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5章 三权分立雏形(1/1)
南方的雷声隐隐传来,北地新城的议事堂内,却正酝酿着一场关乎联盟长远命运的制度变革。清廷即将腾出手来审视北方,宋阳深知,仅靠经济繁荣与军事强大还不够,唯有建立一套稳定、完善的治理体系,才能凝聚民心、巩固成果,为文明之光的积累提供制度保障。在《宋家庄约法》的基础上,吸收五年治理经验,经过三个月的反复研讨与修订,《北地同盟根本约法》终于定稿,于新城落成五周年纪念日,正式颁布。
约法的开篇,便以石破天惊的姿态,写下了“主权在民,共治共享”的八字原则。这并非现代意义上的主权在民,而是一种象征性的宣示——明确联盟的一切权力,最终服务于辖区内的全体军民,而非某个人或某个阶层。在此基础上,约法首次提出了三权分立的雏形,试图通过权力制衡,避免个人专断与内部腐败,保障联盟的长治久安。
行政总署为联盟的最高行政机构,宋阳被推举为行政总督,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总署下设农桑、工商、文教、武备、民政、司法六司,各司司长由总督提名,经议事会批准后任命,分别负责对应领域的行政管理。约法特别规定,凡涉及辖区重大发展规划、大额财政开支、对外盟约缔结等事项,行政总署提出方案后,必须经同盟议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实施。这一条款,从制度上限制了总督的绝对权力,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
同盟议事会为联盟的立法与监督机构,成员从最初的二十人,扩大至五十人。议事会代表并非由宋阳指定,而是由各行业、各地区推举产生——农桑界十人,来自辖区各主要农田区域的农会代表;工商界十人,涵盖冶金、纺织、商贸、工坊等领域的工匠与商贾代表;文教界十人,包括高等学堂与蒙学的教师、医馆的医师、文化界的艺人代表;武备界五人,由标营、教导队、巡防营的官兵代表组成;民政界十人,来自各乡各镇的管事与普通庄民代表;另有五人,由行政总督提名,作为特邀代表,负责协调各方利益。议事会拥有三大核心权力:立法权,负责制定和修订联盟的各项规章制度;预算审批权,审议行政总署提出的年度财政预算,决定税收与开支;官员弹劾权,若发现行政官员或司法官员有腐败、渎职行为,可发起弹劾,经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即可启动调查程序。
大理院为联盟的最高司法机构,负责审理辖区内的重大案件,监督各级司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大理院设首席法官一人,法官五人,均由议事会提名,行政总督任命,任期与总督相同,且在任期间不得兼任行政或立法职务。约法明确规定,大理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总署与议事会的干涉,行政官员与议事会代表均不得干预具体案件的审理。为保障司法公正,约法还规定,法官若有违法乱纪行为,需经议事会弹劾、大理院全体法官投票通过,方可罢免。
《北地同盟根本约法》的颁布,在联盟内部引发了巨大反响。印刷工坊加班加点,将约法刊印成册,分发至各乡各镇,庄民们争相传阅,尽管许多人对“三权分立”“权力制衡”等概念一知半解,但当他们看到约法中明确规定“官员需接受民众监督”“重大决策需经议事会批准”时,无不拍手称快。一名参与过农田管理的庄民代表激动地说:“原来我们也能参与联盟的决策,原来官员也不能为所欲为,这约法,真是给我们庄民撑腰的好东西!”
约法颁布后,最重要的一项举措,便是举行同盟议事会代表的首次推举大会。大会选址在新城中心的广场,这里可容纳上万人,是联盟举办重大活动的场所。为了保证推举过程的公开透明,行政总署专门成立了推举委员会,由周文担任主任,成员包括各行业的代表与大理院的法官,负责监督推举全过程,处理推举中的纠纷。
推举大会当天,新城广场上人山人海,辖区各乡各镇的代表们纷纷赶来,庄民们也自发聚集在广场周围,见证这一历史性的时刻。推举委员会首先公布了议事会代表的名额分配与推举规则:各行业、各地区的代表,由基层民众推荐候选人,再通过现场投票,选出最终代表;候选人需具备“品行端正、熟悉本行业事务、热心联盟建设”的条件,不得有腐败、渎职等不良记录。
尽管受限于时代背景,大多数候选人都是由基层管事与农会、工会推荐产生,普通庄民的直接提名权有限,但推举的形式本身,就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广场上,十个投票区依次排开,每个投票区对应一个行业或地区,代表们手持选票,在候选人名单上慎重地打上记号。选票采用无记名方式,投票后由推举委员会当场开箱统计,结果即时公布,确保公平公正。
农桑界的候选人中,一位名叫李老根的老农格外引人注目。他是联盟最早的农会成员之一,参与了高产作物的推广与水利设施的建设,深受农户们的爱戴。当他以高票当选农桑界代表时,广场上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李老根激动得热泪盈眶,高举双手向庄民们致意:“我李老根就是个种地的,没想到能当选议事会代表,今后我一定为农户们说话,为联盟的农业发展出力!”
