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 殴打他人案件的真相探寻(1/1)
第二百六十三章 殴打他人案件的真相探寻
林定军刚刚将盗窃案件的相关工作安排妥当,就接到了一起殴打他人的案件。报案人是一位名叫李华的年轻人,他在街头与他人发生冲突后遭到殴打,身体多处受伤。林定军深知此类案件关乎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秩序,丝毫不敢懈怠,立刻展开调查。 ### 一、事发现场勘查与初步线索收集 林定军第一时间赶到事发街头。这是一条繁华的商业街,人来人往,车水马龙。事发现场周围有一些散落的物品,如破碎的眼镜、变形的手机等,地面上还有几处血迹,其中一处血迹较为集中,应该是李华受伤后停留的位置。 林定军仔细查看这些物品,在破碎的眼镜上发现了一些毛发,推测可能是在殴打过程中与对方身体接触时留下的。他小心地将毛发收集起来,交给技术人员进行DNA检测,希望能借此确定嫌疑人的身份信息。 林定军向李华询问事情经过。李华忍着伤痛说道:“我当时正走在路上,突然有几个人从后面冲过来,其中一个人撞了我一下,我就说了句‘看着点’,没想到他们就开始对我拳打脚踢。他们一共三个人,两个高个子,一个矮个子,都穿着普通的T恤和牛仔裤,好像喝了酒,身上有酒味。” 林定军又向周围的路人了解情况。一位目击者表示,他看到那三个人确实像是喝了酒,走路都有点不稳,而且行为比较嚣张。另一位目击者补充说,在冲突发生后,这三个人朝着附近的一条小巷子跑去了。 ### 二、线索分析与排查 回到检察院,技术人员对毛发进行DNA检测后,将结果录入数据库进行比对,但暂时没有找到匹配的记录。林定军决定根据李华和目击者提供的嫌疑人特征展开排查。 他安排助手们在事发地附近的酒吧、餐馆进行走访,询问是否有见过符合特征的人在案发前喝酒。助手们在一家小酒馆了解到,案发当晚有三个年轻人在酒馆喝了不少酒,离开时走路摇摇晃晃,而且发生了一些争执,与李华描述的情况相符。酒馆老板还提供了这三个人离开酒馆的时间,与案发时间相近。 林定军调取了附近街道的监控录像,发现了这三个嫌疑人的行踪。他们离开酒馆后,在街头与李华发生冲突,随后按照目击者所说的方向,进入了一条小巷子。然而,小巷子内没有监控,嫌疑人在进入小巷后便失去了踪迹。 林定军推测,嫌疑人很可能熟悉周边环境,知道如何避开监控。他决定对小巷子周边的小区、出租屋进行排查,重点寻找有酗酒习惯且近期与他人发生过冲突的人员。 ### 三、深入调查与关键证据获取 在小巷子附近的一个小区里,一位居民向警方反映,最近几天有三个年轻人租住在小区的一套房子里,经常半夜回来,而且喝得醉醺醺的,还大声喧哗,扰得邻居们不得安宁。林定军和警方立即前往该出租屋。 警方在出租屋周围布控后,对出租屋进行敲门检查。开门的是一个高个子年轻人,看到警察后,他神色慌张。林定军和警方进入屋内,发现屋里杂乱不堪,地上有一些空酒瓶,墙角还放着一根棒球棍,上面似乎有血迹。 林定军让技术人员对棒球棍上的血迹进行检测,确认与李华的血型相符。同时,对屋内的其他物品进行检查,在一个抽屉里发现了一部手机,手机里有他们在酒馆喝酒的照片以及一些与他人争吵的聊天记录。 不久后,另外两名嫌疑人也回到了出租屋,被警方当场抓获。经过辨认,这三人正是监控录像中与李华发生冲突的人。面对证据,三人一开始还试图狡辩,但在林定军出示的各项证据面前,逐渐低下了头。 ### 四、证据补充与案件完善 林定军深知,要让这三名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还需要完善证据链。他安排技术人员对棒球棍上的指纹进行提取和鉴定,确定是其中一名嫌疑人的指纹,进一步证明他使用了该棒球棍参与殴打。 同时,警方对三名嫌疑人的通讯记录进行详细调查,发现他们在案发后还讨论过如何逃避责任,这些通讯记录成为指控他们故意殴打他人的有力证据。 此外,林定军让李华再次对三名嫌疑人进行辨认,并制作了详细的辨认笔录。同时,收集了现场目击者的证人证言,确保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综合现场收集的血迹、毛发、棒球棍、手机照片、聊天记录、通讯记录、辨认笔录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形成了完整且确凿的证据链。林定军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明三名嫌疑人构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他仔细审查每一项证据,确保没有任何疏漏,准备以这些证据为依据,对三名嫌疑人提起公诉,维护李华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公正与威严,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