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8章 西都护司(1/2)
洛阳接掌西都护司印绶,身膺临时大将军之职后,并未沉湎于克复疆土的功勋,亦未急于在鸟恒旧地树立个人威权。
相反,他以大华现行典章制度为蓝本,结合鸟恒国战后凋敝的实情,在这片刚刚褪去战火的土地上,掀起了一场波澜壮阔、触及根本的新政改革。
这场改革,并非简单的制度移植,而是一场自上而下、细致入微的重构。
洛阳深知,乱世之中,民心是最大的根基,而教化与生计,便是拴住民心的两根绳索。
最先落地的,是教化兴邦之策。他以军令为盾,以国库拨付的军资为基,在鸟恒国原有的城邑乡野之间,大肆兴办学堂。
从都城的“西都学府”,到郡县的“官学”,再到村落的“蒙学”,层层递进,星罗棋布。
新政明文规定,凡鸟恒境内,七岁至十五岁的适龄孩童,无论出身贵贱、种族差异,皆可免费入学。
学堂之中,延请自大华京师与各州遴选的饱学鸿儒为师,教授《诗》《书》等经义,更兼授算术、农桑、律法等实用之学。
为了让这项政策真正落地,洛阳甚至颁下严令:
“凡有父母隐匿子女、拒不送学者,乡正需上门劝导”
“若有豪绅阻挠办学、侵夺学田者,以阻挠新政论罪。”
一时间,昔日因战乱而荒废的书院重新响起琅琅书声,街头巷尾的孩童,得以褪去泥尘,捧起书本。
这一举措,如同在干涸的土地上播撒下文明的种子,让饱受战乱之苦的百姓,第一次看到了世代摆脱蒙昧、改变命运的希望。
紧随教化之后的,是民生基石的重塑。
鸟恒旧制,人口买卖盛行,豪门贵族蓄奴成风,一纸卖身契,便将无数黎民百姓钉死在永无出头之日的深渊。
洛阳入主之后,第一道针对民生的政令,便是昭告全境,废除人口买卖,焚毁一切卖身契。
此令一出,整个西都护司震动。无数世代为奴的仆役、婢女,手持官府发放的户籍证,涕泗横流地走出豪门大宅。
而那些依靠蓄奴敛财的权贵,则怨声载道。
洛阳对此早有准备,他令麾下将士与新设的司法官吏联手,逐一核查各地户籍,将昔日的奴仆正式纳入编户齐民,给予他们自由耕种、自主营生的权利。
与废奴令相辅相成的,是均田授地之法。
鸟恒战乱之余,大量土地因地主逃亡、人口锐减而荒芜,或被少数豪强趁机兼并。
洛阳依照大华均田制的精髓,将官田、无主之地,按人口多寡,无偿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每户授田有定数,老弱病残亦有体恤,同时规定,土地归整个西都护司拥有,只许耕种,严禁私下买卖,从根源上遏制了土地兼并的死灰复燃。
一把锄头,一块良田,一纸授田文书,让无数流离失所的百姓,终于有了安身立命的根本。
他们扶老携幼,重返故土,在废耕的田垄上重新播下种子,昔日荒芜的原野,渐渐重现生机。
新政的利刃,不仅指向民生积弊,更直刺地方弊端。
对于那些在战乱中趁火打劫、谋财害命,或是平日横行乡里、鱼肉百姓、双手沾满鲜血的十恶不赦之徒,以及勾结外敌、阻挠新政的顽固地主权贵,洛阳坚持律法面前,人人平等。
他在西都护司境内,遍设法司衙门,援引大华律例,结合鸟恒实情,制定了《西疆西都护司暂行律法》。
无论是昔日权倾一方的鸟恒贵族,还是手握兵权的降将,只要触犯律法,便难逃制裁。
庭审公开,证据确凿,量刑公正。
一时间,数名罪大恶极的豪强被斩首示众,数十家为富不仁的望族被抄没家产、充公田亩。
雷霆手段之下,昔日鸟恒境内的歪风邪气为之一清,百姓们奔走相告,直呼“青天再世”。
为了确保新政不走样、不落空,洛阳深知仅凭麾下将士与鸟恒降官,难以支撑起如此庞大的治理体系。
他接连向大华朝廷上表,请求从国内派遣大量人才。
旨意下达后,大华内地的能工巧匠、农桑技师、司法官吏、教育先生,乃至擅长水利、城建的专家,纷纷响应号召,背井离乡,奔赴西边的西都护司。
这些来自大华的“拓荒者”,深入鸟恒各地。
农技师手把手教百姓种植大华的高产粮种,兴修水渠。
工匠们指导匠人烧制砖瓦、修缮城郭,改进农具。
司法官协助培训当地的胥吏,规范执法流程。
教师们则在蒙学之中,播撒中原文化的火种。
这场规模浩大的人才迁徙,也意外地激活了大华国内的经济脉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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