工商界的代表中,有冶金工坊的首席铁匠,有互市的大商贾,还有纺织工坊的女工代表;文教界的代表中,有高等学堂的农科先生,有医馆的医师,还有创作新戏曲的民间艺人;武备界的代表中,有标营的军官,有教导队的老兵,还有巡防营的民兵骨干。这些代表来自不同的阶层,有着不同的背景,却都怀着一颗为联盟建设出力的心。
经过一天的紧张投票,五十名议事会代表全部产生。当推举委员会主任周文在台上宣读代表名单时,广场上再次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庄民们欢呼雀跃,尽管他们未必完全理解议事会的职能,但他们知道,这些代表是他们自己选出来的,今后将代表他们的利益,参与联盟的决策。
推举大会结束后,宋阳登上主席台,发表了重要讲话。他看着台下欢呼的民众,看着五十名新当选的议事会代表,语气激动而坚定:“今天,是联盟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北地同盟根本约法》的颁布,议事会代表的推举,标志着我们的联盟,正在从个人领导的草创阶段,走向制度治理的成熟阶段。三权分立,不是为了限制权力,而是为了更好地行使权力;权力制衡,不是为了制造矛盾,而是为了保障联盟的长治久安。”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全场:“未来,我们将面临更严峻的考验,清廷的目光已经投向北方。但我相信,只要我们团结一心,严格遵守约法,充分发挥议事会的作用,保障司法的公正,我们的联盟就一定能在风暴中站稳脚跟,继续发展壮大。因为我们的制度,是建立在全体军民的共同利益之上;我们的力量,来自于每一个热爱这片土地的人。”
宋阳的讲话,赢得了全场的热烈掌声。新当选的议事会代表们纷纷表示,将不辜负民众的信任,认真履行职责,为联盟的发展贡献力量。大理院的法官们也郑重承诺,将独立行使审判权,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约法的实施。
《北地同盟根本约法》的颁布与首次议事会代表推举大会的举行,标志着联盟的治理体系迈出了关键一步。三权分立的雏形,虽然还很稚嫩,存在诸多局限性——比如行政总督仍拥有较大权力,推举过程的民主性有限,司法独立的保障还不够完善——但它为联盟的长远发展提供了制度框架,凝聚了民心,提升了联盟的文明成熟度。
更重要的是,这场制度变革,为空间积累了大量的文明之光。完善的制度建设,是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北地同盟根本约法》中蕴含的权力制衡理念,议事会代表推举中体现的民主意识,都极大地丰富了联盟的文明内涵。宋阳能清晰地感受到,胸前的玉佩再次传来温润的能量,意识沉入空间时,星云状光晕中的激活进度,悄然从30%提升到了32%。
夜色降临,新城广场上的人群渐渐散去,但联盟的制度变革,才刚刚开始。行政总署、同盟议事会、大理院三大机构,开始按照约法的规定,有序运转。议事会第一次会议很快召开,审议通过了联盟下一年度的财政预算;大理院也正式受理了第一起案件,独立审判,公正裁决;行政总署的各项决策,也开始主动征求议事会的意见。
宋阳站在钟楼之上,望着新城内三大机构的灯火,心中充满了欣慰。他知道,这套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还需要时间的检验,但它已经为联盟埋下了长治久安的种子。面对即将到来的清廷压力,联盟不仅有经济的繁荣、军事的强大,更有了制度的保障、民心的凝聚。
南方的雷声,越来越近,但宋阳的心中,却愈发坚定。他相信,在制度的护航下,在全体军民的共同努力下,联盟一定能度过即将到来的危机,继续积累文明之光与信念结晶,朝着空间完全激活的目标,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