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后幕时代(1/2)
天幕隐去已近一月,其播撒的知识与思想,如同投入湖中的巨石,最初的惊天波澜虽已平复,但湖面之下,更复杂、更汹涌的暗流,正在各方势力的角力与对“天幕遗产”的争夺中,加速汇聚、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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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江南:慕容吴的“格物新政”与内部裂痕
姑苏皇城,慕容复并未因天幕隐去而懈怠,反而加紧了将其理念转化为实际国力的步伐。
· “格物新政”全面推行:
1. 科举改制: 在传统经义之外,增设“明算科”(数学、逻辑)与“格致科”(基础物理、天文地理),选拔通晓新学的人才入仕。
2. 官学革新: 在各州县官学中,强制加入天幕所授的算学、基础格物、律法常识等内容。同时设立“皇家格物院”(区别于天幕学府),集中资源研究火药、冶金、造船、农具改良等实用技术。
3. 经济刺激: 对采用新式纺织机、改良农具的工坊与农户,给予税收减免;鼓励海商探索新航路,寻找“天幕所述之海外作物与矿产”。
· 新旧势力的冲突加剧:
新政触动了依靠旧学晋身的士大夫阶层和传统地方豪强的利益。
“陛下!科举乃为国取士,当以圣贤文章、治国方略为本!岂能容这些奇技淫巧、锱铢算计之学登堂入室?” 朝堂上,老臣痛心疾首。
地方上,有豪强抵制新式农具推广,担心佃户效率提升后影响其地租收入;有守旧文人私下串联,诋毁新学为“亡国之兆”。
慕容复虽以铁腕推行,但“格物新政”在加速吴国发展的同时,也在其内部撕开了第一道明显的裂痕——新兴的技术官僚与商人阶层,同传统的文人官僚与地主阶层之间的矛盾日益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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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北地:北元的“汉法”实验与族群张力
大都方面,脱欢与伯颜对天幕知识的应用更为务实和谨慎,聚焦于巩固统治。
· “汉法司”的设立: 在伯颜主持下,北元正式成立“汉法司”,职责并非全盘汉化,而是 “采汉法之可用者,以固根本” 。重点整理适用于汉地基层治理的律法条文、税赋制度,并尝试引入天幕所述的更精确的历法与农业知识,以稳定汉地生产,保证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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