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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章 夜市喧嚣中的寻衅风波(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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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二章:夜市喧嚣中的寻衅风波

林定军坐在检察院那间略显逼仄的办公室里,头顶的灯光散发着柔和却又略显清冷的光,洒落在堆满桌面的卷宗之上。这是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的相关资料,案件发生在市区最为热闹的夜市,那里本应是人们休闲放松、享受美食的场所,却在某一晚被暴力与混乱所笼罩。 “林检,这案子有点棘手。”侦查员小李站在一旁,脸上带着些许疲惫与无奈。他将现场照片一一摆在桌上,照片里夜市摊位东倒西歪,食物洒落一地,血迹斑斑的地面与周围混乱的场景,仿佛在诉说着那晚的不堪。 林定军拿起一张照片,照片中一名年轻男子满脸怒容,手中挥舞着一根木棒,周围的人群惊慌逃窜。“说说详细情况,涉案人员都有哪些?” 小李清了清嗓子,说道:“主要涉案人员有五个,为首的叫张大力,是个无业游民,平时就喜欢在夜市闲逛,惹是生非。另外四人都是他的跟班,经常跟着他到处滋事。案发当晚,他们在夜市的烧烤摊喝酒,期间张大力不知为何突然与邻桌的一名顾客发生口角。” 林定军翻阅着笔录,邻桌顾客心有余悸地说道:“我就正常吃着饭,他突然就冲过来,说我看他不顺眼,我都莫名其妙,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动手推了我一把。” 林定军微微皱眉,“就因为这么点小事就动手?” 小李点头,“是的,林检。随后他的几个跟班也一拥而上,对那名顾客拳打脚踢。烧烤摊老板见状上前劝阻,也被他们一并殴打。周围群众实在看不下去,有人报了警。但在警察赶来之前,他们又砸坏了旁边几个摊位,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林定军又查看了受害者的伤情鉴定报告,被打的顾客头部受伤,肋骨骨折一根,烧烤摊老板手臂骨折,均构成轻伤。“下手够狠的,这已经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没错,林检。”小李说道,“我们赶到现场后,很快就将这五人抓获。但在审讯过程中,张大力却狡辩说自己当时喝多了,不记得发生了什么,还说对方先挑衅他。” 林定军冷笑一声,“喝多了可不是借口。而且多名证人都证明是他们先动手的。现场有没有监控?” 小李无奈地摇摇头,“夜市那个位置的监控刚好在维修,不过我们找到了很多目击证人,他们都能证明是张大力等人无端挑起事端。”他递过来一叠证人笔录,其中一位卖水果的摊主说:“我看得清清楚楚,那几个人就是来找茬的,人家好好吃着饭,他们就过去找麻烦,打完人还砸东西,太嚣张了。” 另一位路人也在笔录中写道:“我听到他们骂骂咧咧的,说什么‘在这一片我说了算’之类的话,纯粹是耍流氓。” 林定军仔细阅读着证人笔录,“这些证人的描述很关键,能有力地证明张大力等人的寻衅滋事行为。那他们平时在这一片的口碑怎么样?” 小李回答:“据我们调查,这几个人平时就经常在夜市闹事,吃霸王餐、欺负小商贩,大家都敢怒不敢言。之前也有过小摩擦,但都没有这次这么严重。” 林定军思索片刻后说:“看来他们是惯犯了。加大审讯力度,尤其是张大力,让他如实交代自己的行为动机和过往的违法事实。同时,整理好现有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受害者的伤情鉴定报告、现场照片等,准备以寻衅滋事罪对他们提起公诉。” 再次审讯张大力时,林定军亲自到场。张大力坐在审讯椅上,眼神中透露出一丝不屑,但又隐隐有些紧张。 “张大力,你对自己寻衅滋事的行为还有什么可说的?”林定军直视着他的眼睛,目光锐利。 张大力撇了撇嘴,“我都说了,我喝多了,不记得了。” 林定军将证人笔录扔在他面前,“这么多证人都证明是你先动手的,你还想抵赖?你平时在夜市就经常欺负人,这次更是变本加厉,无端殴打他人,砸坏摊位,你以为法律会放过你吗?” 张大力的眼神开始躲闪,“我……我真不是故意的,就是当时上头了。” 林定军严肃地说:“上头了也不能成为你违法犯罪的理由。你给受害者带来了身体上的伤痛和精神上的创伤,他们原本平静的生活被你搅得一团糟。你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张大力沉默不语,头渐渐低了下去。 林定军继续说道:“你最好如实交代,你和你的同伙之前还有哪些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已经掌握了一些线索,如果你主动交代,还能从轻处理。” 张大力犹豫了一下,咬了咬牙说:“我……我之前还在夜市抢过一个小商贩的钱,就几百块。还有一次,我们在烧烤摊吃霸王餐,老板不肯,我们就把他的摊子给砸了。” 林定军点点头,示意小李记录下来。“这些都将作为呈堂证供。你要清楚,你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而且情节恶劣。” 审讯结束后,林定军和小李回到办公室,继续整理案件细节。“林检,看来这几个人平时没少干坏事。”小李气愤地说。 林定军严肃地点点头,“必须严惩,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良好秩序。通知受害者和证人,让他们做好出庭作证的准备。同时,联系物价部门,对被砸坏摊位的损失进行评估,要求张大力等人进行赔偿。” 随着案件的进一步审理,证据越来越充分。林定军仔细审查着每一份证据,从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到伤情鉴定的准确性,再到现场照片与描述的一致性,他都一一核对。 “林检,所有证据都已经整理完毕,起诉意见书也准备好了。”小李将厚厚的一叠文件放在林定军的桌上。 林定军拿起文件,认真地审阅起来。“张大力等五人,在公共场所无端挑起事端,随意殴打他人,砸坏摊位,造成多名受害者受伤,财产受损,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构成寻衅滋事罪。”林定军在起诉书中写道。 在法庭上,林定军慷慨陈词,指控张大力等人的罪行。他详细描述了案发经过,列举了各项证据,有力地证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最终,法官作出判决:张大力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他四名同伙也根据各自在案件中的情节轻重,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林定军走出法庭,看着外面热闹的街道,心中感慨万千。每一起寻衅滋事案件,都是对社会秩序的挑战,对他人权益的侵犯。作为检察官,他深知自己肩负着维护法律尊严、守护社会安宁的重任。只有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处,才能让人们在安全、和谐的环境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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