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 法证司的正名(2/2)
顾临风接口道:“陆司正所言极是。此次柳弘案,若无遗发检验、账册破译、‘鹞子’证物环环相扣,单凭口供,恐怕难竟全功,亦难服众。法证之效,可见一斑。”
另一位官员则对毒理检验更感兴趣,询问起萧烬所中之毒。陆清然没有隐瞒,简要说明了已分析出的几种毒素成分及解毒思路,但也坦言尚未完全攻克,正在加紧试验。她冷静专业的态度,反而赢得了更多信任——没有人是万能的,承认困难并积极寻求解决,正是科学的态度。
观摩结束时,这些官员们的态度已然发生了微妙而深刻的变化。他们或许仍然不完全理解那些化学反应的原理,但却真切地感受到了这套方法背后所代表的、一种截然不同的追求真相的路径——理性、客观、重证据、轻口供(尤其是刑讯所得)、尊重事实逻辑。
就在这群高官离去后不久,皇帝的正式旨意抵达法证司。不再是口谕,而是加盖了玉玺、经由内阁发出的正式诏书。
诏书首先肯定了陆清然及法证司在“显德先帝被害案”及“肃清柳党余孽案”中的“忠勤卓着”、“术业精专”、“功在社稷”。特别褒奖陆清然“以精微之术,明千古之冤;持公正之心,破奸佞之谋”。
紧接着,宣布了一系列实质性的擢升与授权:
一、擢升陆清然为正三品法证司卿,仍统领法证司,并特许其参与三法司重案会审,有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及要求补充调查之权。
二、扩大法证司编制,增拨专款,用于扩充实验室、购置器材、培养专业操作及检验人员。
三、命刑部、大理寺、京兆尹等有司,凡遇重大、疑难、涉官、人命案件,需及时通报法证司,并尽量保护现场,配合法证司进行勘查取证。
四、着陆清然主持编纂《法证辑要》,总结现有检验技术、勘查流程、证据保管规范等,以备推广传授。
五、特许法证司在特定情况下,经奏请批准,可调用太医院、钦天监(部分观测仪器)、将作监等相关衙署的专业人员协同工作。
这份诏书,不仅给予了陆清然个人极高的荣誉和权力,更是从制度层面,正式确立了“法证”在国家司法体系中的地位。它不再是陆清然个人的“奇技淫巧”,而是被朝廷认可、并打算系统推广的“专业技术”。
消息传出,朝野再次震动。艳羡者有之,嫉妒者有之,暗中不满者(尤其是那些习惯了旧有刑讯断案模式的官员)亦有之。但无论如何,再也没有人敢公开质疑法证司的“科学性”和必要性。陆清然用乾元殿上那无可辩驳的证据链和逻辑推演,以及事后高效专业的后续工作,为自己和法证司赢得了至高无上的权威与声誉。
“法证”二字,如同一声惊雷,劈开了旧有司法领域迷信口供、轻视物证、依赖主观经验的厚重迷雾,虽然前路依然漫长且必然充满阻力,但一颗以科学与理性为内核的种子,已然被深深埋下,并开始生根发芽。
法政司内,周仵作等人手捧诏书副本,激动得热泪盈眶。他们这些曾经的“贱役”,何曾想过有朝一日,他们从事的工作会被皇帝下诏褒奖,会被视为“功在社稷”?郑书吏更是连夜开始规划《法证辑要》的编纂框架。
陆清然独自站在实验室的窗前,望着窗外渐沉的暮色,脸上并无太多欣喜之色。诏书带来的权力与责任同样巨大,前路挑战更多。萧烬尚未脱险,西北烽火正炽,“蛛网”背后的“主人”依然隐匿,朝中暗流并未平息……
她轻轻握紧了拳头,指间仿佛还残留着检验毒刺时的冰凉触感,以及触碰萧烬额头试温时感受到的异常热度。
权威与声誉,只是工具,是让她能更好追寻真相、保护想保护之人的工具。真正的战场,从未离开过那些隐藏在表象之下的罪恶与黑暗。
她转身,走向实验台。台上,一份关于北境某军镇近年来异常军械损耗与特定药材采购记录的对比分析,正等待她的最终复核。灯火下,她的身影纤细却挺拔,如同永不弯曲的标尺,度量着这个时代模糊不清的善恶边界。
法证司的正名,是一个时代的节点,更是另一段更为艰险征程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