻量透明只要一个东西:**你能承诺的最晚日期,以及承诺人的签字。**你不签,就等于告诉所有人——这个节点无法承诺,那就必须升级为红灯上报市里协调。”
他把笔放到对方面前,语气不硬,却让人退无可退:“你选。黄灯可解释,红灯要问责。”
会议室里一下子安静了。
这不是威胁,这是规则。规则给了台阶,也给了边界。
管线单位负责人最终还是拿起笔,在台账上写下一个日期:十二月二十日,并签了名。
林远紧接着把《责任签署表》往前推:“好。你签了日期,就获得了一个权利——后续任何单位不得在你窗口期内无故抢占道路开挖资源;反过来,超过日期你必须给出偏差原因与补救措施。我们不处罚,但留痕、公开。”
副市长看了林远一眼,第一次露出一点真正的兴趣:“公开到哪?”
林远说:“公开到项目围挡外的公告牌,和市里指定平台的项目页面。内容很少,群众看得懂:今天该干什么,谁负责,为什么没干,下一步怎么补。”
街道的人立刻接话:“这样居民至少不会觉得我们在糊弄。”
规则落下去的那一刻,真正的麻烦也跟着来了。
十二月初,迁改窗口期还没到,总包却突然来报:地下探测发现一段未登记的老旧燃气支管,必须停工复核。
如果按过去的套路,这种事往往会被“内部消化”:先拖着,等居民骂起来再想办法;或者干脆把原因推给“不可抗力”,谁也不担。
但这一次,林远直接在台账上把“燃气支管—新增风险”挂成黄灯,并写下四行字:
风险描述:发现未登记燃气支管,存在安全隐患
影响节点:道路开挖、管线迁改
责任主体:总包牵头,燃气公司复核,监理见证
处理时限:48小时内出复核报告并公示
总包负责人当场就急了:“林总,这种东西写上去,群众一看就说我们拖工期!”
林远反问:“群众骂的是拖,还是骂你们不说?
黄灯不是丢脸,是提前把骂声变成解释权。
你要面子,那就等着红灯——等事故或者舆情把你拖成红灯。”
副市长也帮了一句:“黄灯能解释就解释,解释不清才可怕。”
于是,第二天围挡外就贴出了简版公告:
“发现燃气支管,停工复核48小时,避免安全事故。若延期,将更新原因与整改计划。”
居民确实议论,但罕见的是,没有人冲击围挡。甚至有个老大爷在公告前站了很久,嘟囔一句:“总算有人说人话。”
那一刻,林远突然明白了“轻量透明”的真正价值:
它不是让工程更顺利,而是让不顺利也能被社会承受。
当晚,清远市里临时成立了一个“试点协调小组”,名字不花哨,职责却很清楚:
遇到红灯项目,由市级牵头打通审批与资源。
而黄灯项目,允许公开、允许解释、允许试错,但必须留痕。
副市长在签字前问了林远最后一个问题:“你们企业想要什么?”
林远沉默了两秒,回答得很实在:“我不要把透明写成你们的政绩,也不要把平台绑在我公司名下。
我只要一个结果——这套轻量模板,能在清远跑通。跑通了,它就不是我的了,它是你们城市的工具。”
副市长看着他:“你这话听起来像让权。”
林远笑了笑:“早该让了。规则要活下去,就不能靠一个人扛着。”
窗外风声很紧,会议室里却第一次有了某种踏实的秩序感。
试点正式落地那一刻,林远知道,从惠州到广东的路,终于不是“我赢了”,而是——这套规则开始自己走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