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吕宋瘴疠(2/2)
案件二:军方泄密牟利,资敌通外
核心人物:帝国海军驻吕宋府基地后勤处中校处长吴振海。
罪行:
1. 倒卖物资:吴振海利用职务之便,长期将海军仓库中的优质燃煤、特种钢材、乃至部分备用武器零件,通过其在吕宋府开设的商行,偷偷卖给往来于菲律宾与越南(法属)、印缅(英属)的走私商人,获利巨万。
2. 出卖情报(最令洪天佑震怒):安全处内线查明,吴振海曾数次将帝国海军在菲律宾的舰只巡逻路线、基地防御部署调整、新到物资种类和数量等敏感信息,出售给法国和英国的情报人员。虽然尚未涉及最核心的军事机密,但此举已严重威胁帝国在南海的军事安全。而吴振海出卖情报所得赃款,大部分用于在吕宋府购置豪宅、纳妾挥霍。
案件三:纨绔恶行,凌辱致死,司法不公
核心人物:吕宋府知府周永康的独子周天豪。
罪行:
1. 强掳民女:三个月前,周天豪在街上看到一名在茶楼卖唱的清国侨民女子小桃红(年方十六),姿色秀丽,便命将其强行掳回府中。
2. 凌辱致死:小桃红性情刚烈,抵死不从。周天豪恼羞成怒,对其进行了长时间的殴打和凌辱。次日清晨,小桃红被发现在周府后院井中溺亡,全身伤痕累累。
3. 不了了之:死者家属到吕宋府衙鸣冤告状。知府周永康亲自“审理”,以“该女子自行失足落井,其家属诬告攀扯”为由,当堂驳回了诉状,并将死者家属逐出公堂。事后,周永康还利用职权,威胁恐吓敢于对此事发声的本地士绅和报馆。一条人命,就此如同石子投入泥潭,未掀起任何“应有的”波澜。
安全处“椰风”将这三起具有代表性案件的详细调查卷宗呈送到洪天佑面前。看着那一桩桩、一件件确凿的证据,听着那无声的血泪控诉,洪天佑的脸色从铁青变为冰冷,最终,他一掌重重拍在案几上,震得茶盏跳动!
“蛀虫!帝国的蛀虫!”洪天佑的声音带着压抑到极致的怒火,“外敌入侵,朕可挥师百万,御敌于国门之外!然此等内部蠹虫,啃噬的是帝国的根基,败坏的是朕的民心!其罪,更甚于外敌!其行,百死莫赎!”
他想到林文雄贪墨的巨款,可能相当于一艘新式驱逐舰的造价;想到吴振海出卖的情报,可能在未来葬送无数大夏海军将士的性命;想到周天豪脚下那屈死的冤魂,以及周永康那罔顾人命的丑恶嘴脸……这比他在新西兰、东新几内亚看到的部落仇杀,更让他感到一种被背叛的、刻骨的愤怒。
“拟旨!”洪天佑对“椰风”厉声道,不再有任何掩饰,“将林文雄、吴振海、周永康及其相关涉案人员,立刻秘密控制!调驻吕宋驻军一团,配合安全处行动,若有反抗,格杀勿论!”
“陛下,是否需收集更多证据,或……”椰风谨慎提醒。
“不必了!”洪天佑打断他,“朕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安全处调查确凿,即是铁证!非常之时,需用非常之手段!朕要以此三颗人头,以及所有牵连在内的蠹虫之血,清洗这吕宋之地的瘴疠之气!要让所有官员知道,贪墨渎职、欺压良善、通敌卖国,是何下场!”
一场席卷吕宋总督区的廉政风暴,随着洪天佑的震怒,即将以最猛烈的姿态降临。帝国的内部清理,远比对外扩张更为复杂和残酷,但洪天佑深知,唯有刮骨疗毒,方能确保帝国,不至于从内部溃烂掉。